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核心基数说明
1、本人工资: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低于全省社平60%按60%,高于300%按300%封顶。
2、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医疗/就业补助金):8265元/月(2026标准)。
3、工亡全国统一基数:2025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6502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56502×20=1130040元。
4、昆明本地固定补贴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天(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统筹外就医交通、食宿:按人社核定标准实报
停工留薪期护理费:单位未派人护理,参照护工130–180元/天
劳动能力鉴定费: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报销
二、基础常规工伤待遇(1–10级全部享有,不离职也能拿)
1.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费
符合工伤保险“三目录”全额报销;假肢、轮椅、矫形器按普及型标准支付更换、维修费。
2.停工留薪期工资(单位全额承担)
期限:一般≤12个月;伤情严重经鉴定可延长,合计最长24个月。
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全额工资、绩效、奖金,不只发底薪)按月发放。
护理: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由单位安排护理;不安排则支付护理费。
3.住院伙食补助、异地就医交通食宿
住院100元/天;外地就医经备案后交通费、住宿费基金报销。
4.劳动能力鉴定费
鉴定伤残、护理依赖产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三、一至四级重度伤残(保留劳动关系,按月领津贴,不离职)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基金一次性发放)
一级:27个月本人工资
二级:25个月本人工资
三级:23个月本人工资
四级:21个月本人工资
2.按月伤残津贴(基金发放,2026年1月起上调)
一级:本人工资90%;每月增加100元
二级:本人工资85%;每月增加90元
三级:本人工资80%;每月增加80元
四级:本人工资75%;每月增加70元
津贴低于昆明最低工资,基金补足差额;达到退休年龄停发津贴,领养老金,差额补足。
3.按月生活护理费(鉴定护理依赖后发放)
完全护理依赖:每月增加50元;大部分+40元;部分+30元,按月终身发放。
四、五、六级伤残(两种选择:留岗/离职拿两笔补助金)
(一)保留劳动关系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18个月、六级16个月本人工资
单位安排工作;无法安排按月发伤残津贴
五级70%本人工资、六级60%本人工资;低于最低工资单位补足,单位缴纳社保。
(二)本人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离职领取两笔大额补助)
基数统一:8265元/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基金)
五级:15个月;六级:13个月;职业病增发30%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单位承担)
五级:33个月;六级:29个月
五、七至十级伤残(合同到期/本人离职才拿医疗+就业补助金)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离职也能领)
七级:13个月本人工资
八级:11个月本人工资
九级:9个月本人工资
十级:7个月本人工资
2.离职两项补助(基数8265元/月)
| 伤残等级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基金)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单位) |
|---|---|---|
| 七级 | 8个月 | 22个月 |
| 八级 | 6个月 | 18个月 |
| 九级 | 3个月 | 13个月 |
| 十级 | 2个月 | 7个月 |
职业病职工,医疗补助金整体上浮30%。
举例(昆明十级,离职)
医疗补助:8265×2=16530元
就业补助:8265×7=57855元
两项合计:74385元
六、工亡赔偿标准(职工因工死亡,近亲属三项待遇)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1130040元
2、丧葬补助金:6个月全省社平工资=8265×6=49590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长期发放,2026年每月每人增加20元)
配偶:死者生前本人工资40%/月
其他亲属(父母、子女):30%/月
孤寡老人/孤儿:上浮10%
每月总额不超过死者本人工资,终身发放至失去供养条件。
七、关键费用承担规则(非常重要)
1、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基金:医疗费、伙食补助、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工亡补助、伤残津贴、护理费、鉴定费、辅助器具费
用人单位:停工留薪期全额工资、停工留薪护理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六级伤残津贴
2、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
全部工伤赔偿费用(基金+单位部分)均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不得减免。
八、常见扣除、不赔付情形
超出工伤保险目录的自费药、美容修复、非必要康复费用不报销;
未备案在非定点医院急救产生的费用,不予支付;
主动离职后,不再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领取医疗+就业补助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故意犯罪、醉酒吸毒、自残自杀导致受伤,不认定工伤,无任何赔偿。
一、场景1:和单位私下协商赔偿过低、拒付停工工资/就业补助金(最常见)
1.固定证据,不随意签字一次性了结协议
留存全套材料: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报告、工资流水、病历、沟通录音、单位给出的赔偿方案;一旦签“一次性了结、放弃所有工伤待遇”协议,后续很难追加差额。
2.三层前置调解/投诉渠道(免费)
1)企业内部/工会调解
找公司工会、人事协商,出示云南2026工伤标准(社平8265元/月)列明法定差额。
2)劳动监察大队投诉(12333)
单位未缴工伤保险、拖欠停工留薪工资、克扣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拒付护理费,携带材料到公司所在地人社局劳动监察投诉,监察责令单位限期补足赔偿,拒不整改可处罚。
3)基层劳动调解组织调解
街道/园区调解中心免费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可申请法院司法确认,具备强制执行力。
3.调解无效,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工伤待遇必经前置程序)
二、场景2:社保局(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基金待遇不合理(社保少赔)
1、适用情形: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核算标准偏低、不予报销合理医疗费先向昆明市/区县工伤保险窗口提交书面异议,要求重新核算待遇,出具书面复核意见;
2、复核仍不满意,两条行政救济二选一:
行政复议:收到核定单据60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市人社局申请复议;
行政诉讼: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起诉社保经办机构,重新核定工伤基金待遇;
3、无需先走仲裁,直接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场景3: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过低、停工留薪期认定太短(直接影响总赔偿)
伤残等级决定补助金、津贴、护理费,结论不服有严格时限,错过无法补救1、初次鉴定结论15日内,向云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省级为最终鉴定,仅一次机会);提交申请表、工伤认定书、全部病历胶片、新复查检查报告;
2、超15天无法再次鉴定,但伤情加重:鉴定满1年后,向昆明市劳鉴委申请复查鉴定,复查结论仍不服,依旧15日内申请省级再次鉴定;
3、若鉴定程序违法(专家无资质、未查体、材料遗漏),可同步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撤销原鉴定。
四、场景4:工伤认定不服(不认定工伤、不予受理)
拿到《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60日内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后不服15日内上诉至中院。
五、场景5:劳动仲裁裁决赔偿金额偏低、漏项、标准适用错误(单位待遇纠纷核心流程)
1.仲裁基础规则
工伤待遇仲裁全程免费,管辖:公司注册地/工作地仲裁委;仲裁45日内出裁决,复杂可延长15日。
2.收到仲裁裁决书15日内向基层法院起诉(超期裁决生效,无法再起诉)
上诉核心理由(昆明法院重点审查):
未按云南社平8265元/月计算医疗、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基数认定过低;
漏判停工留薪期全额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后续治疗费;
不支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业病上浮30%医疗补助;
错误划分责任、不采信伤残鉴定报告。
3.一审判决仍不合理
收到判决书15日内上诉至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
二审仍不服:判决生效6个月内向昆明中院申请再审;再审驳回,向检察院12309申请法律监督。
六、场景6:生效裁决/判决书单位拒不赔钱(强制执行)
1、申请执行期限2年,向一审法院执行局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文书、身份证、单位财产线索(对公账户、厂房设备);
2、法院措施:冻结对公账户、查封资产、划扣赔偿;列为失信、限制高消费;拒不履行可司法拘留、追究拒执罪;
3、单位未参保,全部工伤待遇由单位全额承担,可一并执行。
完整逐级维权流程(昆明工伤赔偿不合理通用顺序)
与单位协商→工会/街道调解→12333劳动监察投诉;
仍无法达成一致→向属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工伤待遇仲裁;
仲裁金额不满意→15日内向基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审判决不公→15日内上诉至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终审仍不服→6个月内申请再审/检察院法律监督;
胜诉单位拒付赔偿→2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补充:社保基金核算待遇偏低
窗口复核→60日内行政复议/6个月内行政诉讼,不走劳动仲裁。
补充:伤残等级认定过低
收到鉴定15日内申请省级再次鉴定;满1年伤情加重可复查鉴定。
关键时限避坑(超时直接丧失救济权利)
劳动能力初次鉴定不服:15日申请省级再次鉴定;
工伤认定不服:60日复议、6个月行政诉讼;
社保待遇核定异议:60日复议、6个月行政诉讼;
仲裁裁决不服起诉:15日;
一审判决上诉:15日;
申请强制执行:文书生效起2年内。
必备维权证据(提高赔偿金额)
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残等级、停工留薪期、护理依赖);
劳动关系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工牌;
医疗全套材料:病历、出院记录、CT胶片、医疗费发票、复查报告;
工资证明(核算本人工资基数);
职业病诊断书(主张医疗补助金上浮30%);
单位赔偿沟通记录、社保待遇核定单。
一、先分清两个法定申报时限(重中之重,超时不予受理)
1、单位申报时限:30天
事故受伤/确诊职业病当日起30日内,由公司向参保地人社局窗口申报;单位逾期不报,30天至个人申报前产生的全部工伤医疗费、停工工资等费用,全部由单位自行承担。
2、个人/家属/工会申报时限:1年
单位拒不申报、拖延不报,伤者本人、近亲属、工会,自受伤当日起1年内可直接申报,超1年人社局直接不予受理。
3、办理地点(管辖)
企业在区县参保:到公司注册地/参保地县区人社局工伤窗口;
市级机关、省属企业:昆明市人社局(呈贡市级行政中心2楼综合窗口);
事故发生地与公司所在地不一致,可任选一处申报。
二、阶段1:事故后前期取证(申报前必做)
1、就医:优先工伤保险定点医院;紧急情况可就近急救,后续及时补备案;完整保留诊断证明、出院记录、CT/MRI胶片、门诊病历、全部医疗费票据。
2、固定劳动关系证据(无劳动合同必备)
劳动合同、工资银行流水、社保缴费记录、工牌、考勤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工友证人证言(2人以上,写明身份证、签字按手印)。
3、受伤事实证据
现场照片、监控截图、上下班路线图、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下班途中工伤)、单位事故记录、录音聊天记录。
4、书面材料:本人手写《受伤经过陈述》,写明时间、地点、工作内容、受伤过程、伤情,签字按手印。
三、阶段2:准备全套申报材料(分单位申报、个人申报两套)
(一)单位申报所需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窗口领取/官网下载,加盖公司公章);
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盖公章);
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全套病历复印件;
单位出具《事故调查报告》,2名调查人签字、加盖公章;
伤者身份证复印件;
受伤经过书面陈述;
上下班交通事故额外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本人非主责)。
(二)个人自行申报(单位不配合,无需公司盖章)
《工伤认定申请表》(本人签字);
伤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劳动关系全套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工友证言等);
诊断证明、住院病案、所有检查报告;
本人手写受伤经过;
事故佐证:照片、视频、交通事故认定书、工友证言;
近亲属代办:额外提交亲属关系证明、代办人身份证。
关键提示
无劳动合同、单位否认劳动关系:人社局会中止工伤认定,先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拿到仲裁裁决后再恢复工伤认定流程。
四、阶段3:窗口提交申请(线上/线下两种方式)
方式1:线下窗口提交(主流)
携带纸质全套材料,到参保地/事故发生地人社局工伤认定窗口递交;工作人员当场清点材料。
方式2:线上申报
云南政务服务网、滇事通小程序上传全部材料电子版预审,预审通过后再线下交纸质原件核验。
窗口审核规则(15日内出受理结果)
材料齐全、在时效内、属于管辖:15日内出具《受理通知书》;
材料缺失:一次性书面告知全部补正材料,补齐后重新核算15日受理期限;
不在时效、不属于工伤受理范围: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写明理由。
五、阶段4:人社调查核实(受理后流程)
人社局受理后,会向用人单位送达《举证通知书》,要求单位限期提交答辩、证据;
单位否认工伤、否认受伤事实:人社局可上门调查、约谈伤者、工友、调取监控、问询医护;
伤者、单位需配合人社局问询、补充材料,逾期不配合将按现有证据认定;
事实简单、证据清晰的案件,可缩短至15日内出结论;复杂案件正常60日办结。
六、阶段5:出具工伤认定结论(60日法定办结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两种文书之一,20日内送达单位与伤者双方:
《认定工伤决定书》:符合工伤情形,认定为工伤,后续可做劳动能力鉴定、申领工伤待遇;
《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不属于工伤(如自残、醉酒、非工作原因受伤),写明不予认定法律依据。
七、阶段6:对认定结果不服的救济途径(完整维权步骤)
拿到决定书起60日内二选一:
行政复议:向昆明市人民政府或云南省人社厅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6个月内向辖区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后续取证,推翻原结论后可重新认定工伤。
八、阶段7:认定工伤后下一步流程(拿到认定书即可启动)
伤情稳定后,向昆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停工留薪期、护理依赖);
有工伤保险:鉴定后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基金待遇(伤残补助、医疗补助等);单位承担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赔偿由单位全额承担;单位拒付,申请劳动仲裁。
九、常见不予认定工伤情形(提前规避)
故意犯罪、醉酒吸毒、自残自杀受伤;
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地点、与工作无关受伤;
上下班交通事故本人承担主责、全责;
私人外出、办私事途中受伤;
超过1年申报时效,无不可抗力中止事由。
十、完整流程极简总结
受伤就医+留存全部医疗、劳动关系、事故证据;
单位30日内申报;单位不报,个人1年内自行准备材料;
人社局窗口提交材料,15日内出具受理通知;
人社调查核实,受理后60日内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
认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领工伤赔偿;
不予认定/不服结论:60日内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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