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乘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二)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三)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四)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 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乘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乘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
4、因此,在政府实施土地征收和拆迁补偿安置的过程中,只要违背“给予被征收人公平补偿”这一基本原则,即可视为违法,被征收人应该果断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合理补偿。
通常情况下,在进行房屋拆迁补偿时,会按照户口簿的数量以及户口簿上的人口数来进行分配。
在拆迁过程中,无论是依据户籍簿的数量进行分配,还是按照户籍簿上的实际人数进行分配,这都是合法合理的。
若您所拥有的房屋属于城市性质的房屋(即国有土地上的房屋),那么拆迁方有义务为您提供不低于原房屋拆迁安置面积的新居,当然,您亦可选择接受货币形式的补偿。
若是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屋(例如农民自行建造的房屋或者农村祖辈流传下来的房屋等),倘若该房屋被视为长期性居住地,并且无法满足居住需求,则拆迁方需要为您提供符合一定标准的安置房作为替代。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可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进行维权:
1、申请信息公开。了解拆迁项目的合法性,包括拆迁的主体、程序、补偿标准等方面的信息。通过信息公开,可以明确拆迁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与拆迁方协商谈判。组织代表或委托专业人员与拆迁方进行沟通,清晰陈述自己的诉求和理由,争取通过协商达成合理的补偿方案。
3、申请行政复议。如果认为拆迁方的行政行为不合法或不合理,可以向其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对拆迁补偿问题进行重新审查和处理。
4、提起行政诉讼。在必要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5、寻求专业律师帮助。律师具有专业的知识和经验,能够为您提供有效的法律建议和维权策略,协助您处理拆迁补偿纠纷。
需要注意的是,在维权过程中,要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如房屋产权证明、拆迁通知、评估报告、协商记录等,以便为自己的主张提供有力的支持。同时,要遵守法律法规,理性维权,避免采取过激行为。
中律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