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关了三个月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判刑,也不意味着不会判刑。判刑与否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证据的充分性、法律的适用等。
是否判刑以及判刑的轻重,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
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这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判断。
证据的充分性。判刑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如果证据不足,即使犯罪嫌疑人被关押在看守所,也不能判刑。
法律的适用。不同的犯罪行为,适用的法律条款和刑罚种类、轻重都会有所不同。
被批捕后还是可以被放出来的,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一、《刑法》第九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二、《刑法》第九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批捕三月后,是否能获释取决于具体情况。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通知后,应于24小时内开展讯问工作。
在发现不当逮捕情况时,需立即释放当事人,并提供释放证明。
被逮捕者,人民检察院仍有权对其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
若无需继续羁押,则应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批捕并不等同于必然判刑。
如在规定期限内未找到嫌疑人违法证据,检察院将立即释放,并提供释放证明。
检察院若掌握有效证据,将通过法院判决确定是否判刑。
不起诉决定应公开宣布,并向被不起诉人及其所在单位送达不起诉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如果你被关进了看守所待了整整三个月的话,那可能是在警察局调查阶段或者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不过,警察局办案子通常不会超过两个月的时间,如果案子特别复杂,到了最后期限还没搞定,他们就得向上一级的检察院申请延期一个月。而检察院那边儿,审查起诉阶段一般就是一个月,但是如果碰到那种特别大、特别复杂的案子,他们也可以再延长半个月。当然,要是有什么需要补充调查之类的事情发生,那么你被关的日子也许会变得更长。所以说,待在看守所三个月并不能直接告诉我们你到底在哪个环节,还是要看具体案子的情况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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