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协议是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当事人在签订和解协议时没有充分了解协议内容,或者协议内容对当事人一方不利,那么可能会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例如,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当事人一方可能会被要求在和解协议中承担过高的赔偿责任。如果当事人一方不认可赔偿责任,或者认为赔偿责任过高,那么可以拒绝签订和解协议。
派出所要求当事人签订和解协议,是为了尽快结案,减少工作量。但是,和解协议的签订可能会导致案件的真相不被查清。
例如,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可能会为了逃避法律制裁,要求被害人签订和解协议。如果被害人同意签订和解协议,那么案件可能被以“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
派出所调解协议书签字后不可以反悔。经过派出所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经双方签字同意后,是不能反悔的。协议明显的不公平、对方不履行协议内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达成协议后,当事一方拒不履行协议,或者明确表示反悔珠,另一方可以找办案单位,办案单位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依法进行处罚,然后告诉双方就有关民事赔偿,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调解协议已经签署并且履行完毕,是不能再起诉故意伤害和要求民事赔偿的。
调解成功,在调解书上签字,调解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行起诉。但你可以换个新理由,或者提出新证据,起诉。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 第三十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调解处理:
(一)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均有过错的
(二)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三)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四)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能不能拿走,要不要拿走,可不可以复印,这些从法律上来讲都是可以的,没有法律上的障碍。和解协议书达成以后,对双方都发生了法律效力,即已经成立了,所以自然可以拿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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