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截至2026年2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全国统一核心政策未变,仅随渐进式延迟退休同步小幅调整年龄,且严格以档案记录+单位备案为认定依据。
一、2026年最新核心条件(全国统一)
1.年龄(同步延迟退休,小幅上调)
男职工:55周岁(渐进延迟,2026年仍以此为基准)
女职工:45周岁(渐进延迟,2026年仍以此为基准)
认定:以档案最早出生记录为准,不按身份证
2.工种与年限(全国统一,无例外)
高空/特别繁重体力:累计满10年井下/高温:累计满9年有毒有害:累计满8年认定:仅限原国有/集体企业备案岗位的实际在岗年限;灵活就业、挂靠、待岗、脱产学习时间均不计入
3.社保条件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4.身份与备案
仅限原国有、集体企业正式职工(含改制后)
所在岗位必须在人社部门备案的特殊工种名录内
二、2026年关键变化(延迟退休衔接)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随延迟退休同步渐进上调,但仍比普通职工提前约5年2025年起实施,2026年仍按男55、女45执行,后续逐步小幅延迟可在提前退休年龄与法定退休年龄之间弹性选择,也可正常/延迟退休
三、工龄折算(全国统一,仅用于养老金)
井下/高温:1年=1.25年
有毒有害:1年=1.5年
上限:折算年限最多5年(仅用于建立个人账户前的工龄)
四、办理流程(必须单位申报)
个人申请:向单位/档案托管机构提交书面申请
单位初审+公示:审核档案、公示≥5个工作日
单位申报:统一报送人社部门(个人不可直接申报)
人社审批:核查档案、备案、年限、年龄
审批通过:次月起领取养老金
五、档案认定规则(最关键)
唯一依据:原始档案记录(招工表、工资表、考勤、岗位津贴、特殊工种登记等)
后补证明、自述、单位证明均无效
档案记录不全/不清:无法认定,不能提前退休
六、常见问题
灵活就业人员:不能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无单位备案、无在岗年限)
年限不够:不可补缴特殊工种年限,只能正常退休
多地参保:以待遇领取地人社部门审批为准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以档案+单位申报+公示为核心,个人需配合单位准备材料,以下是2026年全国通用的完整材料清单(按必备/辅助分类)。
一、必备核心材料(缺一不可)
1、职工人事档案(原件,密封)
必须包含:招工表、转正定级表、历年工资表、岗位登记表、特殊工种津贴记录、考勤、调动/离职手续等。
核心看:工种名称、在岗年限、单位性质、备案记录,后补证明无效。
2、个人基础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外埠户籍通常需提供)
社保卡、养老保险缴费明细(累计满15年)
近期1寸免冠照片(办理退休证用)
3、官方制式表格(单位统一领取/填写)
《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本人签字、单位盖章)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表》(本人填写)
《特殊工种退休公示表》(单位填写、盖章)
4、单位备案与公示材料(2026年硬性要求)
单位特殊工种岗位备案批复(人社部门出具)
全国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库入库截图或单位承诺书
公示材料:公示表原件、公示现场照片/视频、公示结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
5、特殊工种岗位登记表
明确记载工种、起止时间、累计年限,单位盖章,存入档案。
二、辅助证明材料(档案不全时必须补充)
历年工资表/津贴发放表(含高温、井下、有毒有害等津贴,加盖财务章)
考勤记录、排班表、工作证、操作证(如电工、焊工证等)
历年职业健康体检报告(有毒有害工种必备)
劳动合同、调动手续、离职证明等
单位改制、破产证明(原单位已注销时提供)
三、办理流程(单位主导)
个人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及基础材料
单位初审档案、核对年限与备案
单位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并留存影像
单位整理全套材料,统一报送人社部门审批
人社审核档案、年限、年龄、缴费,通过后次月发养老金
截至2026年2月,特殊工种工龄折算全国统一规则未变,仅适用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建立前的年限,核心是折算视同缴费年限、提高过渡性养老金。
一、2026年最新折算标准(全国统一)
井下、高温作业:1年实际工龄→折算为1.25年(1年3个月)
有毒有害、放射性作业:1年实际工龄→折算为1.5年(1年6个月)
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不折算工龄(仅用于提前退休年限认定)
二、核心限制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时间边界
仅限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建立前的工作年限(全国多数地区为1992年前,少数地区1995年前)
1992年后的实际缴费年限,一律不再折算
单位与身份
仅限原国有、县以上集体企业正式职工
岗位必须在国家特殊工种目录内,且单位已向人社部门备案
年限封顶
折算后增加的年限,最多不超过5年(无论实际干多少年,均按5年封顶)
用途限定
折算年限仅计入视同缴费年限,用于计算过渡性养老金,不用于提前退休年龄认定
三、计算示例(一目了然)
例1:1985–1991年(共7年)从事井下高温
折算年限:7年×1.25=8.75年
增加年限:8.75−7=1.75年(未超5年,按1.75年算)
例2:1983–1991年(共9年)从事有毒有害
折算年限:9年×1.5=13.5年
增加年限:13.5−9=4.5年(未超5年,按4.5年算)
例3:1980–1991年(共12年)从事有毒有害
折算增加年限:12×0.5=6年→按5年封顶计算
四、办理与认定要点
唯一依据:原始档案记录(招工表、工资表、岗位津贴、考勤等),后补证明无效
办理流程:由单位在申报提前退休时,一并提交折算申请,人社部门审核档案后认定
不折算情形:灵活就业、私企、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后)、待岗/脱产学习时间均不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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