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从50元-200元不等;小麦补贴每亩110元;每亩玉米补贴105元;其他农作物每亩补贴100元。每个地方的具体标准不同,这些地区的数据仅供参考。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1、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各县区标准不一,约100元/亩,其中粮食直补约10元/亩。
2、良种补贴:水稻:15元/亩、小麦:10元/亩、玉米:10元/亩、油菜:10元/亩。
3、农机购置补贴:南江县因是全国地震重灾县,补贴标准为:50%;其余各县区补贴标准为:30%。
4、能繁母猪补贴:100元/头。当前仔猪、待宰活猪价格分别为12.6元/公斤、7.3元/公斤。
补贴原则
1、按照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承包地转包给他人的,按承包协议处理;
2、抛荒地和非农业征(占)用的耕地不予补贴;
3、补贴不得用于高效农业,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常年不种粮的,不予补贴。
补贴方式
粮食主产省、自治区(指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下同)原则上按种粮农户的实际种植面积补贴,如采取其他补贴方式,也要剔除不种粮因素,尽可能做到与种植面积接近;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当地实际选择切实可行的补贴方式;具体补贴方式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粮食补贴工作程序
1、补贴面积调查:由财政所驻村管乡员会同村委会干部上门逐户调查并登记填写《粮食种植面积登记表》;
2、补贴面积公示:将登记完成的《粮食种植面积登记表》张榜公示七天,接受农户监督;
3、补贴面积核算汇总:将公示无异议的《粮食种植面积登记表》核算汇总;
4、补贴面积系统录入:将各农户补贴面积录入“一折通”系统;
5、补贴面积上报:将审核无误的补贴面积上报区财政局;
6、补贴资金的发放:根据上报面积,按当年国家规定的补贴标准换算后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发放到各种植农户存折账上,补贴发放过程结束。
各县区标准不一,约100元/亩,其中粮食直补约10元/亩。
持卡去往当地银行取钱即可,粮食补贴的钱款会直接打入账户。
查询方法:
1、农户可持“一折通”存折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到居住地附近的信用社网点查询并领取补贴资金。
2、如果“一卡通”查询未到账,可拨打“ 12316”查询,此号码是全国农业系统公益服务统一专用号码。
3、电话查询具体方法如下:拨打12316。根据语音提示,找人工服务。说清楚自己是哪个省哪个市哪个县哪个村,是个体农户还是合作社(这个身份也要说清楚)想咨询您今年还有没有粮食直补。温馨提示:12316人工服务时间为早8点到晚8点,其余时间为自动语音服务。
粮食补贴是国家对种田农户进行补贴,不是对有田农户进行补贴。粮食补贴与土地承包没有关系,只要你种了田,不管是否该田是你承包,国家只对该田种植者进行补贴。
粮补是国家对种田农户进行的补贴,一般来说,粮补会在每年的6月30日前发放到农户手中的,部分地区由于粮食早熟,发放时间会提前至3到5月份。
粮食补贴的发放时间与农作物的成熟时间有直接关系,能够确定的是最晚发放时间为6月底。
法律依据: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是中央财政公共预算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以及国家政策确定的其他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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