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是国家为支持特定行业或企业发展、减轻其税收负担而制定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以下是关于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具体内容:
一、政策适用范围
1. 适用行业
生活服务业:包括餐饮、住宿、旅游、教育、医疗等行业。
现代服务业:包括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等行业。
先进制造业:包括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行业。
2. 适用企业
一般纳税人。
符合国家规定的特定条件。
二、加计抵减的具体内容
1. 加计抵减比例
生活服务业:加计抵减比例为10%。
现代服务业:加计抵减比例为10%。
先进制造业:加计抵减比例为15%。
2. 计算公式
加计抵减额 = 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 × 加计抵减比例。
应纳增值税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 - 加计抵减额。
三、加计抵减的申请流程
1. 准备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提交申请
向当地税务机关提交加计抵减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3. 审核与批准
税务机关审核材料,确认符合条件后批准加计抵减。
增值税加计抵减是国家为促进经济发展、减轻纳税人负担而出台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以下是不同情形下增值税加计抵减的计算公式及相关说明:
一、一般情形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 = 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 × 加计抵减率。例如,某企业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为 10 万元,适用的加计抵减率为 10%,则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 = 10×10%=1 万元。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 = 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 +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 - 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假设该企业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为 0.5 万元,当期没有调减加计抵减额,那么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 = 0.5+1-0=1.5 万元。
二、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
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 × 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 ÷ 当期全部销售额。例如,企业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为 5 万元,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为 50 万元,当期全部销售额为 100 万元,则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 = 5×(50÷100)=2.5 万元。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 =(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 - 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 加计抵减率。若该企业适用加计抵减率为 15%,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为 8 万元,则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 =(8-2.5)×15%=0.825 万元。
三、抵减应纳税额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即当期不用缴纳增值税,加计抵减额留存到下期继续使用。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当期应纳税额 =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 -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比如,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为 3 万元,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为 1.5 万元,则当期应纳税额 = 3-1.5=1.5 万元。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当期应纳税额为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假设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为 1 万元,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为 1.5 万元,则当期应纳税额为 0,剩余的 0.5 万元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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