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对于女性职工流产假期的相关规定如下所示:当女性职工处于怀孕不满四个月阶段时选择流产,那么将享有十五天的产假福利待遇;而当其怀孕大于等于四个月并进行流产手术后,则有资格享受到为期四十二天的产假。在此期间,女性职工们仍需依法享有全额工资发放的权利,雇主们无权以任何理由剥夺或减少您的薪酬待遇,同时也不能以此为由阻碍您在职业舞台上不断提升自我价值。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流产后,其工资的发放是有着明确规定的。一般来说,女职工在流产期间,用人单位应按照其正常出勤支付工资。这意味着,女职工应获得与平时工作相同的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所有应得的收入。
具体而言,若该女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那么在流产后,生育保险基金将按照规定支付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标准通常是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这样就能确保女职工在流产期间的收入不会受到太大影响,保障她们的基本生活。
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
流产假可以申请生育津贴,流产假生育津贴由单位发放。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1、生育津贴的支付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2、享受生育保险的时间限制:
凡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连续缴费不满6个月的,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6个月,累计缴纳不满1年的,参保职工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一次性营养补助费、产前检查医疗费和妊娠并发症、生育并发症相关费用按在职职工待遇的50%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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