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大于股东权利。
公司的法人代表只是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活动,如签订合同、进行诉讼等,而股东是公司拥有者,理论是权力大于法人代表。法人占30,股东占70,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大于股东权利。法定代表人可以代表公司。如果法定代表人不经股东同意私自走公司欠账,则公司负责偿还债务,个别情况下股东也要偿还债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公司的大股东无权直接更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是公司的大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上提出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经过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股权表决通过的,可以变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法人的本质是法人能够与自然人同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成为享有权利、负担义务的民事主体。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一)法定代表人的民事法律责任
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企业/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只是向本企业/公司承担因自身过错而产生的民事责任。
但由于单位违法可能会受到双重制裁,除了法人的单位责任外,法定代表人作为主管人员也应当承担个人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的民事责任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典型的案例如:签订、履行合同失职产生的赔偿责任
2、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
3、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罚款、拘留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依法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人采用罚款、拘留制裁措施,必须经院长批准,另行制作民事制裁决定书。
(二)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股东或者股份公司发起人的法律责任
《公司法》规定,股东的主要义务有股东出资义务、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的义务、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有限责任)的义务、不得损害公司利益的义务等。
1、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第八十三条: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3、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4、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6、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三)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挪用公司资金;
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5、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8、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一、两者的概念不同: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而法定代表人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二、两者产生的方式不同: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就不能产生法人代表,而法定代表人则依法由上级任命或由企业权力机构依法定程序选举产生。
三、两者组成的人数不同: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个,而法人只有一个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独立行使法人职权。
四、两者的权限不同: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职责范围内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活动,他的行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动,而是对法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直接代表法人对外行使职权。
五、两者变更的法律程序不同:法人代表的变更没有一定的程序,他不需要登记;而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应登记的事项之一,这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如有变更,应及时办理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手续。
中律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