2025年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025年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来源:中律网整理
2025-04-25 11:16:47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法释〔2020〕14号

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020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13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诉请食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赔偿损失,被诉的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以赔偿责任应由生产经营者中的另一方承担为由主张免责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第二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以标记自营业务方式所销售的食品或者虽未标记自营但实际开展自营业务所销售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主张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承担作为食品经营者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虽非实际开展自营业务,但其所作标识等足以误导消费者让消费者相信系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自营,消费者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主张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承担作为食品经营者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和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未对平台内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消费者主张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条 公共交通运输的承运人向旅客提供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旅客主张承运人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承担作为食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承运人以其不是食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食品是免费提供为由进行免责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五条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明知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违法行为而仍为其提供设备、技术、原料、销售渠道、运输、储存或者其他便利条件,消费者主张该单位或者个人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六条 食品经营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消费者主张构成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明知”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已过食品标明的保质期但仍然销售的;

  (二)未能提供所售食品的合法进货来源的;

  (三)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进货且无合理原因的;

  (四)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

  (五)虚假标注、更改食品生产日期、批号的;

  (六)转移、隐匿、非法销毁食品进销货记录或者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的;

  (七)其他能够认定为明知的情形。

  第七条 消费者认为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同时构成欺诈的,有权选择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或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主张食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第八条 经营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但向消费者承诺的赔偿标准高于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赔偿标准,消费者主张经营者按照承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第九条 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但未达到生产经营者承诺的质量标准,消费者依照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主张生产经营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消费者主张生产经营者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条 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主张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以未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未标明生产者名称、地址、成分或者配料表,或者未清晰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消费者主张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法律、行政法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进口的食品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暂予适用的标准,消费者主张销售者、进口商等经营者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进口商等经营者仅以进口的食品符合出口地食品安全标准或者已经过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为由进行免责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民事诉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依法提起公益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十四条 本解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本解释施行后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一审、二审案件适用本解释。

  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本解释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2025年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在线法律咨询

遇到法律问题,需要解决?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解答 5016

相关资讯

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2025-04-25
4
2025年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025年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025-04-25
5
2025年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2025年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2025-04-25
10
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2025-04-25
8
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2025-04-25
18

最新咨询

待岗期间工资标准2023 中律网法律顾问
中律网法律顾问 的回答
企业在职工待岗期间,应按国家和本市规定为职工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支付生活费。按目前的规定,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
待岗工资算补偿金平均数吗? 中律网法律顾问
中律网法律顾问 的回答
待岗工资不算补偿金平均数。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最高判多久? 中律网法律顾问
中律网法律顾问 的回答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符合条件的可...
帮信罪有案底会不会影响小孩子? 中律网法律顾问
中律网法律顾问 的回答
会影响子女。如果你说的小孩子是指你自己的子女,那么很简单:无论是什么案件的案底,刑事犯罪记录都会影响子女未来包括入学和求职的政审。只要是父母...
黑谷共享科技软件不具备普适性,定价虚高,夸大宣传,欺骗消费者
黑谷科技公司骗我10000块钱,不予退还
2023酒后驾车处罚最新规定是什么? 中律网法律顾问
中律网法律顾问 的回答
 1、酒后驾车处罚标准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中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
一杯冰酒酿能吹出来酒驾吗? 中律网法律顾问
中律网法律顾问 的回答
喝冰酒酿会查出酒驾的,酒酿也含有酒精,只要有酒精的食物吃了就是酒驾,建议开车不要吃酒酿酒驾:顾名思义酒驾驾驶汽车。是指驾驶人饮用白酒、啤酒、...
2023年醉驾致人死亡判几年? 中律网法律顾问
中律网法律顾问 的回答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需要根据情节进行判刑。分别是:   1.醉酒驾驶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运输肇...
2023年酒驾和醉驾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中律网法律顾问
中律网法律顾问 的回答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
查看更多

欢迎使用微信支付


文档费用:¥
点击微信支付

未查询到支付记录,3s后自动查询

支付后可以自由复制这篇文章

注:有问题,请联系微信客服【jiuwenlaw66】

中律网服务助手

微信号:13400724354
长按保存图片
在微信中扫一扫打开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