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上限是:以家庭为单位办理贷款的,享受70万上限的贷款额度;个人贷款的,享受40万的上限。其计算公式是: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公积金账户缴存的余额*贷款人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公积金缴存的时间系数*公积金缴存余额的一定倍数。
(在符合还贷收入比、征信等规定条件下,缴存余额在1万元以下的借款申请人,不受余额挂钩倍数的限制,原则上均可贷到30万元)
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贷款成数最高不超过8成。
2、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所确定的贷款额度。
3、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以成都公积金中心的认定为准,违规汇缴、补缴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正常缴存余额。
符合上述条件的贷款申请,由成都公积金中心结合借款申请人信用状况、收入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最终贷款额度。
1、一手房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贷款成数最高不超过8成。
(2)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还款能力所确定的贷款额度。
2、二手房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贷款成数不得超过房地产评估价值或房屋实际成交价格(按孰低原则执行)的7成。
(2)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还款能力所确定的贷款额度。
符合上述条件的贷款申请,由成都公积金中心结合借款申请人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最终贷款额度。
借款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
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手房贷款流程:
借款人到贷款服务大厅受托银行窗口提交个人申请资料---→受托银行进行受理、审核---→中心进行审批---→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并出具《担保承诺书》---→借款人凭《担保承诺书》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办理委托公证手续---→中心核准发放---→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二手房贷款流程:
买卖双方到贷款服务大厅受托银行窗口提交申请资料---→受托银行进行受理,初审---→评估公司进行勘验,并出具评估报告---→受托银行进行审核---→中心进行审批---→借款人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借款人领取新产权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受托银行领取他项权证等资料---→中心核准发放---→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需要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事先携带好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材料,流程如下:
1、首先工作人员会要求申请人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工作人员会将申请人的申请录入银行系统,并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核。
3、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会通知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审核借款的材料。
4、这一次审核通过后,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员提供担保后,银行就可以放贷了。
公积金贷款 后余额是可以提取的。 要符合相应的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 公积金 ;
2、离休、 退休 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3、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4、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5、偿还 购房贷款 本息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6、房租超出家庭 工资 收入规定比例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法律客观: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 住房公积金 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 继承人 、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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