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毒品的治本之策是禁毒宣传教育。国家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会、妇女联合会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三条 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第四条 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吸毒的人在戒毒所要关三个月左右才会被释放,禁毒法规定强制隔离戒毒期限为两年,期满一年后经过诊断评估合格的可以报决定机关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
《禁毒法》第三十八条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 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 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 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 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第四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
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一年。
中国通过强制戒毒办法,设立了至少是七百所以上强制戒毒所,每年能够强制收戒三、四十万人,那么还有一部分,劳教戒毒所大约有一百所左右,每年也能收戒十万人。那么这样总数加起来,就是每年收戒也就是50万人左右,但现在的实际吸毒人数起码是500万以上,强制戒毒所或者劳教戒毒所这种封闭环境下的戒毒只能解决1/10左右,相当多的人只能想一些其他的各种各样的戒毒办法。
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戒毒的区别主要如下:
1、主观不同。强制隔离戒毒是期限内限制人身自由,而社区戒毒不限制人身自由;根本区别则在于吸毒者的主观意愿上,社区戒毒是自愿的,而隔离戒毒绝大多数是不自愿的,因此实行强制措施;
2、法律强制不同。强戒有法律强制性,必须由公安机关同意方可解除;自愿戒毒不涉及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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