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实行生育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婴幼儿托育服务等与生育相关的其他保障制度。
国家建立健全职工生育休假制度,保障孕产期女职工依法享有休息休假权益。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困难妇女提供必要的生育救助。
休产假公司还发基本工资吗,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女职工休产假,对于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一般不再发放工资。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1、国家规定的产假天数如下: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女职工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女职工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女职工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1、找公司协商:劳动者及时向公司了解相关情况,与公司就产假期间的工资进行协商;
2、寻求调解:如果双方之间矛盾复杂,双方之间无法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寻求调解机构的调解;
3、申请仲裁:如果遵循上述解决方案,公司仍然不愿意调解、调解不成功,或者在达成了调解协议以后不愿意履行调解内容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向相关部门投诉:用人单位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可以向劳动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5、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按照以上几种方法都无法实际解决问题,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要求公司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
中律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