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权益的道路上,2025年各地积极开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缴工作,以确保残疾人能够在社会就业中获得公平的机会和支持。
多地发布征缴通知
桓台县财政局于2025年3月21日发布了《关于做好2025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的通知》,正式拉开了当地残保金征缴工作的序幕。曲阳县人民政府也进行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信息公示,明确了各项征缴细节。应城市政府门户网发布了2025年应城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公告,对缴费人、缴费范围、费款计算、缴费申报和缴纳等方面都做出了详细规定。
征缴范围与对象明确
各地规定,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应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例如,曲阳县明确残保金征收对象是本县范围内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用人单位。应城市同样要求全市行政区域内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上述用人单位缴纳残保金。
费款计算有章可循
残保金年缴纳额的计算通常依据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以及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等因素。以曲阳县和应城市为例,计算公式均为: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同时,各地还实施了分档减缴政策和免征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保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1%(含)以上,但低于规定比例1.5%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
申报与缴纳流程清晰
申报流程
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平台申报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并上传相关资料,如残疾人证或军残证、与残疾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合同、工资明细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凭证等。例如,应城市用人单位需在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申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未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则按规定时限向所在地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申报方式有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或当地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申报。
缴纳方式
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税务局负责征收保障金,实行属地管理。保障金按年计算,分月缴纳,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并征期,按季或按年缴纳。用人单位应按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时限申报缴纳保障金,填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时间安排与监督
各地对审核、复核等阶段都有明确的时间安排。如曲阳县2025年审核2024年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数据,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其中3月1日至5月31日为残联集中审核时间。用人单位对电子税务局展示的残保金计费依据有异议的,应在2025年9月30日前向残联申请复核,确有特殊情况的,复核申请提交时间不得迟于2025年10月31日。同时,各地还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以确保征缴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
所在地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例如北京为1.7%,上海为1.6%,大部分地区通用比例为1.5%。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需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才能将其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此外,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也应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即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在职职工人数得出的平均工资。
计算公式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为了便于理解,我们举例说明:假设广州某企业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为300人,当地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为1.5%,上年度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为1人,上年度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万元。首先计算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300×1.5%=4.5人;然后计算应缴纳的保障金:(4.5-1)×100000=350000元。
减免与缓缴政策
小微企业减免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含3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保金。
特殊情况减免或缓缴
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规定。用人单位申请减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额不得低于1年的保障金应缴额,申请缓缴保障金的最大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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