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辞职补偿金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具体如下:
一般情况: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工资高于平均工资三倍的情况:若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应当依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需注意,若劳动者主动辞职且用人单位不存在过错,一般没有经济补偿金。但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获得经济补偿。
上海辞职补偿金在一定条件下是免个税的。
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 3 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 3 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例如,2023 年上海市 2022 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每月 12,183 元,一年为 146,196 元,3 倍数额约为 438,588 元。如果员工获得的辞职补偿金在 438,588 元以内,这部分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若超过 438,588 元,超过的部分则需按规定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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