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务员因病提前退休核心规则为“年龄+工龄+劳动能力鉴定+本人申请+任免机关批准”,2025年按《公务员法》《公务员退休规定》及国发〔1978〕104号执行,
一、核心条件(2025年最新)
| 条件类别 | 具体要求 | 备注 |
|---|---|---|
| 年龄门槛 | 男≥50周岁、女≥45周岁(2025年1月起执行,较原政策提高2岁) | 以档案最早记载年龄为准 |
| 工龄要求 | 机关连续工作年限≥10年,养老保险缴费≥15年 | 工龄以组织认定为准 |
| 能力鉴定 | 经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取得《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5年起鉴定结果全国互认 |
| 申请与审批 | 本人自愿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由任免机关批准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涉密岗位需先完成交接与脱密 |
二、办理流程
1、申请准备:本人提交书面申请,附身份证、档案、工龄证明、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病历、检查报告等。
2、劳动能力鉴定:向厦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提交医疗材料,约30个工作日出具结论。
3、单位审核:单位核实材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主管部门。
4、任免机关审批:组织、人社部门联合审批,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5、待遇核算与发放:审批通过后,社保经办机构核算养老金,次月起发放。
三、待遇标准(2025年)
基本养老金:按“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每提前1年减发2%,最多减发10%(提前5年)。
职业年金:按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按月领取,余额可继承。
医疗保障:与同职级在职公务员一致,门诊与住院按规定比例报销。
其他补贴:高龄补贴、住房补贴等按厦门地方标准执行。
四、材料清单
公务员因病提前退休申请表(一式三份)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复印件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历、检查报告等完整医疗材料工龄认定表、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单位公示证明、岗位交接证明(涉密岗需脱密证明)
公务员因病长期不能上班,核心路径是“及时请假→规范鉴定→按结果分流处理(调岗/病退/依法处置)”,医疗期内受《公务员法》保护不得辞退。
一、处理流程与关键节点
1、及时报备与请假
提交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诊断证明、病历、休假建议,书面申请病假。
短期(≤2个月)由单位审批;长期(>2个月或1年内累计≥6个月)报主管部门与人社部门审批。
医疗期一般不超24个月,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可申请延长。
2、医务能力鉴定(强制触发)
连续病假>2个月或1年内累计≥6个月无法恢复工作,由人事部门组织医务鉴定。
鉴定通过(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符合病退条件,转入病退流程。
鉴定未通过但仍不能工作,单位可调整岗位;拒不上班按规定停发待遇,满1年可辞退。
3、医疗期满后分流处理
可从事原岗位或新岗位:恢复工作并销假。
无法胜任原岗位但能胜任新岗位:单位调整至合适岗位,待遇按新岗位执行。
无法胜任任何岗位且符合病退条件:申请病退(男≥50、女≥45,连续工龄≥10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无法胜任任何岗位且不符合病退条件:按程序辞退或解除聘用,支付经济补偿。
二、病假工资与工龄(2025年标准)
| 病假时长 | 工作年限<10年 | 工作年限≥10年 | 工龄计算 |
|---|---|---|---|
| ≤2个月 | 原工资100% | 原工资100% | 连续计算 |
| >2个月且<6个月 | 第3个月起90% | 原工资100% | 连续计算 |
| >6个月 | 第7个月起70% | 第7个月起80% | 超6个月部分不计工龄 |
三、病退与其他保障
1、病退待遇
基本养老金:每提前1年减发2%,最多减发10%。
职业年金:按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领取,余额可继承。
医疗保障:与同职级退休公务员一致。
2、特殊情形保障
患职业病或因公负伤: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享受工伤待遇。
涉密岗位:先完成脱密与交接,再按规定处理。
临近退休(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且连续工作≥20年):医疗期满后无法工作可申请提前退休,不得辞退。
2025年公务员因病退休待遇按“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医疗与补贴”执行,每提前1年基本养老金减发2%、最多减10%,核心看年龄、工龄、劳动能力鉴定与缴费年限。
一、核心待遇构成与计算(2025年)
1.基本养老金(病退核心)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病退每提前1年减发2%,累计不超10%。
| 项目 | 计算公式 | 病退特殊规则 |
|---|---|---|
| 基础养老金 | (退休地上年度社平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 每提前1年×(1-2%),最多×90% |
| 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195、55岁170、60岁139) | 计发月数按病退年龄核定 |
| 过渡性养老金 | 本人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各地1%-1.4%) | 与正常退休一致,不额外减发 |
2.职业年金
按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按月领取,余额可继承,与病退减发规则无关。
3.计发比例保底(传统口径参考)
工龄满35年→90%;30-35年→85%;20-30年→80%;10-20年→70%;不满10年按实际年限×2%(最低11%)。
二、病退条件与减发上限
条件:男≥50周岁、女≥45周岁;连续工龄≥10年、养老保险缴费≥15年;经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减发上限:每提前1年减发2%,最多减发10%(即提前5年为限)。
三、其他保障待遇
医疗保障:与同职级在职公务员一致,门诊、住院按规定比例报销;医保累计缴费男满25年、女满20年可终身享受。
补贴类:高龄补贴、住房补贴等按厦门地方标准执行;职业年金正常领取,不受病退减发影响。
特殊情形:因公致残病退可额外享受伤残保险金与护理费;去世后按规定发放丧葬费、抚恤金与遗属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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