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根据受伤的具体情形分析,属于下列情形的可以构成七级伤残(具体以工伤认定为标准),应赔偿13个月的本人工资:
1、一指指间关节离断;
2、一拇指指间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3、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
4、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我国《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5.1部分规定如下:
5.10手损伤
5.1.1重伤一级
a)双手离断、缺失或者功能完全丧失。
5.1.2重伤二级
a)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36%。
b)一手拇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c)一手除拇指外,其余任何三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d)一手拇指离断或者缺失超过指间关节。
e)一手示指和中指全部离断或者缺失。
f)一手除拇指外的任何三指离断或者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
5.1.3轻伤一级
a)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16%。
b)一手拇指离断或者缺失未超过指间关节。
c)一手除拇指外的示指和中指离断或者缺失均超过远侧指间关节。
d)一手除拇指外的环指和小指离断或者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
5.1.4轻伤二级
a)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4%。
b)除拇指外的一个指节离断或者缺失。
c)两节指骨线性骨折或者一节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至5指末节)。
d)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5.1.5轻微伤
a)手擦伤面积10.0cm2以上或者挫伤面积6.0cm2以上。
b)手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cm以上;刺伤深达肌层。
c)手关节或者肌腱损伤。
d)腕骨、掌骨或者指骨骨折。
e)外伤致指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根据上述我国《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腕骨、掌骨或者指骨骨折属于轻微伤,而大拇指骨折一般属于指骨骨折的情形,属于轻微伤。但具体损伤程度以坚定结果为准。
工伤致大拇指损害的赔偿处理
大拇指骨折情况具有复杂性,其严重程度各异,因此,工伤赔偿并无固定的标准化数值。国际化界定的伤残级别和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不尽相同,其具体的赔偿费用将依据骨折部位与功能恢复状况来评定,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伤残等级及赔偿标准。因为每种伤残等级对应着不同的赔偿额度,所以在实际操作中,工伤者应先进行工伤鉴定事宜。通常情况下,脚部大拇指骨折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对应的赔偿款约为四至六万元左右。
然而,以上所有评估都应基于专业的医学诊断和鉴定结果。
若遭遇工伤,即使用人单位已经缴纳了相关工伤保险,劳动者也有权选择让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之内进行申报工伤业务,或者劳动者自己在受伤后一年内向有关部门提交申报工伤申请。在完成工伤认定工作后,劳动者便能够取得工伤认定书,进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最后,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确定对劳动者的伤残补助金数额。如果用人单位未曾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那么劳动者必须迅速向劳动仲裁机构求助,要求认定工伤,并启动劳动能力鉴定程序。通常来讲,在正常工作过程中意外受伤的员工需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向当地行政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赔偿,顾名思义,是受伤劳动者在工伤事故中应得的那部分赔偿金。工伤赔偿标准,也就是我们惯用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它指的是受到工伤的劳动者及其死亡亲属依法应该享有的赔偿类别和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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