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放对象
具有洛城街道常住户籍,年龄在 80 周岁(以二代身份证或户籍登记为准,含 80 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二、补贴标准
80-89 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90-99 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50元;100 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1000元。
三、申报流程
符合发放条件的老年人,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社区提出申请,提供有效证件(身份证与户籍登记信息不符者,请提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核实更正)。村居、社区进行登记,并收集申请人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时间
根据身份证出生日期,符合条件可随时申请。
五、注意事项
1.申报老人需年满80周岁(出生年月为1944年12月31日及以前)。
2.享受高龄补贴的老年人因去世、户籍迁出本街道等原因,自丧失享受条件的次月起停止发放。享受高龄补贴人员的近亲属或监护人应当及时将上述情况告知村居、社区。村居、社区应及时进行注销登记并逐级上报。
高龄养老补贴的发放工作主要由老龄、民政、公安和财政部门共同负责。具体职责如下:
老龄和民政部门:这两个部门主要负责高龄津贴的审核、审批以及发放工作。他们会核实申请人的年龄、经济状况等信息,以确定其是否符合领取高龄津贴的条件。
财政部门:财政部门负责为高龄津贴提供资金保障,确保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
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则负责出具人口相关证明材料,如年龄证明等,以协助其他部门的审核工作。
在具体操作上,高龄补贴的办理流程一般如下:
符合条件的老人可在当月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或相关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行动不便的老人可委托近亲属代理申请。
受委托人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村委会或相关机构收到老年人申请后,会在一定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核实、公示工作。
核实无误后,相关机构会签署审核意见,并上报区老龄办或相应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高龄津贴就会发放到老人手中。
高龄补贴不可以在异地办理,必须在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
一、高龄补贴申请地点
根据相关规定,高龄补贴的申请应在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进行。这意味着,老年人需要前往其户籍所在地的相应机构进行申请,而不能在异地办理。
二、高龄补贴申请流程
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必要证件,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如委托他人代办,则代办人需持申请人身份证及户口薄原件,并提供相关复印件。
村(居)民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在规定时间内(如7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核实、公示等工作,并上报至镇(街道)民政所。
镇(街道)民政所对申请进行进一步核实,并在规定时间内(如5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核意见,上报至区老龄办进行最终审批。
区老龄办在规定时间内(如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决定是否给予高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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