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5年以上;
2、已婚的(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2、申请标准:
(1)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227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24万元及以下;
(2)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363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27万元及以下;
3.3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453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36万元及以下;
4.4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529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45万元及以下;
5.5人及以上家庭成员,年收入在600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48万元及以下。
法律规定: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具体流程如下:
1. 领取申请表:申请人可向开发商领取北京经济适用房认购申请表,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
2. 填写申请表:申请人需按实填写申请表,包括家庭收入等信息,并将表格交给夫妇工作的单位或户口地点地街道服务处批准盖印。
3. 核定申请经济适用房总额:工作单位或街道服务处根据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定表核定、审批表或考核表上批准盖印,并注明购房家庭最高购房标准。
4. 登记备案:前往北京市房地交易中心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置登记和存案手续,携带批准盖印后的审定表、审批表或考核表,以及夫妻两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到办公窗口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5. 名单公示和终审:等候经济适用房名单公示,初审通过者可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终审,领取审核通过的核定表。
1.现居住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承租证明(核对原件,交复印件);无房户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出具证明;
2.家庭户口簿(核对原件,交复印件);
3.家庭收入证明(单位或居委会出具);
4.居民身份证(核对原件,交复印件);
5.引进的专业人才须持有关证明(核对原件,交复印件)。
1、北京经济适用房综合地价款是一套面积为30平方米的房子,原购房价格为200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30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3000乘以30再乘以10%的方法计算,补交9000元的综合地价款。
2、北京朝阳区经济适用房价格是15528元/平米。规模的经济适用房项目,更被称为国贸商圈高品质经济适用房,位于东四环东南,朝阳区堂头地区,北距京沈高速路700米,距国贸商圈仅8公里,约10,向西距东四环不到1000米,交通便捷。仅供参考。
3、但需要提醒的是,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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