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公积金可以用于租房提取,不同情况的提取金额规定不同,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一、无发票租房提取
对于无发票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情况,若申请人和配偶在北京无住房且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3个月及以上,每月可提取额度有所调整。之前每人每月提取额度上限为1500元,按照新的征求意见,拟提高到每人每月不超过2000元。也就是说,如果是夫妻两人都有公积金且符合条件,最多每月能提取4000元。
这种提取方式目前只能按月提取,提取金额会按月转入银行账户,且夫妻月租房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月租金。同时,提取满一年后需重新申请。
二、租住商品房提取
租住商品房时,按照孰低原则提取公积金,即月提取金额既不得超过月缴存额也不得超过月租金。例如,若个人月缴存额为1800元,但月租金为2200元,那么每月最多只能提取1800元;若月缴存额为2500元,月租金为2000元,则每月最多可提取2000元。
三、多子女家庭租房、保租房提取
对于多子女家庭租房以及租赁保租房的情况,可按月房租金额提取公积金。多子女家庭需提供北京市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的租房备案编号、子女的出生医学证编号、租房发票原件等材料,即可每月按照实际月租金全额提取,不受月缴存额的限制。比如,多子女家庭月租金为5000元,即便月缴存额只有2000元,只要公积金余额充足,也可以每月提取5000元。
四、公租房提取
若租住公租房,提供市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的租房备案编号,就可以不用再提供其他材料,按照实际月租金全额提取公积金。
在北京租房提取公积金的金额会因不同的租房类型和家庭情况而有所不同。大家在提取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应的规定和流程进行申请。
在北京,租房提取公积金能有效减轻租房者的经济负担,而了解并准备好相应材料是顺利提取的关键。根据租房情况的不同,所需材料有所差异。
一、无租房合同及发票提取
身份证明材料: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是证明个人身份的关键证件,复印件要求清晰可辨,以便公积金管理部门留存备案。例如,李先生准备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他需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并提前复印好身份证正反面。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这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同时也是提取公积金的指定收款账户。若尚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需先前往相关银行办理。以北京常见的联名卡办理银行为例,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职工可携带身份证等材料前往对应银行网点申请办理。
婚姻状况证明(非必需):已婚职工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职工无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同样要保证信息完整、清晰,用以证明婚姻状况,若婚姻状况与公积金提取政策相关,如涉及家庭租房情况的认定等,该材料则起到重要作用。例如,已婚的赵女士和丈夫共同租房,在提取公积金时就需提供结婚证。
二、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
身份证明材料:同无租房合同及发票提取一样,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以确认提取人的身份信息。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作为公积金提取资金的收款账户,确保资金能够准确到账。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这是证明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关键材料,合同中明确了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租赁房屋的具体信息以及租赁期限等内容。例如,王女士租住在北京市某区的公共租赁住房,在提取公积金时,需提供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租金缴纳发票:由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开具,发票上需明确租金金额、缴纳期限等信息,证明职工实际缴纳了租金。王女士在缴纳租金后,应妥善保管好租金缴纳发票,用于公积金提取申请。
三、租住商品住房提取
身份证明材料: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于核实提取人的身份。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作为公积金提取资金的接收账户。
租房合同:需提供与房屋出租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中应包含房屋地址、租赁期限、租金金额等关键信息。例如,孙先生租住在北京市某小区的商品住房,他与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在提取公积金时是必备材料。
租金发票或租房完税证明(二选一):
租金发票:可由房屋出租人前往税务部门代开,发票上显示租金金额、开票日期等信息。若房东不愿意代开发票,租户也可自行前往税务部门申请代开,但需提供相关租赁合同等材料。
租房完税证明:同样可前往税务部门开具,证明租户已依法缴纳租房相关税费。例如,刘女士选择提供租房完税证明来提取公积金,她需携带租房合同等材料前往当地税务部门办理。
此外,若委托他人办理租房提取公积金业务,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期限等内容,确保代办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例如,周先生因工作繁忙,委托朋友代办公积金提取业务,就需准备好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以及朋友的身份证等材料。
在准备材料过程中,务必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以免影响公积金的提取申请。若对所需材料或提取流程有疑问,可拨打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热线 12329 进行咨询,也可前往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办事窗口现场咨询。
一、提取基本条件
根据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租客需满足以下条件才能申请提取公积金:
在北京有正式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在北京租房,且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
二、具体提取流程
无发票租房提取方式
方式一: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网上办结)
登录系统: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cn ),点击首页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认真阅读登录提示后,点击【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若未在该平台注册,需先完成注册再登录。
选择提取事项并录入信息: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 - 提取住房公积金 - 提取申请】,再点击【5.租房提取】,阅读并勾选《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进入事项申请界面。在基本信息栏目核对个人信息,选择【租房类型】为“无发票租房”,核对婚姻状况,如有变更需先完成个人信息变更(操作步骤详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信息变更操作详解》)。在提取人账户相关信息栏目,选择【收款人公积金用卡银行】,系统会自动显示相应卡号。若想用本人其他符合规定(人民银行规定的I类银行结算账户)的银行卡办理提取,可点击【添加新卡】,选择银行名称,录入卡号,点击【确认添加】,添加成功后再选择该银行卡。若希望本次事项到期后自动办理新一年无自有住房(每月提取2000元)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可勾选页面下方相关选项。核实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成功后,如需留存申请回单,点击【打印回单】打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如需查询业务办理机构,点击【经办网点】,最后点击【确定】完成提取申请。
查看进度:申请事项提交成功后,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 - 提取住房公积金 - 已申请提取事项记录】查看申请进度。点击【查看明细】可查询已申请事项详情,点击【打印回单】可补打《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
方式二:北京公积金APP(或京通小程序)办理申请
登录:点击北京公积金APP(或京通小程序)进行登录,未在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的用户,先完成注册再登录。
选择提取事项并录入信息:点击【服务】,在“我要提取”栏选择【租房提取】,阅读并勾选确认《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后,进入相应事项申请页面,按提示录入相关信息,流程与个人网上业务平台一致。点击【提交】,提示操作成功。
方式三: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
提供材料并办理:
本人办理: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单位经办人办理:单位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申请人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一份及相关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携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个人授权委托书》、《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及相关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注意事项
本人办理无发票租房提取后,在事项有效期内可以通过个人网上业务平台或者前往柜台,对自动接续的功能进行调整:
网上调整:通过个人网上业务平台调整自动接续情况,点击【我要提取】 - 【已申请提取事项管理】功能操作区【租房自动接续管理】查看或调整无发票租房事项自动接续情况,选择完成点击【提交】,提示业务办理完成。
柜台调整:前往柜台调整自动接续情况,可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前往柜台直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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