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内地与港澳地区交流的日益频繁,为进一步保障便利中外出入境人员往来,国家移民管理局不断优化出入境管理政策。以下是 2025 年港澳通行证续签的最新政策规定。
一、办理条件
港澳通行证在有效期内的,可以申请续签签注。若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不足 6 个月,或者短于拟申请签注有效期的,需要补换港澳通行证后再办理签注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内地居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关于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签注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办理。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二、适用人群及签注类型
(一)普通旅游、商务等非逗留类
普通居民前往港澳旅游、进行商务活动等,可申请相应的签注。如申请赴香港,可以签发 3 个月一次签注、3 个月二次签注、1 年一次签注、1 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 7 天;对经批准实施多次个人游试点政策的城市居民,符合国家移民管理局规定条件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签发 1 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 7 天。
(二)逗留类
在香港或者澳门上学、就业或者培训的人员需要办理逗留签注,凭此可以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一段时间。
三、办理材料
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提供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
四、办理流程
预约:通过移民局 APP 或移民局 12367 微信小程序预约办证网点,建议选择有自助签注机的网点,这样办理更为便捷。
前往办理:预约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前往预约地点(记得带上港澳通行证)。
办理方式选择:可以通过自助签注机办理,也可以取号后前往窗口办理。
手续办理:工作人员收取材料,办理相关手续。
签注完成:完成上述步骤后,签注即办理成功。
五、办理时限
往来港澳旅游、商务再次签注可在出入境智能签注设备上智能速办立等可取,并且实现全国通办。
受理签注申请后,一般应当在 7 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因所在地区交通不便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 20 个工作日。
六、办理费用
往来港澳一次有效签注每件 15 元。
二次有效签注每件 30 元。
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 80 元。
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 120 元。
两年以上(不含两年)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 160 元。
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 240 元。
注: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
七、办理地点
(一)福州市
福州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公地址为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 69 号二楼出入境窗口,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日 9:00 - 12:00、13:30 - 17:30(夏令时 14:00 - 17:30),咨询电话 0591 - 12367。
福州市仓山区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公地址是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 238 号仓山市民服务中心,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日 9:00 - 12:00、13:30 - 17:30(夏令时 14:00 - 17:30),咨询电话 0591 - 63117791。
马尾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办公地址在马尾区快安湖里路 27 号福建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工作时间为周一到周五上午 9:00 - 12:00,下午 14:30 - 17:00(节假日除外)。
福州市上街(高新区)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详细地址为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区高新大道 6 号行政(市民)服务中心,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日 9:00 - 12:00、13:30 - 17:30(夏令时 14:00 - 17:30)。
福州市晋安区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详细地址是福州市晋安区福兴大道 199 号晋安三创中心晋安区政务服务中心 3 楼,工作时间为周一到周五上午 9:00 - 12:00,下午 14:00 - 17:00(节假日除外)。
福州市闽侯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详细地址为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原文未提及完整工作时间等信息)。
(二)天津市
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接待大厅:地址为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梅苑路 6 号海泰大厦。中国公民业务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六 9:00—17:00,外国人业务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9:00—17:00(不含法定年节假日)。
八、特殊情况说明
对于未成年人办理港澳通行证,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年满 16 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为 10 年,未满 16 周岁的有效期为 5 年。
首次办理港澳通行证时,可以办证和签注一起办理;若已有港澳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可前往有自助签注机的派出所(首次签注不能在派出所办理)或各地出入境办证大厅进行签。
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有效期分为 5 年和 10 年两种:
有效期为 5 年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发给申请时未满 16 周岁的申请人。
有效期为 10 年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发给申请时 16 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
此外,港澳通行证签注的有效期有多种情况:
1、探亲签注(T):探望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的,可签发 3 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 14 天;探望配偶、父母等近亲属,根据具体情况可签发 3 个月多次签注或 1 年多次签注,逗留期限也有所不同。
2、商务签注(S):已备案的企业机构人员,根据备案规定,可签发 3 个月一次签注、3 个月多次签注、1 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 7 天;未备案的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发 3 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 7 天。
3、团队旅游签注(L):申请赴香港,可以签发 3 个月一次签注、3 个月二次签注、1 年一次签注、1 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 7 天;申请赴澳门,可以签发 3 个月一次签注、1 年一次签注,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 7 天。
4、个人旅游签注(G):申请赴香港,可以签发 3 个月一次签注、3 个月二次签注、1 年一次签注、1 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 7 天;对经批准实施多次 “个人游” 试点政策的城市居民,符合条件的可签发 1 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 7 天。申请赴澳门,可以签发 3 个月一次签注、1 年一次签注,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 7 天。
5、逗留签注(D):赴香港或澳门随任、就学、就业等人员,签注有效期按照香港或澳门相关部门签发的进入许可的最长有效期签发。
6、其他签注(Q):可以根据事由签发 3 个月一次签注、3 个月二次签注;有特殊情形确需多次前往香港或者澳门的,可签发 3 个月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 14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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