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心基数说明(2026计算基准)
2024年山东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7880元/月(一次性医疗、就业补助金计算基数)
本人工资: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缴费工资低于社平60%按60%(4728元),高于300%按300%(23640元)封顶
统筹地区社平工资:各市略有浮动,工亡丧葬补助金统一按全省标准执行
分两大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正常缴社保)、用人单位单独承担(未缴工伤保险全部单位赔付)
一、工伤医疗阶段费用(全部实报实销)
1.医疗费、康复费
符合工伤保险诊疗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全额报销;
自费药品、美容类、非工伤疾病不予赔付;康复治疗需社保局备案。
2.住院伙食补助费(全省统一)
省内住院:30元/天;省外异地就医:50元/天
3.交通食宿费(仅限统筹区外就医,社保局核准)
交通费:火车、客车普通座实报;飞机仅限紧急伤情;
食宿补助:省内80元/天,省外150元/天。
4.停工留薪期工资(单位全额承担,核心赔偿)
期限:依据《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最短1个月,最长不超12个月;重伤、骨折、颅脑损伤经鉴定可延长,延长合计≤24个月。
标准:受伤前12个月正常平均工资(含加班费、奖金、绩效,不得只发底薪)。
规则:停工留薪期单位不得降薪、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5.停工留薪期护理费(单位承担)
生活不能自理、单位未派人护理:
完全不能自理:社平工资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40%
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30%
6.伤残护理费(评定1–4级伤残,工伤保险按月发放终身)
按月发放,基数7880元/月
完全生活不能自理:7880×50%=3940元/月
大部分不能自理:7880×40%=3152元/月
部分生活不能自理:7880×30%=2364元/月
二、一至四级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保留劳动关系,按月领伤残津贴)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基金一次性支付)
| 伤残等级 | 计算标准(本人工资×月数) |
|---|---|
| 一级 | 27个月本人工资 |
| 二级 | 25个月本人工资 |
| 三级 | 23个月本人工资 |
| 四级 | 21个月本人工资 |
2.按月伤残津贴(基金终身发放,退休后停发改领养老金)
一级:本人工资90%
二级:本人工资85%
三级:本人工资80%
四级:本人工资75%
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离职政策:1–4级不得解除劳动关系,无一次性医疗/就业补助金。
三、五至六级伤残(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两种选择)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基金)
五级:18个月本人工资;六级:16个月本人工资
2.保留劳动关系,单位按月发伤残津贴(难以安排工作)
五级:本人工资70%;六级:本人工资60%;低于最低工资单位补足。
3.职工本人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放两笔一次性补助(2026基数7880元)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
五级:22个月×7880=173360元
六级:18个月×7880=141840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全额承担)
五级:36个月×7880=283680元
六级:30个月×7880=236400元
四、七至十级伤残(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合同到期/职工主动离职领取两金)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
七级:13个月本人工资;八级:11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
2.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职工书面辞职:一次性医疗+就业补助金
计算基数统一7880元/月
| 等级 |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基金) |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单位承担) | 两项合计 |
|---|---|---|---|
| 七级 | 13个月=102440元 | 20个月=157600元 | 260040元 |
| 八级 | 10个月=78800元 | 16个月=126080元 | 204880元 |
| 九级 | 7个月=55160元 | 12个月=94560元 | 149720元 |
| 十级 | 4个月=31520元 | 8个月=63040元 | 94560元 |
补充关键规则(山东特有)
离职时距法定退休不足5年:就业补助金逐年递减
距退休不足5年:减20%;不足4年减40%;不足3年减60%;不足2年减80%;不足1年只发20%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无一次性医疗、就业补助金
同一单位二次工伤:分别评定伤残,离职时按最高等级支付一次性两金,不重复叠加。
五、工亡赔偿标准(职工因工死亡,2026全年标准)
1.丧葬补助金(6个月全省社平工资)
7880×6=47280元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2025年度,2026执行)
1036420元(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发放,基金承担,直至失去供养条件)
以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
配偶:每月40%
其他亲属(父母、子女、祖父母):每人每月30%
孤寡老人/孤儿:在上述基础上加发10%
全体亲属抚恤金合计≤死者生前本人工资100%
六、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全部赔偿责任规则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上述全部项目(医疗、停工留薪、伤残补助、医疗/就业金、工亡所有费用)均由公司全额承担;
单位少报、低报工资导致工伤待遇差额:差额部分由单位补足;
单位拒不赔付:可申请劳动仲裁,胜诉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七、山东省工伤流程关键时效(维权必备)
工伤认定:事故发生30日内单位申报;单位不申报,职工/家属1年内自行向人社局申报(超期不予受理);
劳动能力鉴定:医疗终结、伤情稳定后申请;对鉴定不服15日内申请再次鉴定;
劳动仲裁(单位拒付赔偿):离职或工伤结论出具起1年仲裁时效;
停工留薪期争议:向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
八、不予赔付情形
故意犯罪、醉酒吸毒、自残自杀导致受伤;
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原因、与工作无关的伤害;
未在规定时限申报工伤,无正当理由超期;
离职后已领取一次性医疗、就业补助金,旧伤复发不再享受工伤待遇。
九、9级、10级工伤完整赔偿示例
例:职工月缴费工资6000元,十级工伤,离职,距离退休超过5年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6000=42000元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4×7880=31520元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8×7880=63040元
停工留薪期3个月工资:3×6000=18000元
住院伙食补助、医疗费、护理费实报实销
不含医疗护理合计:154560元
例:九级工伤,工资6000,正常离职
伤残补助:9×6000=54000
医疗补助:7×7880=55160
就业补助:12×7880=94560
停工留薪期另算;三项固定合计203720元
先分清你是哪种不满意,对应渠道完全不同
场景1:人社局不给认定工伤/认定为非工伤
场景2: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过低(明明重伤评十级,只评十级/九级)
场景3:单位少赔、拒赔、压低停工留薪、就业补助金(最常见)
场景4:社保局工伤保险基金核算待遇偏低(一次性伤残补助、医疗补助金算少)
一、场景1:对《工伤认定决定书》不服(不认定工伤、认定结论错误)
1.前置复核(60日内)
收到工伤认定书60天内,向作出认定的人社局本级政府,或上一级市人社局申请行政复议。
提交材料:复议申请书、身份证、工伤认定书、病历、考勤、工资流水、工友证言等证据。
2.复议仍不服→行政诉讼(15日内)
收到复议决定书15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跳过复议,收到认定书6个月内直接起诉。
关键时效:事故发生1年内必须申报工伤,超期无法补认定。
二、场景2: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偏低、停工留薪期太短不服
15日内申请再次鉴定(唯一复核渠道)
收到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起15个工作日内,向山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省级鉴定为最终结论,无法第三次鉴定)。
所需材料:再次鉴定申请书、初次鉴定报告、全套住院病历、CT/核磁片子、复查诊断证明。
补充:单位/你对停工留薪期时长有争议,同样向市级劳鉴委申请确认停工留薪期。
省级再次鉴定结论具有终局效力,不能复议、不能上诉,只能依据该等级算赔偿。
三、场景3:用人单位赔偿不合理(最普遍:拖欠停工留薪工资、少发就业补助金、压低护理费、不赔差额)
完整逐级流程:协商→劳动监察投诉→劳动仲裁→一审→二审→强制执行
步骤1:和单位书面协商(留存证据)
书面列明赔偿明细(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差额),EMS邮寄或现场递交,拍照留签收记录。
步骤2: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快速施压,免费)
携带:身份证、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工资流水、劳动合同、单位少赔的证据。
管辖:公司所在地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拨打12333全省人社热线投诉。
监察职责:责令单位限期足额支付工伤相关待遇、补发工资;适合单位单纯拖欠、拒绝沟通。
步骤3:劳动仲裁(法定前置,起诉必经程序,免费)
仲裁时效:工伤结论出具/离职之日起1年内,超期不予受理。
管辖:公司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可主张项目:
补足停工留薪期全额工资(不得只发底薪);
补足住院护理费、伙食补助;
解除劳动关系:足额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单位未缴社保:全部工伤待遇由单位承担;低报缴费工资造成的工伤差额,判令公司补齐;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仲裁材料清单
仲裁申请书、身份证、企业工商信息、劳动合同、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资流水、病历、沟通记录。
步骤4:仲裁不服→法院一审(收到裁决书15日内起诉)
双方任意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签收裁决书15日内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步骤5:一审不服→二审上诉(判决书送达15日内)
二审为终审判决,无法继续上诉。
步骤6:单位拒不履行生效裁决/判决书→强制执行
判决生效后单位不赔钱,6个月内向一审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冻结公司账户、查封资产划扣赔偿款。
四、场景4:社保局(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核算基金待遇过低(一次性伤残补助、医疗补助金算少)
属于行政纠纷,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不走劳动仲裁。
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向社保局所属的人社局,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提交待遇核算单、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要求重新核算工伤基金待遇差额。
复议不满意,收到复议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直接收到核算单据6个月内起诉社保局。
五、通用配套投诉渠道(所有场景均可同步施压)
12333人社服务热线:投诉人社局、社保局、企业违规克扣工伤待遇,全程工单督办;
12345政务热线:线上提交证据,派单人社部门限期答复;
纪检12388:工作人员故意压低待遇、不作为、推诿扯皮可举报。
六、关键时间红线(超期直接丧失维权权利)
工伤认定申报:受伤起1年内;
工伤认定不服复议/起诉:60日复议、6个月直接起诉;
劳动能力再次鉴定:收到初次结论15日内;
单位工伤赔偿劳动仲裁:1年时效;
仲裁裁决不服起诉:15日内;
社保基金待遇不服行政复议:60日内;
二审终审后强制执行申请:生效文书6个月内。
七、快速维权流程速记
单位少赔钱:协商→12333/劳动监察→劳动仲裁→法院诉讼→强制执行
工伤不认:60日行政复议/6个月直接行政诉讼
伤残等级评低:15日内向省劳鉴委申请再次鉴定(终局)
社保局算少补助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补充山东特殊规则
单位未交工伤保险:全部赔偿由公司承担,所有差额、补助都找单位走劳动仲裁;
单位低缴社保导致工伤待遇变少:差额部分法定由用人单位补足,仲裁、法院全部支持;
离职距离退休不足5年,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递减有明确标准,单位不得自行额外克扣。
一、核心基础规则(先看懂时限、管辖、认定情形)
1.申请时效(超期直接不予受理,硬性红线)
1)单位申报时限:事故伤害发生/被诊断职业病30日内
用人单位必须30天内向统筹地区人社局工伤科申报;遇交通事故、住院抢救可书面申请延期,无正当理由超30日,30日至1年内全部工伤待遇由单位自行承担,工伤保险基金不报销。
2)个人/家属申报时限:1年内
单位拒不申报、拖延申报,工伤职工本人、近亲属、工会组织,自受伤/确诊职业病起1年内申请,过期永久丧失工伤认定资格。
2.管辖机关
企业注册地/社保参保地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科)
线上渠道:山东人社小程序、山东政务服务网、12333平台提交。
3.法定认定为工伤情形(山东统一执行)
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受伤;
上下班合理路线、合理时间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城市轨道交通、轮渡、火车事故;
工作时间前后在单位做预备/收尾工作受伤;
外出办公、出差期间因工作受伤;
患职业病;
工作岗位突发疾病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
抢险救灾、维护公共利益受伤;
军人旧伤复发。
4.不认定工伤(全省统一)
故意犯罪、醉酒吸毒、自残自杀、非工作原因、私人事务受伤。
二、第一阶段:准备全套申请材料(单位申报/个人申报材料略有区别)
通用必备材料(全部一式1份,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工伤认定申请表》(人社局窗口领取/政务网下载打印,单位申报加盖公章)
伤者身份证复印件;近亲属代办需额外提供亲属关系证明+代办人身份证
劳动关系证明(关键!无劳动关系无法认定工伤)
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工资银行流水、考勤记录、工牌工装、入职登记表;
无书面合同:工友证言(2人以上,附证人身份证+书面证言签字按手印)、工作聊天记录、工作派工单、出差审批单。
医疗完整证据
门诊病历、诊断证明、住院病案首页、手术记录、CT/影像报告、所有检查单据;职业病需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事故经过书面说明
写明:单位名称、岗位、受伤时间地点、工作内容、受伤过程、伤情,个人签字/单位盖章。
分场景补充材料
上下班交通事故:交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本人同等、次要、无责才可认定;全责/主责不算工伤)、上下班路线图、居住证明。
因公出差受伤:出差审批单、派工单、交通住宿票据。
单位申报额外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死亡工伤:死亡医学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三、第二阶段: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两种申报方式)
方式1:用人单位申报(优先推荐,30日内)
人事/经办人整理全部材料,加盖公司公章;
线下:参保地人社局工伤认定窗口现场递交;
线上:山东政务服务网、“爱山东”小程序搜索“工伤认定申请”上传材料;
窗口接收材料,出具《材料接收回执》,登记受理编号。
方式2:个人/家属自行申报(单位拒报、超30日)
伤者或家属自行填写申请表,无需单位盖章;
携带全部证据去人社局工伤科递交;
单位拒不配合、不提供营业执照、不给出证言不影响受理,人社局会主动向单位调查核实。
材料补正规则
材料不全、证据缺失:人社局当场/5个工作日内出具《补正材料告知书》,一次性告知全部缺失材料,补齐前暂不受理。
四、第三阶段:人社局受理审查(5个工作日内出受理结果)
工作人员核对材料完整度、是否在1年时效、有无劳动关系基础证据;
两种结果:
①予以受理:出具《工伤认定受理决定书》加盖公章送达申请人;
②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写明不予受理理由(超时效、无劳动关系、不属于工伤范畴等)。
对不予受理不服:60日内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五、第四阶段:调查核实(核心环节,15–45个工作日)
受理后人社局启动调查,两种调查方式同步开展:
书面送达举证通知书(重点)
人社局向用人单位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限15日内提交书面答辩、证据;
山东规则:用人单位不举证、逾期举证、否认受伤事实但无证据,直接采信职工一方的受伤陈述(举证责任倒置)。
实地/线上调查
电话询问伤者、公司负责人、工友;
必要时上门走访单位、事故现场核实;
调取监控、考勤、出行记录、交警卷宗等第三方材料。
六、第五阶段:作出工伤认定结论(法定60日内办结,复杂可延长30日)
时限规定
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案情疑难、证据复杂,经负责人批准可延长30日,书面告知申请人。
两种结论文书
认定工伤决定书:写明受伤事实、法律依据、认定为工伤;后续可凭此做劳动能力鉴定、申领工伤待遇。
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列明事实、不认定法律依据,同时告知复议、起诉维权渠道。
文书送达
人社局通过EMS、现场签收、电子送达三种方式送达单位与伤者,送达之日起开始计算维权时效。
七、第六阶段:拿到认定结论后的后续流程
认定为工伤:伤情稳定、医疗终结后,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评伤残等级);
拿到伤残等级结论:分两条路径申领赔偿
单位正常缴纳工伤保险: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向社保局申领;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单位发放;
单位未交工伤保险:全部工伤赔偿待遇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单位拒付走劳动仲裁。
八、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的完整救济步骤(山东法定流程)
情形1:拿到《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途径一:收到文书60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市人社局申请行政复议;
途径二:不复议,收到文书6个月内直接向当地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情形2:复议后仍不服
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情形3:法院一审败诉
判决书送达15日内向上一级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二审为终审结论。
九、高频常见问题(山东实操重点)
单位没签劳动合同能不能认定工伤?
可以。提供工资流水、工牌、工友证言、工作记录等事实劳动关系证据即可,人社局会向单位调查核实。
超过30天单位没申报怎么办?
个人1年内自行申报;30日至申报前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等全部工伤待遇由公司承担。
上下班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能认定工伤吗?
可以;本人主责、全责不认定工伤。
工伤认定期间单位注销、跑路怎么办?
照常认定工伤,后续仲裁直接起诉原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花钱吗?
全程免费,人社局不收取任何认定费用。
十、工伤认定极简流程速记
事故受伤→30日内单位申报/1年内个人申报
收集劳动关系、病历、事故证明全套材料
人社局窗口/线上提交,领取受理回执
人社局向单位发举证通知、调查核实
受理60日内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
认定工伤→医疗终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核算工伤赔偿
不认定工伤→60日复议/6个月行政诉讼维权
中律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