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童工工伤由用人单位来进行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一条,“违反本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当负责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医疗终结,由县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根据其伤残程度发给童工本人致残抚恤费。
童工死亡的,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发给童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丧葬补助费,并给予经济赔偿。前款规定发给各项费用的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对童工伤、残、死亡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
伤残童工不需进行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委员会可根据单位或监护人提出的申请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按伤残等级发给童工一次性赔偿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6倍,7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1倍。死亡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 赔偿基数是指本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的责任
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一条,“违反本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当负责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医疗终结,由县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根据其伤残程度发给童工本人致残抚恤费。童工死亡的,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发给童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丧葬补助费,并给予经济赔偿。前款规定发给各项费用的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对童工伤、残、死亡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第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拐骗童工的;
(二)虐待童工的;
(三)强令童工冒险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
使用童工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如果在使用童工的过程当中造成儿童死亡或者是伤害的话,必须要进行一定的责任承担,这里的责任承担,主要指的就是一些经济方面的赔偿,包括有医疗费用,住院费用,还有护理费用,其他方面的生活费等。
童工工伤可以索取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如果因使用童工导致其伤残或死亡,用人单位需要向童工或其直系亲属支付一次性赔偿。12赔偿标准和法律依据
一次性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一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为14倍,以此类推,十级为1倍。
死亡赔偿: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治疗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交通费等,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
劳动能力鉴定: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赔偿的具体操作和注意事项
鉴定程序:伤残童工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拒不支付赔偿的,童工或其直系亲属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行政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
争议处理:若与用人单位就赔偿数额发生争议,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童工工伤应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理。发现童工工伤后,应立即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可以通过打电话、写举报信或者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
具体流程如下:首先,应向劳动监察部门报告童工受伤情况,说明受伤原因和具体情况。接着,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对情况进行调查,并协助处理赔偿事宜。如果童工受伤较重,还需要联系医疗机构进行救治。最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介入调解,确保童工获得应有的赔偿和医疗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违反规定招用童工的单位将承担法律责任,包括赔偿童工因此受到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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