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以下资料:
(1)患者的《农合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2)全省统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审批表(外地务工或外地居住的不提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审批表,需提供务工所在单位或居住地村级以上部门证明);
(3)诊断证明;
(4)出院证;
(5)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
(6)住院收费发票(如提供地方税务监制的民营医疗单位发票,须提供其卫生主管部门确定其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文件,是复印件要加盖出台文件单位的公章);
(7)加盖公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出院小结)。
可回户口所在地新农合经办机构(设在本乡卫生院)报销,新农合经办机构接收后仔细审核,如资料不全告知其需要补齐的资料内容,待完备后再交于户口所在地新农合经办机构,经办机构在接收完备资料后如实进行录入、审核、结算补偿,并对省外就医的实行保底补偿。如本人不便回户籍地,可将齐全的资料寄与委托人代为办理。
2、如在外地农民工定点医院就医,出院时直接按区级补偿标准及时补偿;
3、在省级直补和即时结算定点医院就医,只需支付个人应承担的医疗费用,其余部分由定点医院先行垫付。
在异地接受住院治疗时,您需首先向参合地的医疗保险机构提出申请,并在获得其批准后方可进行治疗,否则参合地有权拒绝为您提供报销服务。
待参保地确认并批准您的申请后,请准备好住院病历、详细的费用清单、住院期间所产生的所有发票以及出院小结等文件,还包括相应的疾病诊断证明书、个人身份证件、户口簿、合作医疗本(或者证件、卡片)以及转院手续或者证明(如单位打工证明或急诊证明)。
然后前往指定的报销医院的医保结算窗口进行报销手续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1.如需在非参保地接受治疗,您需首先征得参合地卫生保健部门的审批同意。未经授权,参合地有权拒绝提供任何报销服务。 2.在取得参保地的批准后,请携带以下材料前往指定的报销医院医保结算窗口办理报销事宜:住院病历、费用清单、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疾病诊断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户口簿、合作医疗本(或证、卡)以及转院手续或证明(如单位打工证明或急诊证明等)。
90%
农村合作医疗异地住院报销比例概述12农村合作医疗异地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就医地点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在乡镇卫生院就医的报销比例最高,为90%;在县级、市级、省级定点医院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82%、65%和55%;而在省外非定点医院就医的报销比例最低,为45%。
不同级别医院的报销比例
乡镇卫生院: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90%。
县级定点医院: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2%。
市级定点医院: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为65%。
省级定点医院: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为55%。
省外非定点医院: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45%。
报销流程和注意事项
医保报销流程包括门诊费报销和住院费报销两部分。门诊费报销需在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费用未超过家庭门诊账户基金余额时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并直接报销;住院费报销需在入院前提供合作医疗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并足额交付住院押金。定点医院工作人员会将患者的住院信息和治疗药品明细录入系统,患者在出院结算后,按照合作医疗的有关规定计算出应予补偿的金额,由就诊医院先行垫付补偿金并支付给患者。
新农合跨省异地就医的办理主要涉及到转诊备案和报销两个环节。以下是详细的办理步骤和注意事项:
一、转诊备案
患者或家属需携带患者身份证、两张一寸彩色照片、新农合医疗证到县(市、区)级新农合管理机构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填写转诊申请表,注明就医地点、就医原因等,并加盖新农合管理机构公章。
将转诊申请表交至当地新农合管理机构备案,并领取转诊证明。
二、就医与报销
患者携带转诊证明、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到指定的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新农合住院手续,并按照规定缴纳住院押金。
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期间,应妥善保管所有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
出院后,患者或家属需携带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新农合医疗证、病历复印件、住院结算单(有的是发票形式的)、住院费用清单、转诊备案手续到原办理转诊备案的新农合管理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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