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截至2026年1月,职工工亡赔偿金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执行,由三项待遇构成,其中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为1083760元(2024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4188元×20),其余两项按统筹地区或个人工资核定。
一、三项核心待遇标准(2025-2026年现行)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24年该收入为54188元,故2025-2026年(截至1月)标准为54188×20=1083760元。
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各地不同,如厦门2024年社平工资约11000元,折算约66000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发放,配偶为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在此基础上增加10%,总额不超过职工生前工资。
二、关键规则与支付主体
适用前提:经工伤认定为因工死亡;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仅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支付主体:已参保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保的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计算基准:“上年度”指工伤发生时的上一年度;“本人工资”为工伤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
三、申领流程要点
发生工亡后30日内,单位向统筹地区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单位未申请的,近亲属可在1年内申请。
备齐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死亡证明、事故报告、近亲属身份证明等。
认定为工伤后,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待遇申领材料,审核通过后发放。
四、特殊情形说明
工亡职工存在社保欠费、转移未办结等问题,需先结清或办结后再申领。
供养亲属范围按《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执行,需提供无劳动能力、主要生活来源依赖工亡职工的证明。
2025年(截至2026年1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1083760元,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核定,2024年该收入为54188元,计算即54188×20=1083760元。
一、核心规定与关键要点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明确,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全国统一,不受地区经济差异影响。
支付主体:用人单位已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保的,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适用范围:职工因工死亡、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可全额享受;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近亲属不享受该项补助金,仅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申领主体:工亡职工的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符合法定条件的亲属),需提供身份证明、与工亡职工关系证明、工伤认定决定书等材料办理申领。
二、与其他工亡待遇的区别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独立的工亡赔偿项目,与另外两项待遇并行发放,互不包含: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用于丧葬相关支出。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工亡职工本人工资比例发放,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此基础上增加10%,各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超过工亡职工生前工资。
工亡认定以《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为核心依据,分为“应当认定”与“视同工伤”两类情形,同时存在法定排除情形,截至2026年1月无新规调整。
一、应当认定为工亡的情形(核心为“三工”原则)
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发生事故伤害致死(如车间操作设备意外)。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或收尾工作(如班前调试设备、班后清理场地)受伤致死。
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致死(如保安制止盗窃被袭击)。
患职业病(如尘肺病、职业中毒)导致死亡,需经职业病诊断与工伤认定。
因工外出期间(如出差、外派),因工作原因受伤或事故下落不明,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轨道交通、轮渡、火车事故伤害致死,需有交警责任认定书等证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二、视同工亡的情形(无需严格满足“三工”但与工作关联)
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当场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48小时”以医院初次诊断时间起算,以死亡证明时间为准。
参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或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伤致死。
原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致残并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单位后旧伤复发致死(仅享受丧葬补助金与供养亲属抚恤金,不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三、不得认定为工亡的法定排除情形
故意犯罪的。
醉酒或吸毒导致死亡的。
自残或自杀的。
四、关键认定要点与实务提示
核心要素:认定核心是“工作原因与死亡存在直接关联”,举证需围绕时间、场所、原因形成完整证据链(如考勤记录、监控、事故报告、诊断证明)。
“48小时”计算:以医疗机构初次诊断时间为起算点,非发病时间;死亡时间以医院或公安出具的死亡证明为准。
“上下班途中”界定:合理时间、合理路线内的通勤,包括加班后、顺路接送家人等合理情形,需非本人主要责任。
因工外出认定:需证明外出是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与工作直接相关,如出差洽谈业务、异地项目施工等。
申请时限:用人单位应自事故发生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单位未申请的,近亲属可在1年内提出申请。
五、认定流程简述
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死亡证明、事故报告、近亲属身份证明等材料。
人社部门受理后核查,必要时进行调查核实。
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15日内作出。
六、特殊情形说明
在家办公期间因工作原因突发疾病,符合工作时间与工作岗位要素的,可认定为视同工亡。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仅享受丧葬补助金与供养亲属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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