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目前仍按粤高法〔2018〕39号纪要+近年判例执行,2026年没有新的强制性统一数额,但有非常稳定的裁判区间:
1.一般地区(广州、佛山、东莞、惠州、中山、江门、肇庆等)
未致残(轻伤):3,000–5,000元
十级伤残:5,000–10,000元(实务多判5,000–8,000)
九级伤残:10,000–15,000元
八级伤残:15,000–20,000元
七级伤残:20,000–25,000元
六级伤残:25,000–30,000元
五级伤残:30,000–35,000元
四级伤残:35,000–40,000元
三级伤残:40,000–45,000元
二级伤残:45,000–50,000元
一级伤残(植物人):50,000–80,000元
死亡:50,000–80,000元(一般5–6万,情节恶劣可到8万)
2.深圳、珠海(经济发达,略高)
十级:8,000–12,000
死亡/一级:80,000–100,000
3.简化记忆(实务最常用)
每级约5,000元递增;
十级5k、九级1w、……、一级/死亡5–8w。
二、法院裁量时必看的5个因素(决定你能拿上限还是下限)
伤残等级:等级越高,金额越高;
过错比例:对方全责/主责→往上限靠;你有责任→打折;
伤情痛苦程度:毁容、截肢、颅脑损伤、长期剧痛→多给;
年龄与家庭影响:年轻人、家庭支柱、有未成年子女→多给;
地区差异:深圳>珠海>珠三角>粤东粤西粤北。
三、2026年广东关键口径(官方+判例)
统一上限:交通事故一般不超过10万元;情节特别恶劣、后果极重(如多死、重度伤残)才可能接近或略超10万。
无伤残一般不支持:仅皮外伤、软组织挫伤,没评上伤残,通常不判精神抚慰金或只给2–3k象征性补偿。
交强险优先赔:精神抚慰金可在交强险死亡伤残限额18万内优先赔付,不足再走商业险/车主司机。
四、常见判例(可直接参考)
广州,10级,对方全责→8,000元
佛山,9级,主责→12,000元
深圳,10级→10,000元
死亡(全责)→60,000元
五、如果你要起诉,怎么主张最合理
10级:8,000–10,000
9级:12,000–15,000
8级:18,000–20,000
……
死亡:60,000–80,000
一、法律依据(决定“能不能赔”)
民法典第1183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法院《精神损害赔偿解释》(法释〔2020〕17号):明确可受理范围。
粤高法〔2018〕39号(广东交通事故专用纪要):
精神抚慰金按伤残等级或死亡后果确定。
未达伤残,原则不支持,极特殊例外。
二、广东省可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范围(四类)
1、交通事故(最常见)
满足其一即可:
构成伤残(1–10级):10级≈5k–10k,逐级递增。
受害人死亡:家属可主张,一般5万–8万。
未伤残但“严重后果”(极少见):
面部永久性疤痕、毁容;
孕妇流产;
截肢、瘫痪、颅脑损伤致长期剧痛/严重抑郁;
经鉴定为**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等精神疾病。
2、人身侵权(故意伤害、医疗损害、工伤等)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侵害并造成严重后果(伤残/死亡/重大精神创伤)。
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隐私权被严重侵害(如造谣诽谤、裸照传播)。
3、人格权与身份权特殊情形
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亲子关系严重受损。
死者姓名/肖像/名誉/隐私/遗体遭侵害,近亲属可主张。
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纪念物(如唯一遗照、婚戒、骨灰盒)被永久灭失/毁损。
4、国家赔偿(广东标准)
错误羁押、刑讯逼供等,按丧失人身自由时间+后果确定,最高30万元。
三、广东省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情形(关键)
仅轻微伤、软组织挫伤、未致残(交通事故中90%不支持,最多象征性2k–3k)。
法人/公司: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仅限自然人)。
财产损失单纯物损(如车刮擦、物品损坏无人伤)。
违约纠纷(如合同违约、购房延期),原则不支持(极特殊人格利益受损例外)。
工伤:广东工伤案件本身不支持精神抚慰金,只能走人身损害另诉或协商。
四、交通事故中“严重精神损害”的广东实务认定(法院口径)
10级伤残及以上=当然“严重”,必支持。
死亡=当然“严重”,必支持。
未伤残但符合以下之一,可酌情支持(一般3k–5k):
面部瘢痕≥6cm²或明显影响容貌;
孕妇流产、胎儿死亡;
骨折不愈合、长期剧痛、严重失眠/抑郁(需病历或心理鉴定);
未成年人受伤影响发育/心理。
五、赔偿权利人范围(谁能拿钱)
受害人本人:伤残/精神受损时。
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无则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受害人死亡;
死者人格利益被侵害。
六、广东精神抚慰金上限
交通事故:单案一般≤10万元;死亡/一级伤残5万–8万,极特殊可至10万。
普通人身侵权:一般**≤10万元**;情节特别恶劣**≤15万元**。
国家赔偿:≤30万元。
一、先搞清楚:为什么“不给”?(常见3种情况)
1.对方/保险公司拒赔(没起诉前)
保险公司:常说“精神损害不属商业险范围”,只愿赔交强险,甚至交强险也拖着不赔。
对方车主/司机:说“坐牢就不赔精神损失”、“没钱”、“你没伤残就没有”。
2.一审法院判决“不支持或少支持”
典型理由(广东法院常用):
没评上伤残→原则不支持(粤高法〔2018〕39号)。
你也有责任→精神抚慰金按责任比例打折。
伤情轻、后果不重→只给2k–3k或不给。
刑事犯罪(如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不支持精神抚慰金,必须单独民事诉讼。
3.判了,但对方不给钱(胜诉后执行难)
名下没房没车没存款,拖延、转移财产。
二、第一步:协商+投诉(不用先花钱起诉)
1.和保险公司谈(重点:交强险可优先赔精神)
依据:交强险死亡伤残限额18万内,精神抚慰金可优先赔付(广东法院普遍认可)。
话术:
“根据粤高法〔2018〕39号和交强险条例,精神抚慰金属于交强险赔付范围,可优先赔;商业险不赔不影响交强险赔。”
协商不成→银保监会投诉(12378),提交:
事故认定书、伤残鉴定、病历;
保险公司拒赔通知书/聊天记录。
2.和对方车主/司机谈
明确:广东10级伤残≈5k–10k,死亡≈5万–8万,不是漫天要价。
对方说“坐牢不赔”:
“刑事附带民事不支持,但我可以单独民事起诉你,法院照样判精神抚慰金。”
三、第二步:起诉(关键:符合条件+证据要硬)
1.哪些情况起诉胜率大(广东2026标准)
10级及以上伤残→必支持(5k起)。
死亡→必支持(5万起)。
未伤残但严重后果(需证据):
面部疤痕≥6cm²、毁容;
孕妇流产、胎儿死亡;
颅脑损伤、长期失眠/抑郁(病历+心理诊断);
未成年人严重受伤。
2.必备证据(少一样都可能不支持)
事故认定书(责任划分);
伤残鉴定报告(关键!没鉴定基本不支持);
病历、出院小结、手术记录;
面部疤痕/伤情照片;
心理门诊记录、诊断证明(抑郁/PTSD);
误工、护理、被扶养人相关材料。
3.起诉请求怎么写(广东标准模板)
“判令被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XX元(10级8k、9级12k、死亡6万);
该款项在交强险限额内优先赔付。”
四、第三步:一审败诉/判太少→上诉(别错过15天)
1.上诉理由(广东二审常改判的点)
法院认为“没伤残就不给”:
提交面部疤痕鉴定、心理诊断、孕妇流产证明,证明“严重精神损害”。
判得太少(如10级只给3k):
引用粤高法〔2018〕39号+同地区判例(广州10级8k、深圳10级10k),主张按标准区间判。
责任比例划分不公:
重新提交事故现场证据、证人证言,争取提高对方责任比例。
2.上诉期限:收到判决书15日内,过期不能再上诉。
五、第四步:胜诉后对方不给钱→强制执行(法院帮你要钱)
1.申请执行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生效判决书/调解书;
对方身份证号、住址、电话;
财产线索(房、车、银行账号、工作单位)。
2.法院会做的事
冻结、划拨银行存款;
查封、拍卖房产、车辆;
冻结工资、公积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高、不能坐飞机高铁、影响子女);
情节严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判刑)。
六、特别提醒(广东高频坑)
刑事附带民事不支持精神抚慰金→必须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别走错程序)。
工伤不支持精神抚慰金→只能走人身损害赔偿另诉。
没伤残但有严重后果→一定要做伤情鉴定+心理评估,否则法院基本不支持。
七、你现在可以怎么做(给你一个直接可用的行动清单)
先把:事故认定书、病历、伤残鉴定、拒赔记录拍照存好;
打12378投诉保险公司(交强险优先赔精神);
协商不成→3个月内起诉(别过诉讼时效);
一审不满意→15天内上诉;
胜诉不给钱→立刻申请强制执行,重点提供财产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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