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修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全国统一执行,核心新规、参选条件、选举流程、禁止情形、回避制度全部整理如下:
一、基础核心制度
1、直接选举,任何人不能指派、撤换
村委会主任(村长)、副主任、委员,全体村民直接投票选出;乡镇政府、村干部不得指定、委派、临时撤换村长。
2、每届五年,到期必须换届,无连任次数上限。
3、全面推行“一肩挑”
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选举程序,可依法兼任村委会主任;村“两委”班子交叉任职,强化党组织领导地位。
4、班子硬性要求
村委会必须配备妇女成员;推行老中青梯次搭配,鼓励吸纳40岁以下年轻人才、返乡大学生、致富带头人。
二、哪些人拥有投票/参选资格(2026放宽新规)
年满18周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分三类登记选民:
户籍在本村、常住本村村民;
户籍本村、外出务工,但本人主动申请参加选举;
新规放宽: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从事村务满1年,本人申请,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可登记参选村长(返乡创业者、外来村务工作者可参选)。
三、候选人硬性标准(法定负面清单,四类人直接取消资格)
正向要求
拥护党的领导、守法公道、热心公益、有文化、能带乡村发展。
法定禁止参选(全国统一红线)
有下列任一情况,不得成为村长候选人: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
受过刑事处罚(有犯罪案底);
依靠宗族、黑恶势力从事违法活动;
组织、参与非法宗教、邪教活动。
补充:行政拘留、单纯失信、上访等不属于法定禁止情形;但各地乡镇会增设地方负面清单(涉赌涉毒、长期不履职、贿选前科等不予提名)。
年龄、学历导向(无法律强制上限)
法律未规定60岁不能参选;但各地换届普遍导向:新任村党组织书记一般大专以上学历,优化年龄结构,优先年轻骨干。
四、近亲属回避制度(新法重点新增)
1、村委成员近亲属回避: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近亲属,不能同时在同一届村委会任职,杜绝家族把持村务;
2、选举委员会成员,本人或近亲属被提名村长/村委候选人,必须立刻退出选举委员会,保证选举公平。
五、候选人怎么产生(两种提名渠道)
候选人双渠道提名,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
1、村党组织提名推荐;
2、登记选民联名提名。
流程硬性要求:选举委员会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现场宣讲履职承诺、接受村民提问,杜绝暗箱提名。
六、投票、委托投票严格新规(堵住舞弊漏洞)
1、一人一票、无记名秘密投票;
2、委托投票从严管控
每位村民最多受托代投3人;
村长、村委候选人,一律不得接受他人委托投票;
委托名单必须提前公示,口头委托无效,必须书面委托。
3、禁止贿选、暴力、威胁、伪造选票、虚报票数;一经查实,取消候选人资格,已当选的直接无效,涉嫌违法移送公安。
七、完整选举流程
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全村选举工作);
登记全部选民,公示选民名单,接受异议;
党组织+村民联名提名候选人,资格审查、公示候选人;
候选人见面宣讲、签订廉洁履职承诺书;
集中现场投票、设立秘密写票处;
当场开箱、公开计票,当场公布票数;
得票过半者当选村长;无人过半则二次差额选举;
选举结果公示,报乡镇政府备案,发放当选证书。
八、当选后监督与退出新规
村长每年向村民代表会议述职,接受民主评议;连续两年评议不合格,启动罢免程序;
村民1/5以上联名,可提出罢免村长;召开村民大会投票表决;
村长辞职、丧失资格、被罢免,按得票顺序递补或重新补选。
九、违规选举维权渠道
出现指定候选人、贿选、压制投票、篡改选票等违规:
向乡镇人民政府、民政办举报;
向乡镇纪委、县委组织部投诉;
涉嫌黑恶、贿选犯罪,直接拨打110。
十、新旧对比核心变化总结
首次立法明确四类人员永久不能参选;
放开外来常住人才参选通道;
法定近亲属回避,破除家族村委;
严控委托投票,候选人禁止代票;
强化村党组织领导,全面推行一肩挑;
强制候选人公开述职承诺,全过程公开透明。
全程分筹备阶段→选民登记→候选人产生→投票选举→结果备案交接五大步骤,全部严格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执行,一步不能少。
第一阶段:成立选举工作机构(选举启动第一步)
1、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5–7人,含主任),全权主持全村选举工作。
2、回避规则:本人或近亲属打算参选村长、村委的,不能进入选举委员会;候选人近亲属不得做监票、计票人员。
3、选举委员会制定本村《选举办法》,明确村长、村委名额、投票时间、纪律,村民会议表决通过后全村张贴公告。
第二阶段:选民登记、公示选民名单(法定时限)
1.三类可登记选民(年满18周岁、无剥夺政治权利)
①户籍在本村、常住本村;
②户籍本村、外出务工,本人主动申请参选;
③户籍不在本村,本村居住满1年,本人书面申请+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可登记参选。
2.公示与异议处理
选举日20天前张贴完整选民名单;
村民对名单有异议:5日内向选举委员会申诉,委员会3日内答复并公示结果。
第三阶段:提名、审查、公示正式候选人(差额选举)
步骤1:双重渠道提名
村民联名海选提名;
村党组织推荐提名;
村长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必须多于应选1人。
步骤2:乡镇+县级联合资格审查(硬性负面清单)
有下列情形直接取消候选人资格:
开除党籍、刑事犯罪记录、涉黑涉恶、邪教、贿选前科等。
步骤3:公示、竞职见面
选举日前5天张贴正式候选人名单,公示接受监督;
候选人签订《廉洁竞职承诺书》,统一召开村民见面会,现场讲发展规划、回答村民提问;
禁止私下送礼、请客、发红包拉票(贿选查实直接取消资格、当选无效)。
第四阶段:投票选举(核心环节,全程公开)
1.投票前准备
设立主会场投票站、分散自然村增设投票点;流动票箱必须3名以上工作人员同行;
统一设置秘密写票处,保护村民投票意愿;
规范委托投票:外出村民只能书面委托,一人最多受托3人;候选人不得接受委托投票,委托名单提前公示。
2.现场投票流程
选民凭身份证/选民证登记领选票;
秘密写票,可投赞成、反对、另选他人、弃权;
有序投入密封票箱,全程有党员、村民代表监督。
3.开箱计票、当场公布结果(法定要求)
全部票箱集中当众开箱,唱票、计票全程公开;
选举有效门槛:登记选民过半数到场投票;
村长当选条件:获得到场投票村民过半数选票;
无人过半:另行选举,以首轮未当选人员为候选人,得票多者当选,但票数不得低于总票数1/3。
当场口头宣布当选人,张贴纸质选举结果公告。
第五阶段:备案、发证、新旧班子交接
选举委员会将选举材料、选票台账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乡镇统一发放《村委会主任当选证书》;
10日内完成新旧村委会交接:公章、财务账目、集体资产、档案、合同全部移交;
新一届村委召开第一次会议,分工、制定任期工作计划。
补充:选举后罢免、补选简易流程
罢免村长:本村1/5以上登记选民联名,提出罢免申请;召开村民大会投票,过半同意即罢免生效;
村长辞职、被罢免、丧失资格:按候选人得票顺序递补,无人递补则组织补选。
全程时间关键节点速记
1.推选选举委员会→2.选举日前20天公示选民名单→3.选举日前5天公示正式候选人→4.统一选举日集中投票→5.当场公布结果→6.报乡镇备案、交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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