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还具体规定了参保对象、政府补助等细则,具体表现为:
1.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对象
在区域内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土地在被政府依法统一征收而导致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年满16周岁及以上在册人员。
2.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府补助标准
失地农民每年享受1次相同标准的政府补助,补助年限累计为15年,同时政府应该以每亩征收不低于2万元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专项资金。
3.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享受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利,16周岁以上,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册农业人员。
由于各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不同,缴费额度也有所不同。以下是一般的失地农民的缴费标准:
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按每年100元至800元的缴费档次,由个人选择其中一档乘以折算后的缴费年限,计算个人应缴费总额。被征地农民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以征地时上年度起历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20%的费率乘以折算后的缴费年限,计算应缴费总额。
区(市、县)人民政府对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的承包土地数量为依据,根据实际失地比例承担一定数额的费用。全部失地的,政府承担费用为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乘以补缴年限计算得到的应缴费总额的60%;部分失地的,政府承担费用为应缴费总额的60%乘以实际失地比例。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的家庭人口为若干人的,按符合参保条件的实际人口计算政府承担费用。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和政府承担费用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作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依据;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除政府承担费用外,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应缴费总额的40%记入个人账户,其余60%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规定一部分记入个人账户,一部分划入统筹基金。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时未满60周岁、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按照个人选择的缴费档次继续缴费,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按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标准继续缴费,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被用人单位录用的,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继续缴费,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我国各地先后出台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被征地农民的缴费标准、缴费方法和享受的待遇也随之明确,相关农民可根据自己的情况算笔明白账。
农民失地保险就是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各地政策实施有所不同,一般按照不同的年龄段采取不同的缴费比例,按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缴费数额,并且逐步提高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
1、已到领取养老保险金年龄:第一档次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缴纳9240至27720元,财政给予3960至11880元的补助,每月可领取220元的养老金。第二档次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缴纳11544至34632元,财政给予4056至12168元的补助,每月可领取260元。第三档次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缴纳13860至41580元,财政给予4140至12420元的补助,每月可领取300养老金。
2、接近领取养老保险金年龄:第一档次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缴纳32340元,财政给予13860元的补助,每月可领取220元的养老金。第二档次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缴纳40404元,财政给予14196元的补助,每月可领取260元。第三档次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缴纳48510元,财政给予14490元的补助,每月可领取300养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在我国,对于养老保险的规定,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一般的情况下,购买的养老保险缴费的时候必须要达到15年的缴费时间,当事人才可以在退休之后领取相关的养老金。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出发,购买养老保险的男性必须要达到法定年龄60周岁以上,购买养老保险的女性必须要达到法定年龄55周岁以上,并且购买养老保险缴费要满15年才可以领取相关的养老金。当事人所领取的养老金的金额跟当事人所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的时长是有关的,也就是说,当事人在购买养老保险之后所缴纳的费用的时间越久,在退休之后领取相关的养老金的时候也就数额越高。
由上面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当事人在购买养老保险之后所缴纳费用的时间限制是最低为15年。对于这个15年,在我国很多人都是不太清楚是要连续缴纳费用15年还是可以在中间接的缴纳。按照我国的养老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的15年并没有规定一定要连续缴纳15年,如果中间因为特殊情况断开了也是可以的,但是法律规定所缴纳的时间必须加起来要达到15年才可以,缴纳养老保险金的时间可以是累计的,而并非一定要是连续的。
在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有具体的相关法律条文提到:个人在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在购买养老保险之后达到了法律上面规定的退休年限,购买养老保险的费用加起来缴纳年限至少有15年的,那么都是可以每个月领取相关的基本养老金。而对于那些购买了养老保险的个人,但是在到达法律上面规定的退休年龄之后所缴纳的购买养老保险的费用不足15年的情况,可以把剩下的还没有缴纳完成的费用补交完成,然后在退休之后就可以每个月领取自己的基本养老金了。
针对于购买养老保险,但是没有缴纳相关的费用达到15年的情况,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也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法。
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当中有相关的法律条文提到:对于已经参加了我国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公民,如果在已经到达了法律上面规定的退休时间,但是所购买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费用时间没有满足15年,对于这种情况,法律上面可以延长当事人的缴纳时长,直至到满足15年的时间限制,在延长缴纳费用时长之后,依然没有达到15年的情况,那么当事人可以缴纳相关的费用,一次性的缴纳达到15年。还有另外一种解决办法就是,当然,在参加我国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后,到达了法定年龄,但是缴纳养老保险的费用时长不达15年,那么当事人可以进行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是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申请成功之后,也可以获得我国相应的养老保险的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中律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