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内容侵权的,应当立刻停止使用
1、如果对方索要赔偿的,可以协商解决。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他人的视频是涉嫌侵权的。
2、如果对方没有提起诉讼,立即删除更改视频,向方正公司进行道歉,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即可。
《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视频侵权后即使删除了侵权视频,仍然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一、侵权的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任何方式使用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均构成侵权。因此,如果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使用了其视频作品,即使后来删除了该视频,也仍然构成了侵权行为。
二、法律责任的承担
侵犯著作权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这意味着,即使删除了侵权视频,仍然可能需要承担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著作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因其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三、证据的保存与提供
在侵权视频已删除的情况下,如果要追究侵权责任,可以通过其他证据证明对方的侵权行为。例如,可以保存侵权截图、证人证言等作为证据,以证明侵权事实的存在。这些证据在可能的法律诉讼中将起到关键作用。
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而当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及侵权人违法所得不能确定时,人民法院则可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对侵权人给予五十万以下的赔偿。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了七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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