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看债务可否合法,赌债、不是合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再就是看可否用于家庭,不适用于家庭,不是共有债务,老婆不需要偿还。若是您的“老公”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您就要偿还,若是属于个人债务,您就免责。
法律依据:《民法典》(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丈夫欠债妻子是否要还视情况而定。
1.如果丈夫是无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所欠债务由配偶偿还。
2.如果丈夫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丈夫所欠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属于共同债务,妻子应当偿还。
3.如果丈夫所欠债务为一方的个人债务,丈夫死亡后,如果妻子继承遗产的,应当以遗产为限承担债务。
4.如果没有以上情形的,妻子不需要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在绝大部分情况中,倘若丈夫欠下之债被法律判定为其个人负债时,妻子名下的财产通常并不会遭到法院查封。
然而,如若此笔债务被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则妻子名下的资产便有可能受到法院的限制措施。夫妻共同债务通常被界定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于事后来临承认等达成共识的行为所产生的债务,以及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承担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一方于事后予以认可等达成共识的行为所产生的债务,以及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承担的债务,均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然而,若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承担的债务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则不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在大多数情况下,若丈夫的债务被法律界定为个人债务,则妻子的财产通常不受影响。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倾向于维护夫妻间财产的独立性,除非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证明妻子与债务存在直接关联。因此,妻子的名下财产往往不会因丈夫的个人债务而被查封。这一原则体现了法律对夫妻财产权的尊重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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