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共有七项,具体标准如下:
1.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适用范围:3岁至博士阶段的学前教育及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等)。
扣除标准:每个子女每月 2000元。
扣除方式:父母可选择一方全额扣除,或双方各扣50%,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2.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适用范围:0-3岁婴幼儿的父母(含养父母、继父母)。
扣除标准:每个婴幼儿每月 2000元。
扣除方式:父母可选择一方全额扣除或双方分摊50%,年度内不可变更。
3.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适用范围:赡养年满60周岁的父母,或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扣除标准:
独生子女:每月 3000元。
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3000元,每人最高不超过1500元。
分摊方式:可均摊、约定分摊或指定分摊(需书面协议)。
4.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适用范围:首套住房贷款利息(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
扣除标准:每月 1000元,最长扣除240个月(20年)。
扣除方式:夫妻可选择一方全额扣除,或婚前各自购房的,可选择一套100%扣除或各扣50%。
5.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适用范围:在主要工作城市无自有住房且实际租房。
扣除标准:
直辖市、省会城市等:每月 1500元。
市辖区户籍人口>100万的城市:每月 1100元。
市辖区户籍人口≤100万的城市:每月 800元。
扣除方式:夫妻同城仅一方扣除,不同城可分别扣除。
6.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适用范围:医保目录内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万元的部分。
扣除标准:每年最高 8万元(需在次年汇算清缴时申报)。
适用对象: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医疗费用。
7.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 400元,最长48个月。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证书当年一次性扣除 3600元。
扣除主体:本人或父母(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
注意事项
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不可同时享受。
扣除方式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
需在12月31日前确认次年扣除信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
如需更详细申报流程或政策调整,可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或咨询税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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