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四川社保缴费基数已公布,依据川人社办发〔2025〕39号文件执行。
一、核心基数标准(全省统一)
全口径平均工资(基数基准):7646元/月(2024年全省社平工资)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
下限:4588元/月(7646×60%)
上限:22938元/月(7646×300%)
职工医保/生育/长护险
单位职工:基数区间同养老(4588–22938元)灵活就业/个体:统一按7646元/月执行
二、单位职工缴费(五险同基数)
基数规则:按职工2025年月均工资申报,在4588–22938元之间
费率(2026年不变)
养老保险:单位16%,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9.4%,个人2%(省本级标准)失业保险:单位0.6%,个人0.4%
工伤保险:单位按行业0.1%–1.425%,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并入医保,单位缴纳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养老保险:在4588–22938元间自选档次,费率20%(全部个人承担)
例:按下限4588元缴,月缴=4588×20%=917.6元
医疗保险:统一按7646元为基数
统账结合(有个人账户):11%→月缴841.06元单建统筹(无个人账户):7.5%→月缴573.45元四、执行时间与提示
执行期:2026年1月1日–12月31日申报要求:单位必须据实申报工资,不得沿用旧基数
灵活就业:可按月/季/年缴费,3月起支持预缴
四川社保缴费年限最新规定(截至2026年3月)核心分为职工养老、居民养老、职工医保三大类,以下是清晰对照表: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灵活就业)
| 项目 | 最新规定 | 关键说明 |
|---|---|---|
| 最低缴费年限 | 15年(2030年起逐步提至20年) | 2030年1月起每年提高6个月,2035年达20年 |
| 补缴规则 | 2011-07-01前参保:逐年缴5年仍不满可一次性补缴2011-07-01后参保:不得一次性补缴,须逐年缴满 | 灵活就业仅可补缴当年及以前中断年度 |
| 待遇资格 | 达法定退休年龄+满足最低缴费年限 | 缴费年限越长、基数越高,养老金越高 |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项目 | 最新规定 | 关键说明 |
|---|---|---|
| 最低缴费年限 | 15年 | 制度实施时已满45岁:累计不超15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制度实施时未满45岁:需逐年缴满15年 |
| 补缴规则 | 60周岁时不足15年:可一次性补缴至15年(补缴无政府补贴) | 成都地区有特殊补缴规则,以当地通知为准 |
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
| 项目 | 最新规定 | 关键说明 |
|---|---|---|
| 全省统一目标 | 男30年、女25年(本省实际缴费≥15年) | 目标:2035年前完成统一 |
| 过渡期政策 | 各地制定逐年调整方案,2035年前按当地过渡标准执行 | 如成都:累计满20年(含实际缴费)可享退休待遇 |
| 补缴规则 | 退休时不足年限:可一次性补缴或逐年缴足 | 补缴后按对应档次享受退休医保待遇 |
四、其他险种
失业保险:最低累计缴费满1年方可领取失业金。
工伤保险:按实际参保时长享受待遇,无最低年限要求。
生育保险:已并入医保,按当地医保缴费年限及待遇政策执行。
五、关键提示
年限累计:参保人在省内多地参保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弹性退休:需同时满足法定退休年龄及对应年份最低缴费年限要求。
补缴风险:职工养老新参保者禁止一次性补缴多年,切勿轻信非官方渠道。
中律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