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交通费一般由侵权人承担。具体如下:
1. 若交通事故责任方为机动车一方,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赔偿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交通费等。
2. 对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但机动车一方已经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3. 若双方对交通费的承担有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则从其约定。例如,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交通费的赔偿范围和标准的,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总之,交通费的承担通常由交通事故的责任方承担,但具体情况需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通常情况下,对于城市居民而言,其每天的交通费大概在 30 元到 100 元这个范围左右;而对于农村居民来说,每天的交通费大概在 20 元到 80 元这个范围左右。
不过,这仅仅是一个大致的范围而已,实际的费用到底是多少,需要由法院依据相关的证据来进行认定和判决。
也就是说,不能仅仅根据城市或者农村的身份来简单地确定交通费的数额,而是要综合考虑各种实际情况,通过对证据的审查和分析,来得出一个合理的交通费金额。
这样才能确保在交通事故等相关案件中,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切实的保障。
交通事故后拒赔,可通过以下方式处理。首先,与保险公司沟通协商,明确拒赔的原因,查看自身是否存在未履行的义务或提供的材料不全等情况,尝试通过沟通解决问题。若协商无果,可向保险行业协会投诉,协会会对投诉进行调查和调解,督促保险公司履行赔付责任。其次,若保险行业协会调解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需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交通事故认定书、医疗费用凭证、车辆损失评估报告等,以证明事故的发生及损失的情况。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裁决,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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