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之际,您需要满足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首先,您需具备与烟草制品零售业务规模相适宜的注册资本;
其次,您必须拥有一处与其日常居住场所相分离且位置相对稳定的营业地点;
此外,您还需符合所在地烟草制品零售网点布局的合理性需求;
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您还须遵守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所制定的其他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第四条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烟草专卖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烟草专卖工作,受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申办应前往当地烟草专卖局。具体来说:
一、对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申办:
可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法规在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办理烟草证需要:
1、烟草专卖许可证新办申请表;
2、企业设立的证明文件,其中烟草制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提交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企业成立的文件;
3、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5、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六条
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不可以,不能更名,只能重新申请。需要原持有人办理注销,另一方凭营业执照身份证,户口本,去烟草申请办理新的营业许可证。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持证人改变经营地址(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除外)或者具有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当重新申领烟草专卖许可证;所持有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其他登记事项发生改变的,应当及时变更烟草专卖许可证。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持证人改变经营地址(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除外)或者具有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当重新申领烟草专卖许可证;所持有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其他登记事项发生改变的,应当及时变更烟草专卖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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