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河北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待遇由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统筹外补贴三部分构成,核心执行全国统一制度与河北省细化标准,截至2026年2月无年度新规调整。
一、核心待遇构成与计发标准
1.基本养老金(全省统一计发口径)
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组成,2026年全省统一使用计发基数(预计约7410元/月,以省人社厅正式公布为准)。
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60岁139个月、55岁170个月、50岁195个月)
过渡性养老金(仅限“中人”)=计发基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3%(河北统一系数)
2.职业年金(强制补充)
单位缴费8%、个人缴费4%,全部计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月待遇=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与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一致)。2026年河北仍在推进过渡期内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补发工作,主要针对此前按预发标准执行的人员。
3.统筹外补贴(地方保留项目)
河北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补贴以规范性津补贴为主,全省统一政策框架,具体包括:
取暖补贴:按年度发放,标准按当地政策执行(如石家庄等地区约3200元/年,以当年公布为准)。
高龄补贴:纳入养老金调整体系,随每年养老金上调同步发放(2025年标准为1950-1954年出生加15元/月,1945-1949年出生加20元/月,1944年及以前出生加30元/月,2026年以新方案为准)。
艰苦边远地区补贴:一类地区加10元/月、二类地区加15元/月、三类地区加20元/月,驻省外同类地区按对应标准执行。
二、关键人群与过渡期说明
新人(2014年10月1日后参加工作):仅领取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职业年金。
中人(2014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享受过渡性养老金,10年过渡期(2014-2024年)已结束,2026年起按新制度全额计发,不再执行新旧办法对比保底政策。
老人(2014年9月30日前已退休):按原有标准发放退休费,享受每年养老金上调待遇。
三、2026年重要实操提示
1、待遇调整:河北省2026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预计于7月左右公布,调整幅度与方式以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文件为准。
2、补发事项:2024年前后退休的“中人”,若此前按预发标准领取待遇,2026年仍可按核定后的标准补发基本养老金差额与职业年金。
3、计算依据:最终待遇以退休时省人社厅公布的年度计发基数、本人缴费年限、缴费指数、个人账户储存额为准确计算依据。
河北省事业单位退休待遇按“新办法”计发,核心公式为:退休月待遇=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2026年已结束10年过渡期,按新制度全额计发。
一、核心总公式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仅限“中人”)
退休月待遇=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
二、分项计算公式(河北口径)
1.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计发基数:退休当年省人社厅公布(2025年为7410元,2026年以正式公布为准)。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精确到月。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计发月数(国家统一):60岁=139,55岁=170,50岁=195。
3.过渡性养老金(河北专属系数)
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基数×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3%
适用人群:2014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中人”。
河北过渡系数固定为1.3%。
4.职业年金
职业年金月待遇=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计发月数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一致。
三、人群适用差异
新人(2014.10.1后参保):退休月待遇=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职业年金。
中人(2014.9.30前参保,2014.10.1后退休):退休月待遇=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职业年金。
老人(2014.9.30前已退休):按原标准发放,享受年度养老金调整。
四、关键参数提示
视同缴费指数:按省人社厅公布的《视同缴费指数表》执行,与职务、职级、工龄挂钩。
计发基数:每年由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公布,是计算的核心基数。
2026年调整:养老金年度调整方案通常7月左右公布,按定额、挂钩、倾斜相结合的方式执行。
河北省事业单位退休手续,目前统一执行退休“一件事”联办模式,由单位统一办理,流程清晰、材料精简。
一、办理前提(必须满足)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特殊工种/病退按政策提前)
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含视同)无社保欠费、已完成多重养老保险关系归并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事档案已完成审核认定二、办理主体与时间
办理主体:由职工所在事业单位统一申报,个人不直接办理
办理时间:单位应在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当月启动办理
三、办理流程(单位端)
1.档案审核与资格初审(单位人事)
核查档案: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工龄、职务职级、视同缴费年限
确认无欠费、无重复参保
生成《退休审批表》,报主管部门审批
2.线上申报(退休“一件事”)
单位通过河北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报)或河北省政务服务平台,进入“退休一件事”专区:
选择“机关事业单位退休”
录入人员信息,系统自动生成《联办申请表》(电子签章)
上传电子材料:身份证、档案关键页、退休审批表、工资表等
提交联办申请(养老、医保、公积金等一并办理)
3.人社部门审批与待遇核定
人社部门审核档案与缴费信息
核定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出具《养老金核定表》
审批通过后,次月起发放养老金
4.医保与公积金联动办理(联办)医保:自动办理在职转退休,核定医保视同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
公积金:凭退休审批材料,可办理全额提取
5.单位收尾
领取《退休证》《养老金核定表》
停发在职工资,衔接退休待遇
告知职工养老金发放时间、账户及查询方式
四、必备材料(单位准备)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表》(主管部门盖章)
职工人事档案(原件)
身份证复印件
退休当月工资审批表
2014年9月工资表(“中人”需提供)
社保卡/银行卡(用于发放养老金)
五、办理渠道(单位端)
线上:河北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务服务平台、河北人社APP
线下:参保地社保经办大厅“退休一件事”窗口
六、常见问题与提示
办理周期:一般15-30个工作日,材料齐全可提速
养老金发放:审批通过后次月15日前发放至社保卡金融账户
档案问题:档案信息不清的,需提前补充佐证材料,避免延误
“中人”待遇:2026年已过过渡期,按新办法全额计发,不再保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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