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的,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十五日的护理假;
2、独生子女父母年满五十五周岁的,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二十日的护理假;
3、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四十五周岁,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三十日的护理假。
在申请陪护假的时候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独生子女父母需要持有独生子女证;
2、申请人的父母满足“患病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的条件;
3、独生子女的父母的年龄要满足在60周岁以上。
申请流程如下:
1、员工本人携带自身身份证和独生子女证件并填写好相关的申请书;
2、单位会对各种材料进行审核和审批;
3、在审批过程中如果出现材料缺失会提醒补齐;
4、根据政策的相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放陪护假。
综上所述,护理假受到一定的限制,受益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父母或监护人必须有独生子女,年龄在14岁以下,必须是全职的家庭主妇或农民,或者拥有正式的工作但是无需长时间外出的职业。此外,受益者必须在当地拥有合法的身份证件,以确保受益者有资格申请护理假。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二条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
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 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独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每年(从其父母一方满60周岁起按照周年计算)享受5天陪护父母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独生子女每年享受的陪护假应当在当年内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年使用,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陪护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例如,独生子女父母中的一方在2021年12月1日时年满六十周岁,则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期间,独生子女可以享受五天陪护父母假。
员工本人携带孩子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出生证明没有办下来的一定要审生育服务证)到女工委员处填写申请,找班组长以及站长在申请书上签字同意,女工委员提交无纸化申请,无纸化审批后,打印证明并加盖单位行政章,女工委员携带员工申请书、孩子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无纸化审批证明,到相关办公司找上级领导在此人符合条件处盖章,将证明交单位经管院,更新男方护理假台账。
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条 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三条 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中国多地立法明确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福建、湖北、黑龙江、广西、海南、重庆六个省区市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配套法规中规定了独生子女护理假。
法律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老年人患病住院及生活不能自理的,赡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给予赡养人陪护时间;赡养人为独生子女的,其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每年累计二十日的陪护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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