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保障单位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事假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本事业单位全体在职工作人员。
二、请事假的条件与申请程序
(一)请事假条件
工作人员除国家已明确规定的各种公休节假日和法定假期以外,如遇特殊情况本人必须离开工作岗位的,可申请事假。特殊情况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处理个人重大事务、直系亲属突发紧急情况等。
(二)申请程序
工作人员请事假,需本人事先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假申请表》,注明请假的种类、假期时长、请假时间、请假事由等详细信息。
请假申请按工作人员管理权限进行审核批准。一般工作人员的事假申请,需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部门负责人的事假申请,需经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单位高层领导的事假申请,需经上级主管部门或领导签字审批。
经批准后的事假申请,需及时报人事部门备案。若因紧急情况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应及时通过电话等方式向相关领导请假,并在事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三、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一)短期事假工资待遇
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未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未超过15天(不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的,其工资按照原标准正常发放,各项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二)中期事假工资待遇
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20天但未超过30天,或一次性事假超过15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在此期间,除奖金和岗位性津贴外,其他津(补)贴和福利待遇可继续享受。
(三)长期事假工资待遇
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30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50%计发。
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超过天数停发本人全部工资。
(四)旷工处理
工作人员凡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假满未经续假而逾期不归的,按旷工论处。旷工6天及以下的,扣除本人旷工天数的基本工资;旷工7天以上的停发本人当月全部工资。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工资计算方式
事假工资将本人的基本工资折算成日工资(每月按21.5天计算)计发,折算后的尾数四舍五入。本规定中所指的基本工资,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指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之和;机关工人指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工人指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二)特殊情况处理
新录用人员在见习(试用)期间请事假不足两个月的,见习工资照发;请事假超过两个月及以上的,从第3个月起,停发见习工资,并相应延长见习期。
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在探亲假期满又因本人特殊原因请事假的,需提前向单位领导申请,经批准后可按本规定执行。
女性工作人员产假期满,本人因特殊原因需请事假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按本规定执行。
工作人员请事假超过6个月的,超过的时间不能计算工作年限。
工作人员在一年内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不再享受当年的职工休假待遇。
五、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相抵触的内容,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为准。本规定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事业单位事假最长请假时间没有统一规定,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般规定:通常情况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假最长不超过 6 个月,超过的时间不能计算工作年限。
旷工相关规定: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 15 个工作日,或者 1 年内累计旷工超过 30 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所以从避免被解除合同的角度看,事假不应导致连续旷工超 15 个工作日或 1 年累计旷工超 30 个工作日。
年休假相关规定:职工请事假累计 20 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此外,部分地区或单位还有一些具体规定。例如,福建省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全年事假期限掌握在 8 个工作日以内。巫溪县规定每次事假一般在 5 个工作日以内,特殊情况最长一次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全年累计事假原则上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
中律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