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公证收费标准遗产继承公证费用主要按 “受益额”(即继承财产的市场价值)分段累加计算,费率随金额增长逐级递减,具体基准如下:
分段收费标准
受益额范围 | 收费比例 | 补充说明 |
---|---|---|
10万元(含)以下 | 1.2% | 不足300元按300元收取 |
10万-20万元(含) | 1% | 仅对超额部分按此比例收取 |
20万-50万元(含) | 0.75% | 仅对超额部分按此比例收取 |
50万-100万元(含) | 0.5% | 仅对超额部分按此比例收取 |
100万-200万元(含) | 0.45% | 仅对超额部分按此比例收取 |
200万-500万元(含) | 0.4% | 仅对超额部分按此比例收取 |
500万-1000万元(含) | 0.5% | 仅对超额部分按此比例收取 |
1000万元以上 | 0.1% | 仅对超额部分按此比例收取 |
(补充说明)例如:受益额30万元的公证费计算为:10万×1.2% + 10万×1% + 10万×0.75% = 2950元。
二、地区差异:典型城市特殊规定
各地在基准费率基础上有细化调整,核心差异体现在房产继承、限额管控等方面:
一线城市
北京:房产继承公证费按价值 0.8% 收取,上限 1 万元;基础遗嘱公证 200 元 / 件。
上海:跨境遗产继承费率上浮 40%(如美国房产继承比国内多收约 40%);遗产保管费 0.3%/ 年。
广州:首套住房继承公证费减半,基础遗嘱公证 180 元 / 件。
二三线城市
太原(山西):房产继承可二选一计价 —— 按价值阶梯(20 万以下 0.5%)或按面积(45 元 /㎡),且单套费用上限 8000 元。
西安:200 万元以上遗产费率降至 0.5%,低于全国基准。
武汉:80 岁以上老人遗嘱公证减免 50%,最低仅 100 元 / 件。
三、特殊情形:减免政策与附加收费
(一)费用减免(可叠加适用)
弱势群体:低保户、残疾人凭证明减免 50%-70%;80 岁以上老人部分地区免收基础公证费。
小额遗产:5 万元以内(含理财、国债)可免公证;单方赠与 / 受赠情形,公证费减半收取。
特殊房产:直系亲属继承房产免征增值税,仅需缴纳万分之五印花税 + 80 元登记费。
(二)附加服务收费
外出公证:上门办理需额外支付 2000-4000 元 / 件(含交通、设备成本)。
涉外服务:翻译费 80-150 元 / 千字,公证书副本 20-50 元 / 本。
遗产保管:按价值 0.1%-1%/ 年协商收取,500 万元房产年费约 2.5 万元。
四、特殊情形说明
单方赠与/受赠:收费标准减半 。
遗嘱公证:办公场所内1000-2000元/件,场所外2000-4000元/件(含录音录像等费用)。
地区差异:各省可制定本地标准,需以当地公证处最新公示为准 。
一、通用基础材料(所有继承类型必备)
无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还是小额继承,均需优先准备以下核心材料,部分可通过 “跨省通办” 系统在线核验:
继承人身份凭证
成年人:身份证原件 + 户口簿原件(需包含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异地办理可提供电子身份证(需公证处支持)。
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 监护人身份证;残疾人提供残疾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监护人提交法院指定监护判决书。
被继承人核心证明
死亡证明:国内死亡提供医院《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派出所户籍注销证明;国外死亡需经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死亡证明。
身份佐证:被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辅助核实身份信息)。
亲属关系证明
标准格式:由乡镇街道办、派出所或单位人事部门出具,需列明被继承人全部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注明生存状态及亲属关系。
替代材料:独生子女证、结婚证、收养登记证可辅助证明亲属关系;多子女家庭需完整列明所有继承人信息。
遗产权利凭证
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原件;若未办理房产证,需提供房屋预售合同 + 契税完税证明,且需额外提交房产评估报告(需有资质机构出具,含实地查勘记录)。
存款 / 理财:银行出具的账户明细单(需加盖公章);5 万元以内小额存款可仅提供账户信息(免公证但需承诺书)。
其他资产:股票账户对账单、基金持有证明、车辆行驶证 + 登记证等。
二、分情形补充材料(按需准备)
(一)遗嘱继承 / 遗赠扶养协议
遗嘱原件:国内遗嘱需完整无涂改;国外遗嘱需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 + 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补充材料:遗嘱执行人身份证明(若指定执行人);遗赠扶养协议需提供扶养人履行义务的证明(如医疗缴费记录、护理协议)。
(二)特殊继承场景
代位继承 / 转继承
代位继承:需额外提供被代位继承人(如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的死亡证明 + 代位继承人与被代位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
转继承:需提供被转继承人(遗产分割前死亡的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 其继承人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
小额继承(5 万元以内)
简化材料:申请人承诺书(公证处代拟,需承诺无遗嘱、无其他继承人争议);申请人个人征信报告(部分公证处要求)。
豁免材料:无需提供遗产评估报告,凭银行账户明细即可办理。
涉外继承
身份认证:外籍继承人需提供护照 + 经认证的中文翻译件;华侨提供中国护照或旅行证。
文书核验:国外遗产产权证明需经当地公证 + 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亲属关系证明需由境外机构出具并完成认证流程。
(三)其他特殊情况
放弃继承:继承人需现场签署放弃继承声明书;无法到场的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委托办理:受托人需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注明代理权限)+ 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夫妻财产约定: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财产约定的,需提交书面约定协议(如婚内财产公证)。
中律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