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动车报废标准的新规定主要依据2013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强制报废情形: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
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
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2、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
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专用校车使用15年。
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3、引导报废行驶里程:
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
租赁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小型和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公交客运汽车行驶40万千米。
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80万千米。
专用校车行驶40万千米。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微型载货汽车行驶50万千米,中、轻型载货汽车行驶60万千米,重型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行驶70万千米,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行驶40万千米,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行驶30万千米。
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行驶50万千米。
正三轮摩托车行驶10万千米,其他摩托车行驶12万千米。
此外,2025年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发布通知,扩大了汽车报废更新支持范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符合条件的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报废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报废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机动车报废的手续流程如下:
1、确认车辆是否符合报废条件:包括车辆达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年检、未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但车主自愿报废等情形。
2、准备材料: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车辆需提供营业执照、委托书等);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车辆号牌(需完整,如有丢失需说明);若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3、联系正规报废回收企业:通过当地商务部门或车管所查询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将车辆交售给该企业。企业会安排拖车将车辆运至指定拆解场,并核验车辆信息。
4、办理报废手续: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后,会向车主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然后企业协助向车管所提交注销申请,需上交车辆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等。如果是报废校车、大型客车、重型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还应当提交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车辆解体的照片或者电子资料。
5、完成注销登记:车管所审核通过后,会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车主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下载机动车注销证明电子版。
根据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2025年机动车报废补贴政策的最新规定如下:
1、补贴范围:报废2012年6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
2、补贴标准:报废符合条件的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报废符合条件的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3、申请条件:《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4类证明,均应自2025年1月1日起取得。参加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其所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4、申请方式:个人消费者可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填报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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