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部介绍,自2013年起,我国农村医保的重心已经向大病医保转移。那么农村医保大病保险包括哪些病呢?
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将农村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20类重大疾病纳入保障范围。病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70%,最高可达到90%。
需要注意的是,大病医疗保险也有一定的限制,如果属于以下情况之一,大病保险将依旧无法报销: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
3.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4.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5.因责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
6.因自杀导致治疗的;
7.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8.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从2002年开始,我国逐步建立了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截止到2012年底,新农合制度已覆盖约8.12亿人,覆盖率达98%以上。2013年,新农合全国人均筹资达到340元,其中各级政府补助增加到人均280元,新农合总筹资额可达到2700亿元。根据卫生部介绍,2013年,新农合患者看病就医的实际报销比例争取比2012年的50%左右提高5个百分点。
此外,卫生部对20种重大疾病制定了临床路径,遴选基本药物,并以省为单位,实施集中采购,确保农民重大疾病用药安全。同时,卫生部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选择诊疗条件良好,费用控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参合农民重大疾病的定点救治机构。一般大病原则上尽可能在县级医疗机构诊治;复杂疑难病例,由接诊医院负责转诊到三级医疗机构。
新农合大病保险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保障范围:新农合大病保险是在居民基本医保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制度安排。保障范围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包括住院医疗费用及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慢性病、特殊病门诊医疗费用。
覆盖人群:大病保险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有参保人员,包括新生儿按规定办理“落地”参保手续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起付线和报销比例:新农合大病保险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因地区而异。例如,宿州市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如下:起付线为一定金额,超过起付线的合规医疗费用按不同费用段进行报销,最高报销比例可达85%,并且存在封顶线。具体金额和比例可能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有所调整。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新农合大病保险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确保参保人能够获得足够的保障。
资金管理:大病保险资金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中上缴到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单独管理、分账核算。资金拨付和清算按照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进行。
承办服务:确定经办主体,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确保参保患者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得大病保险的相关服务。
1、5万元以内报销比例为50%;
2、5万元以上至10万元报销比例为60%;
3、10万元以上报销比例为70%。
农村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封顶线为25万元。
农村大病医疗保险支付比例?
1、2万元以上至4万元部分,支付50%
2、4万元以上至6万元部分,支付55%
3、6万元以上至8万元部分,支付60%
4、8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支付65%
5、10万元以上部分,支付70%。
1、申请人向当地村委会提出申请;
2、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3、村委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请人进行调查;
4、村民代表会议提出民主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能少于3天;
5、对公示没有意义的,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申请人相关材料报街道办事处审核;
6、街道办事处对材料进行审核;
7、审核通过后街道办事处填写批准意见和救助金额;
8、发放报销金额。
1、未经批准到统筹区域外或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
2、应由政府另行安排专项资金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如预防接种、婚前医学检查、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范围内发生的医药费用;
3、美容、减肥、陪护等发生的非疾病诊疗所需费用;
4、因工伤事故、医疗事故、交通事故、打架斗殴等有明显责任方造成的,因酒后驾车、无照无证驾驶、偷盗抢劫等违法违章造成自身伤害的,因自残、自杀、吸毒等造成自身伤害的;
5、流产、堕胎及采取其他计划生育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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