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里的钱可以取出来,但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申请取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的条件主要包括:
1.参保人移民到国外定居的。
2.参保人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但养老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年限,且不符合一次性补缴条件的。
3.参保人离世,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是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的。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如果职工死亡,无论是因工死亡还是非因工死亡,其个人账户的余额都可以依法由其继承人继承。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其中个人账户部分是由职工本人缴费积累构成,而社会统筹部分主要是由用人单位缴费构成。非因法定事由,参保人是不得提前支取个人账户余额的。
若是个人养老保险账户里面的余额都发完了,那么也就没有什么可以继承的了。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六条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一般情况下,对于已经购买养老保险的参保者来说,想要了解养老保险账户余额的查询方式是很有必要的。这样可以方便参保者查询养老保险余额。其中,查询养老保险账户余额的方式主要包括了以下几种:
1、支付宝查询。
点开支付宝,点击“便民生活”,在该栏目中选择“城市服务”,进入之后,在“政务”的栏目中,可以查询到参保人员社保的一些基本信息。
2、电话查询。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热线“所在地区号+12333”,根据语音提示选择人工或自助服务。
3、网上查询。
首先百度搜索下“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点击进入,即可进入到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在网页中找到“便民查询”栏目,在栏目中选择“个人养老保险信息查询”,即可进入到相关查询页面。
4、窗口查询。
参保人员可以携带有效证件和社保卡到当地社保局的人工窗口进行查询即可。
5、终端查询。
参保人员可以持有效证件和社保卡到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中的自助终端查询相关的养老保险余额信息。
综上所述,养老保险账户余额的查询方式主要有五种,即支付宝查询、电话查询、网上查询、窗口查询和终端查询。参保者可以根据其中的某一种方式都可以查询到养老保险的余额信息。以上的介绍就到这里,希望可以给大家提供帮助。
(1)基础养老金=(省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全部缴费年限×1%
(2)过渡性养老金=(省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建立帐户前缴费年限×过渡系数1.4%+符合政策增发额
(3)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4)定额补贴=[调剂金(25元)+统筹项目内补贴]×减发比例
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年利息按月积数法计息,计算公式如下:
年利息=个人账户年初储存额×本年度记账利率-本年度支付月积数×本年度记账利率×1/12本年度支付月积数=∑[n月支付额×(12-n+1)]
(n为本年度各支付月份顺序号,且1≤n≤12)
基本养老金的构成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构成,即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其中过渡性养老金,由于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从90年代才开始逐步建立,因此过渡性养老金作为一种过渡性安排,不是每个人都享有的。只有在《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前参加工作,《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才享有过渡性养老金,即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中律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