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2025年仍适用的《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争议相关司法解释,公司未给员工购买社保的责任核心是补缴社保、支付经济补偿及赔偿实际待遇损失,具体标准如下:
1、补缴社保及承担滞纳金
这是公司的法定强制义务,不能用现金赔偿替代。公司需为员工补缴从用工之日起欠缴的养老、医疗、失业等全部五险费用,补缴基数以员工实际工资为准,若工资低于当地最低缴费基数,则按最低基数补缴。同时,自欠缴之日起,公司需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该滞纳金由公司全额承担,员工无需支付个人部分之外的额外费用。即便双方签过“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也不影响员工要求补缴的权利。
2、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若员工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书面解除劳动合同,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主张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按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核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工资是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含基本工资、奖金、提成等全部劳动报酬。若员工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支付,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3、社保待遇缺失的实际损失赔偿
若因公司未缴社保导致员工无法享受对应社保待遇,公司需按员工实际产生的损失全额赔偿,常见情形包括:
医疗保险:员工就医时,医保统筹范围内本可报销却因断缴无法报销的医疗费用,由公司赔偿;
工伤保险:员工发生工伤后,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所有相关待遇,全部由公司承担;
失业保险:员工符合失业领取条件但因未缴社保无法领取的,公司需按当地失业金标准,赔偿对应期限的失业金金额;
生育保险:女性员工生育期间,本应享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等,由公司按当地生育保险待遇标准足额赔偿。
公司未买社保,可通过社保经办机构、劳动监察大队、税务部门等多个渠道处理,若存在争议还能走劳动仲裁途径,具体方式如下,方便根据自身情况选择:
1、社保经办机构:这是最直接的处理部门,负责社保的征缴与稽查。可携带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前往公司注册地对应的社保分局信访窗口或投诉举报窗口提交材料;也能登录当地社保局官网,或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线上渠道提交投诉信息,相关部门核实后会责令公司限期补缴社保并缴纳滞纳金。
2、劳动监察大队:作为人社局下属部门,其可一并查处未缴社保及拖欠工资、不签劳动合同等多种劳动违法行为。除了携带上述证明材料到线下窗口投诉,还能拨打全国统一的人社服务热线12333,说明公司未缴社保的具体情况,热线会转派对应区域大队处理;也可在“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提交投诉信息,若核查属实,大队会对公司作出整改通知,甚至行政处罚。
3、税务部门:目前社保费已统一由税务部门征收,其催缴力度更强,适合公司被督促后仍故意拖延补缴的情况。可拨打12366税务热线反馈问题,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线索,也能通过税务局官网的相关举报栏目上传信息。税务部门可核查公司财务记录,通过核查账户等方式督促公司缴清欠缴的社保费用及滞纳金。
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若公司对是否该缴社保、补缴基数等存在争议,比如将全职员工按兼职身份拒缴社保,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申请时需提交劳动关系证明、社保未缴纳记录等材料,仲裁委裁决后公司需按结果执行,若公司拒不执行,还可凭裁决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以公司未买社保为由被迫辞职,核心是先固定证据、书面催告并通知离职,再办理交接,最后通过合规途径维权,具体流程如下:
1、固定核心证据
这是后续维权的基础,避免公司否认劳动关系和未缴社保的事实。一方面要准备劳动关系证明,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公司对公账户发放记录)、工牌、考勤记录、入职offer等;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群聊天记录、客户沟通记录、报销单等也可作为佐证。另一方面要准备未缴社保证据,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当地社保APP,截图显示“未参保”或断缴的缴费记录;若公司曾发过社保补贴,相关聊天记录、转账记录也要留存,反而能佐证未缴社保的事实。
2、发送社保补缴催告通知(建议前置步骤)
为了让离职及维权更具合理性,可先向公司发送《社保补缴通知书》。明确写明公司未缴纳社保的具体时间段、涉及险种,要求公司在1个月内按规定补缴,并注明逾期未补缴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解除劳动关系。发送时采用书面打印签字+多渠道送达的方式,比如用EMS邮寄给公司HR或法定代表人,快递单备注“社保补缴通知书+姓名”,同时通过公司邮箱、工作群发送电子版,留存快递底单、邮件截图等送达证据。
3、提交书面被迫离职通知
若公司期满未补缴社保,就撰写《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内容要清晰注明离职原因是“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经催告后仍未补缴)”,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解除劳动关系,并提出结清工资、支付经济补偿、出具离职证明等要求。送达方式和催告通知一致,优先用EMS邮寄并标注文件名称,同时同步线上送达,留存好所有送达凭证,无需提前30天通知公司。
4、办理工作交接
按公司正常流程完成工作交接,比如移交工作文件、办公设备、客户资料等。交接完毕后,务必让公司相关负责人在《工作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避免后续公司以未办妥交接为由拒绝支付工资或经济补偿。
5、主张权益并维权
交接后主动要求公司结清在职期间工资、支付经济补偿并出具离职证明。若公司拒不配合,可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投诉要求补缴社保;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经济补偿等权益,仲裁时效为离职后1年;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在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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