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城市商品房/房改房)
1.房屋价值补偿(核心)
按征收公告日周边市场价评估(资质机构),参考基准:
贵阳云岩/南明一环内:13500–16800元/㎡
贵阳观山湖核心区:14200–17500元/㎡
花溪/乌当/白云近郊:8600–12000元/㎡
非住宅(商业/办公):按住宅基准上浮20%–40%
2.搬迁费
住宅:保底1500元/户;超100㎡部分按**10元/㎡**累加
非住宅:20元/㎡;商业另加设施拆装费
3.临时安置费(过渡费)
按月:15–30元/㎡(参考当地租金)
期限:≤36个月;逾期双倍支付
4.停产停业损失(商铺/写字楼)
按房屋评估价5%–8%一次性补偿,或按实际营收3%–5%/月计发
5.装修与附属物补偿
装修:普通300–800元/㎡、精装800–1500元/㎡
附属物:围墙、水井、空调移机等逐项评估
6.签约奖励
按期签约:最高房屋价值10%奖励,单户最高2万元
二、集体土地上房屋
1.房屋重置成新价(贵州参考)
| 结构 | 补偿(含宅基地) | 纯建筑补偿 |
|---|---|---|
| 框架/钢混 | 2200–2600元/㎡ | 1600–1900元/㎡ |
| 砖混 | 1800–2200元/㎡ | 1300–1600元/㎡ |
| 砖木 | 1500–1800元/㎡ | 1000–1300元/㎡ |
| 土木/木结构 | 1200–1500元/㎡ | 700–900元/㎡ |
示例:息烽县框架2250元/㎡、砖混2050元/㎡;贵阳砖混1600–2200元/㎡
2.土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2026)
贵阳一类区(绕城高速内):58000元/亩
贵阳二类区(近郊):43000元/亩
其他市州:30000–50000元/亩(按当地公布标准)
3.安置方式(三选一)
货币补偿:房屋重置价+宅基地补偿+搬迁过渡费
产权置换:人均**40㎡**保障面积,“征一补一”;可按成本价优购≤10㎡改善面积
迁建安置:重划宅基地+房屋重建成本补偿
4.其他补偿
搬迁费:10–20元/㎡
临时安置费:10–20元/㎡/月(过渡期≤18个月,逾期加倍)
青苗/附着物:果树(挂果300–800元/棵)、围墙(200–500元/米)等
三、补偿关键规则
1、无证房屋认定:1987年后建、符合“一户一宅”的,按合法面积70%–100%补偿;违建/抢建不予补偿
2、补偿分配:土地补偿费80%归农户、村集体留≤20%;安置补助费全额归个人;附着物/青苗费谁所有归谁
3、社保保障:征地超30%面积,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最长补贴15年,累计约1–2万元
四、维权提示(补偿不合理时)
1、不签不合理协议,不放弃权利
2、固定证据:房产证、征收决定、评估报告、照片/录像、沟通记录
3、救济渠道:
向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投诉
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在贵州,拆迁补偿不合理优先找征收实施部门→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政务热线→司法救济,按层级投诉更高效。
一、第一责任主体(最直接)
1、县级人民政府(最终负责)职责:审批补偿方案、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监督资金。
投诉:向县政府书面申诉或信访,要求重新审核补偿决定。
2、县/区房屋征收中心(拆迁办)(直接实施)职责:签约、评估、补偿发放、安置。
投诉:要求复核评估、重新核算补偿,书面异议+证据。
3、乡镇政府/街道办(农村集体土地)
职责:宅基地拆迁、青苗/附着物补偿、安置。
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核查)
1、住建局(住建厅):国有土地征收、评估机构监管、安置房质量、程序合规性。投诉电话:12319。
2、自然资源局(厅):集体土地征地批复、区片地价、占地合法性、补偿资金监管。
3、财政部门:补偿资金专款专用、拨付监管。
4、审计部门:补偿资金审计、查处侵占挪用。
5、监察委: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腐败线索举报。
三、政务投诉热线
12345(全省统一):24小时受理,转属地征收/住建/自然资源局,限时办结反馈。
12336(自然资源违法举报):违法占地、未批先拆、补偿偏低举报。
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微信“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直达中央督办,适合地方推诿、不作为。
四、司法救济(最终手段)
1、行政复议:收到补偿决定60日内,向市州政府申请,请求撤销违法补偿决定、重新补偿。
2、行政诉讼:知道行为6个月内,向房屋所在地中级法院起诉(被告:县政府),诉求撤销决定、按市场价补偿、赔偿损失。
3、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拨打12348,免费指派律师代理。
五、投诉材料清单
权属证明:房产证、土地证、宅基地证、建房审批。
拆迁文件:征收决定、补偿方案、评估报告、补偿决定、送达回执。
损失证据:房屋内外照片/视频、装修清单、经营流水、沟通录音、12345回执。
书面异议/申诉书:明确“补偿不合理点+法律依据+诉求”。
六、处理流程
向征收中心提交书面异议+证据,要求复核评估/补偿;
无果→向县政府/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投诉举报;
仍无果→拨打12345/12336或“国务院督查”;
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一、起诉前必备
1.起诉期限(超期直接败诉)
直接起诉:知道补偿决定/强拆之日起6个月内(行政诉讼法第46条)
先复议:收到补偿决定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复议后15日内起诉
未告知诉权:最长不超过2年2.被告(必须找准)
国有土地:县/区人民政府(征收决定、补偿决定作出机关)
集体土地:县/区自然资源局+县政府(征地批复、补偿标准)
强拆被告:征收实施单位/县政府(谁强拆告谁)
3.管辖法院
一审:房屋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如贵阳市中院、遵义市中院)
二审: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不找基层法院(区/县法院无管辖权)
二、起诉材料清单
1.行政起诉状(核心)
原告: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电话
被告:××县/区人民政府,地址、法定代表人
诉讼请求(明确、具体):
例1:撤销××府发〔2026〕×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例2:判令被告按市场价补偿房屋差价XX万元
例3: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并赔偿损失XX万元
事实与理由:写清征收时间、补偿标准、不合理点(如评估价低于市场价、程序违法)、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等)
落款:原告签名+日期
2.证据材料(复印件,按清单排序)
权属证明:房产证、土地证、宅基地证、建房审批表(证明房屋合法)
拆迁文件:征收决定、补偿方案、评估报告、补偿决定(送达回执)、强拆通知
损失证据:房屋内外照片/视频、装修合同/发票、经营流水(商铺)、租房合同(过渡费)
沟通记录:与拆迁办/政府的录音、短信、微信、12345投诉回执
法律依据:相关法条复印件(可选)
3.其他材料
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委托律师/近亲属时)
证据清单(写明证据名称、证明目的)
三、立案流程(7日内决定)
提交材料:到中院立案庭递交起诉状(按被告人数+1份)、证据材料、身份证复印件
缴纳诉讼费:行政案件50元/件(败诉方承担,可申请减免)
立案审查:法院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予立案的出具裁定书(可上诉)
受理通知:立案后发放《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
四、庭前准备(1–2个月)
送达: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被告;被告15日内提交答辩状+证据(政府举证责任)
证据交换:开庭前15日交换证据,固定争议焦点
申请鉴定:对房屋价值/面积有异议,申请法院委托评估(费用原告垫付,败诉方承担)
申请停止执行:提交《停止执行申请书》,请求暂停拆迁(需提供担保)
五、庭审流程(1天)
法庭调查:原告陈述→被告答辩→双方举证、质证(核心环节,重点审查评估合法性、补偿合理性、程序合规性)
法庭辩论:围绕“补偿是否低于市场价、评估是否合规、程序是否合法”辩论
最后陈述:原告明确诉求,被告答辩
法庭调解:法官主持调解(可接受合理补偿方案,快速结案)
六、判决与上诉(6个月内出结果)
1、一审判决:立案后6个月内作出判决(可延长3个月)
2、胜诉:撤销补偿决定、判令重新补偿或赔偿损失
3、败诉: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上诉:不服一审判决,15日内向省高院上诉;裁定不服10日内上诉
二审:3个月内审结,终审判决(不得再上诉)
七、执行(胜诉后)
生效判决:二审判决或一审上诉期届满(15日)
申请执行:被告不履行,2年内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措施:划拨政府账户资金、责令限期履行、罚款、纳入失信名单
八、关键注意事项
不签空白协议:签后维权难度极大
强拆必报警+录像:固定强拆主体、时间、损失证据
评估异议: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书面申请复核;复核不服申请专家委员会鉴定
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拨打12348,免费指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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