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东省社保缴费基数根据险种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具体情况: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全省统一为27501元/月。下限分档设定,广州市、省直为5500元/月;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为4767元/月;其他地区为4492元/月。
职工医疗保险:不同地区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有所不同。以广州市为例,缴费基数上限为31179元/月,下限为6236元/月;以茂名市为例,缴费基数上限为22446元/月,下限为4489元/月。
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一般情况下,这三个险种的缴费基数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致,但部分地区有单独规定,如佛山市的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080元,上限为28959元,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080元,无上限。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选择缴费基数,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
2025年广东省社保缴费比例中,单位和个人各自承担的比例如下: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
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6.5%(含生育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2%。
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均为0.5%。
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根据行业风险等级确定,个人无需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不缴费。
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缴费比例进行微调,例如一些地区的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可能会略高于全省统一标准。此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0%。如果你想了解某个具体地区的详细缴费比例,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
广东省对社保缴费年限有一些新的规定,主要涉及养老保险方面,包括缴费年限延长和退休年龄延迟等内容,具体如下:
缴费年限的延长:从2025年起,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将从15年逐步延长至20年。2025-2029年期间仍按15年执行;从2030年起每年增加半年,最终在2040年统一为20年。例如,1978年出生的人,在2030年退休时,社保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6个月;1979年出生的人,在2031年退休时,社保最低缴费年限为16年。
退休年龄的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将逐步延迟,其中男性每4个月延迟1个月,最终在2045年达到63岁;女性职工每2个月延迟1个月,最终在2035年达到55岁;女性干部每4个月延迟1个月,最终在2041年达到58岁。
此外,对于在广东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港澳台居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足最低缴费年限的,也有相应规定:
在广东省累计缴费满10年的,可参照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继续缴费至满最低缴费年限。
在各省缴费均不满10年,其缴费年限最长(并列最长取最后一个)的参保地在广东省的,可在广东省最后参保地继续缴费。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最低缴费年限。
最后参保地在广东省,但在广东省累计缴费年限不是最长的,可自愿选择在广东省最后参保地继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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