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驳回,就无法申请工伤赔偿了,建议提起诉讼,可以做个伤残鉴定,向对方主张侵权费用,判决也会判的很快。
(1)、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2)、财产损害赔偿范围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3)、精神损害赔偿范围
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是指哪些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请求获得赔偿精神损害。在确定其范围时,应维护人身权利和人格权这两个方面出发,而我国立法也是依照以上两方面对其加以确定。
人民法院同意此类工伤鉴定后,将根据工伤鉴定报告要求赔偿其实际损失。治疗期间的治疗费、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根据该人员的实际情况和工伤人员工伤鉴定报告计算。
(一)医疗费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伙食补助费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三)食宿交通费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要求:
(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
(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六)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
(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生活护理费
1、标准:
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
(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八)工伤复发的费用
1、标准: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2、要求: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
没有劳动合同的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
一、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用人单位开具的工资条,或者是发工资的一些凭单证明等。
二、工伤认定申请表;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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