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总补偿构成(法定完整8项,缺一不可)
宅基地征收全部补偿=宅基地区片综合地价(土地补偿)+房屋重置成新补偿+室内装修+地上附着物+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过渡费+按期签约奖励+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
关键法规要点
晋政函〔2026〕12号明确:区片地价只含土地补偿、安置补助,不含房屋、附着物、青苗,房屋单独评估计价;
宅基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直接按区片地价全额执行;未利用地仅按0.8倍计价;
地价拆分:土地补偿费40%、安置补助费60%;土地补偿村集体留存≤20%,80%发放给宅基地使用权农户。
二、第一部分:宅基地区片综合地价(全省2026新标准)
1.全省分档区间(每亩)
| 区域层级 | 区片地价区间(万元/亩) | 代表市县 |
|---|---|---|
| 太原主城核心(小店、迎泽、杏花岭) | 22.5~26.3 | 太原建成区,最高26.29万/亩 |
| 地级市城区(大同、长治、晋城、运城、临汾) | 12~20 | 各市主城区、近郊 |
| 县城城关镇、近郊乡镇 | 7~11 | 各县城区周边村庄 |
| 普通平原乡村 | 4.5~6.8 | 平川普通农村 |
| 晋北、吕梁、忻州山区/丘陵 | 1.8~4.2 | 右玉、岚县、五台、灵丘等山区县 |
分配规则
安置补助费60%:全部给到农户;
土地补偿费40%:村集体最多留存20%,剩余80%分给被征地宅基地农户;
一户多宅、超占确权外面积:只补偿房屋,不再计算土地区片价。
三、第二部分:农村房屋重置成新补偿(全省通用评估单价)
各地拆迁统一按结构定重置价,再按建房年限打折(成新系数),公式:
房屋补偿=重置单价×合法建筑面积×成新率(新房90%-100%,10年以上旧房60%-80%)
| 房屋结构 | 重置基准单价(元/㎡) | 适用说明 |
|---|---|---|
| 现浇框架/二层楼房 | 2900-3300 | 钢筋混凝土现浇、两层及以上 |
| 砖混平房(预制板) | 2600-2800 | 砖墙体、水泥顶主流民房 |
| 砖木瓦房(老式砖房) | 2300-2600 | 砖墙、木梁瓦顶 |
| 土坯/土木简易房 | 1600-1900 | 土墙、简易屋顶 |
参考阳泉、朔州、长治官方方案标准,各地上下浮动不超20%。
四、第三部分:室内装修、地上附着物明细(据实评估)
1.室内装修
地砖、吊顶、木门、橱柜、暖气、卫浴、地暖、铝合金门窗等,按装修年限折旧评估,精装修额外上浮300-800元/㎡。
2.院落附属物统一参考标准(山西各地通用)
院墙:实心砖120-180元/㎡,土院墙60-100元/㎡
大门门楼:普通铁门1500-3000元,砖混门楼3000-8000元
水井、水窖:1500-5000元/眼;沼气池3000-6000元
硬化地面(水泥/砖):60-100元/㎡
厕所、畜圈、杂物棚:简易棚40-80元/㎡,砖混圈舍120-200元/㎡
果树(苹果、梨、枣、桃):幼苗20-100元,盛果期400-600元/株,大树600-1200元/株大棚:蔬菜钢架大棚80-150元/㎡,简易竹棚30-60元/㎡
坟墓:单棺800-1500元/座,双棺1500-2500元/座(含迁葬费)
五、第四部分:搬迁、临时安置补助(各市统一口径)
1.搬迁补助费
货币补偿:一次性1次,10-20元/㎡;小户型保底800-1000元/户
安置房置换(期房):发放2次搬迁费,合计20-40元/㎡
2.临时过渡安置费(租房补贴)
按建筑面积按月发放:6-35元/㎡・月
山区县城:6-12元/㎡/月;地级市:15-30元/㎡/月;太原市区25-35元/㎡/月
过渡期标准:
货币安置:一次性发放6个月过渡费
安置房多层:过渡期≤24个月;高层≤36个月,逾期双倍发放过渡费
部分地区按人口保底:200-500元/人/月
六、第五部分:按期签约腾空奖励
全省统一规则,逾期自动取消奖励:
普通县城:单户宅基地奖励1-4万元,或房屋评估总价5%-8%
太原、大同、长治等市区:单户奖励3-6万元
整村同步签约可额外享受村集体整体奖励
七、第六部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法定强制,不发现金)
依据晋政办发〔2019〕10号:
社保资金单独计提,不低于区片综合地价10%,存入社保专户;
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口在册、享有宅基地资格)年满60岁可按月领取失地养老补贴;
未落实社保属于程序违法,可单独投诉维权。
八、三种法定安置方式(农户自愿选择,政府不得强制)
货币补偿:土地地价+房屋+附属+过渡费+奖励一次性全额付清
产权置换(安置房)
主流:合法宅基地房屋面积征一还一;
保底政策:单户房屋面积不足45㎡,按45-60㎡保底安置;
按人口安置:多数地市人均40-50㎡安置房指标。
异地重新划拨宅基地(仅限城市规划区外乡镇)
政府另批合规宅基地,仅补偿房屋重置、搬迁费,不再发放宅基地区片地价。
九、无证、超占、一户多宅补偿区分规则
合法确权宅基地(有宅基地证):土地+房屋+附着物全额补偿;
历史遗留无证老房(80年代前自建、村集体认可):房屋全额重置补偿,土地按合法面积计价;
确权外超占面积:只补偿地上房屋残值,无土地区位补偿;
预公告发布后抢建、抢栽:一律不予任何补偿。
一、维权第一底线:绝对不能乱签字、不主动交房
空白协议、放弃异议承诺书、自愿腾房单一律不签;签字即认可补偿标准,后续维权难度大幅提升。
不自行拆除房屋、不主动腾空院落,保留完整房屋现状,避免被认定自愿交付。
征收方以“逾期取消奖励、按违建少补、强制拆除”施压,全程录音录像留存证据,单纯施压属于违规。
预公告后不要抢建、抢栽,否则无任何补偿。
二、全流程固定证据(维权核心,缺一不可)
1.权属证件原件/复印件
宅基地使用权证、确权登记档案、户口本、建房审批手续;无证件保留老建房照片、村集体证明、邻里书面证言。
2.全部官方征收文件
征收土地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分户评估报告、补偿明细单、《征地补偿安置决定》、限期腾房通知、征地批复文件。
3.证明补偿偏低的实物证据
房屋内外全景视频、院墙/大门/水井/果树/大棚/装修照片;装修票据、养殖设施投入凭证;同村村民补偿单对比、本地新建房屋市场价。
4.沟通记录
谈判录音、微信短信、现场沟通录像;所有书面材料用EMS邮寄,留存快递底单、签收记录。
三、分阶段法定维权步骤(山西集体土地宅基地专属顺序)
阶段1:补偿安置方案公告30日公示期(最早维权黄金期)
补偿方案公示不少于30日,村民法定异议权:
书面提交异议书
写明宅基地位置、面积、房屋结构、补偿不合理点(地价低于省公布区片价、房屋重置价过低、漏算附属物、无过渡费、未落实失地社保、安置方式单一等),附证据,邮寄至乡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局。
书面申请听证会(法定权利)
本村半数以上村民认为补偿违法,县政府必须组织听证;单户村民也可单独书面申请,听证笔录是修改补偿方案法定依据,合理诉求应当采纳调整。
阶段2:收到房屋评估报告10日内,解决评估低价问题
山西房屋评估法定救济路径:
收到分户评估报告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复核结果仍不服,10日内向市级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专家鉴定结论为房屋补偿法定依据,鉴定上调价格后可重新核算整体补偿总额。
阶段3:协商调解、行政投诉(低成本前置,优先操作)
正式书面协商
携带山西省区片综合地价文件、房屋重置标准、异议材料,书面提出合理补偿诉求,要求政府出具书面答复。
乡镇司法所行政调解
山西全省推行征地纠纷调解,司法所组织征收方与农户协商,达成一致可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协议。
多渠道投诉举报(辅助取证,不能替代复议诉讼)
自然资源局:举报低于区片地价、漏补偿、程序缺失;
纪委监委:举报截留补偿款、村干部暗箱操作、违规逼签;
12345政务热线:登记诉求,留存工单编号;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官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调取征地批复、全套补偿档案。
阶段4:集体土地强制前置程序:政府协调+征地裁决(山西必走流程)
协商、调解无果,县政府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后,不能直接起诉,必须先走两步前置程序:
第一步:向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协调
提交书面协调申请书,要求政府组织双方重新核算补偿,出具协调笔录或书面意见。
第二步:协调不成,向征地批准机关申请裁决
征地由市政府批准→向市政府申请裁决;征地由山西省政府批准→向省政府申请征地补偿裁决。
裁决不服,60日内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阶段5:行政复议(法定期限60日)
自收到补偿决定、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
作出补偿决定的是县政府,复议机关:市级人民政府/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复议期间优先组织调解,可协商提高补偿、重新签订协议;
复议审查重点:区片地价是否达标、评估是否合法、安置/社保是否落实、征收程序是否违法(未公告、未听证、先拆后补)。
阶段6:行政诉讼(最终司法救济,起诉期限6个月)
未走复议:收到补偿安置决定起6个月内直接向基层法院起诉;
复议维持原补偿:收到复议决定书15日内起诉;
诉讼优势:举证责任倒置,政府需举证全部合法补偿依据,举证不能则认定补偿违法;法院可判决撤销补偿决定、责令重新核算、赔偿房屋财产损失;
可一并主张足额土地补偿、房屋装修附属物、过渡费、搬迁费、逾期利息、维权合理开支。
四、山西常见补偿不合理情形及维权依据
宅基地区片综合地价低于省政府公布标准
依据《山西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各地补偿不得低于省级区片地价,差额必须补足。
只补偿房屋,院墙、水井、果树、装修、大棚全部漏算
地上附着物单独计价,不得并入房屋统一压低补偿。
不发放临时安置过渡费、搬迁费,无签约奖励
补偿方案必须包含搬迁、过渡补助,缺失属于方案违法。
未计提不低于区片地价10%的失地农民社保资金
社保是法定强制补偿,未落实可单独投诉、起诉。
先拆房、后付款,违反“先补偿、后搬迁”法定原则
未足额支付补偿款前,农户有权拒绝腾房,强拆可起诉确认违法并索赔。
一刀切认定无证老房完全不予补偿
历史遗留无证房屋(村集体认可、早年自建)至少全额补偿房屋重置价,仅超占面积可只补残值。
只提供货币补偿,不提供安置房、不允许异地划拨宅基地
规划区外农户有权申请重新划拨宅基地;城区内必须提供产权置换选择。
五、绝对禁止的3类行为(避免被动担责)
暴力阻拦施工、聚众对抗,易被认定寻衅滋事,承担治安、刑事责任;
仅口头沟通诉求,所有异议、协商要求必须书面+邮寄留证,口头沟通无法律效力;
超法定时限维权:60日复议、6个月直接起诉,超期丧失胜诉权。
六、遭遇违法强拆专项维权步骤
第一时间全程录像,拍摄拆除人员、车辆、现场房屋损毁情况;
立刻报警,留存报警回执,要求公安出具受案记录;
同步邮寄《违法强拆查处申请书》至县自然资源局、公安局;
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确认强拆行为违法,一并主张房屋、物品行政赔偿。
七、快速实操维权建议
先在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官网查询本县区片综合地价,算出法定最低补偿底线;
补偿方案30日公示期同步提交书面异议+听证申请;
评估价格过低10日内启动复核、专家鉴定;
协商无果同步启动县政府协调、行政投诉;
协调、裁决仍无法解决,委托征地专业律师提起复议、诉讼。
全程分批前9项前置程序→征地报批→批后6项实施程序,缺任一环节均属于程序违法,宅基地征收全部适用集体住宅征收标准。
第一阶段:批前前置程序(报批前必须全部完成,9步)
步骤1: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发布主体:县/区人民政府,张贴于乡镇、村委会、村内主干道,同步县政府官网公示。
载明内容:征地四至范围、征收公共利益目的、土地入户调查时间、禁止抢栽抢建告知。
关键规则:预公告发布后,院内新建房屋、搭建棚舍、新栽果树一律不予补偿。
农户操作:全程拍照录像留存公告张贴现场,保存纸质公告原件。
步骤2:土地、宅基地、房屋现状入户全面调查
自然资源、乡镇、村委会、第三方测绘评估联合入户登记,针对宅基地逐项核查:
土地:宅基地确权面积、四至、权属证信息;
房屋:层数、结构、建筑面积、建造年代;
附着物:院墙、门楼、水井、水窖、果树、大棚、厕所、硬化地面、室内装修;
调查结果必须宅基地使用权人签字确认;拒绝签字需现场录像、书面备注。
维权要点:全程在场核对,漏登、少登当场书面提出异议并留存记录。
步骤3: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专项调查
人社、自然资源、乡镇联合摸排本村集体经济在册农户,测算社保计提资金(不低于区片地价10%),形成社保落实方案,无社保方案不得报批。
步骤4: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政府组织村集体、村民代表、司法所、信访部门开展;
梳理宅基地补偿矛盾、安置诉求、失地养老问题,出具风险评估报告及化解预案;
报告是征地报批必备材料,未评估不得上报。
步骤5: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方案必须完整包含宅基地全部补偿项目:
省统一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房屋重置成新、装修、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搬迁费、临时过渡安置费、按期签约奖励;
三类安置方式(货币/安置房/异地划拨宅基地);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落实细则。
步骤6: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公示≥30日,维权黄金期)
村内+官网同步公示30天,写明异议渠道、听证申请方式;
农户可书面提交异议:地价偏低、房屋评估价过低、漏算附属物、无过渡费、不落实社保、安置单一等;
书面材料通过EMS邮寄乡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局,留存快递底单。
步骤7:组织听证会(法定强制义务)
两种情形政府必须召开听证会:
本村半数以上(不含半数)村民认为补偿方案违法;
农户单独书面申请听证。
听证笔录作为修改补偿方案法定依据,合理诉求必须采纳并重新公示调整后方案(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步骤8:办理宅基地补偿登记
公告期限内,农户携带宅基地使用权证、户口本、建房审批手续到征收办登记;
无确权老房提交老照片、村集体证明、邻里证言备案,避免后期按违建少补偿。
步骤9:分户评估+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足额预存全部补偿资金
选定有资质评估机构出具分户评估报告;收到报告10日内可申请复核、市级专家委员会鉴定;
政府分别与村集体(土地补偿)、每户宅基地农户(房屋、院落、安置)签约;
签约户数要求:宅基地使用权人签约比例≥90%;未签约户报批时需书面说明未达成协议原因及保障措施;
硬性规定:土地补偿、房屋、安置、社保资金全额存入财政专户,资金未足额预存,禁止上报征地报批材料。
第二阶段:征地报批(步骤10,省级/国务院审批)
步骤10:组卷上报征地申请、取得合法征地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整理全套报批材料(一书四方案、预公告、现状调查、风险评估、补偿方案、听证记录、协议、资金足额证明)逐级上报;
审批权限划分(山西统一):
国务院审批:永久基本农田、35公顷以上耕地、70公顷以上其他集体土地;
山西省政府审批:普通耕地、农村宅基地、村庄建设用地(绝大多数宅基地征收);
核心红线:无省级征地批复,任何占地、拆房行为全部违法。
第三阶段:批后落地实施阶段(拿到批复后正式拆迁,6步)
步骤11:发布正式《征收土地公告》(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
县政府收到征地批复15日内,村内张贴+官网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载明:征地批准机关、批复文号、征地范围、补偿标准、搬迁期限、复议/诉讼救济途径。
步骤12:足额发放全部补偿款、落实社保
公告发布90日内,一次性足额支付宅基地土地补偿、房屋、附属、过渡、奖励;同步落实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专户,严禁先拆后补。
步骤13:对未签约农户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公告发布60日内,针对拒不签约农户作出书面补偿决定,载明足额补偿金额、安置方案、腾房期限;依法送达农户。
救济期限:收到决定书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步骤14:协商催告、行政调解
乡镇司法所、征收办组织多轮调解,农户可书面提出补偿调整诉求,达成一致可签订正式补偿协议。
步骤15: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
农户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拒不腾房交付宅基地,县级政府作出责令交地决定,限定腾房期限。
步骤16:申请法院司法强制执行(唯一合法强拆途径)
政府无权直接强拆房屋,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审查通过后出具裁定,由法院组织实施拆除;
乡镇、村委会、征收办自行强拆属于违法行政,可起诉确认违法并主张赔偿。
农户全程关键维权要点
预公告阶段:不抢建、完整留存所有官方文件影像;
入户调查:逐项核对院落附着物,漏登当场书面留证;
30日补偿公告期:书面异议+书面听证申请,不要仅口头沟通;
评估报告10日内:价格过低立刻启动复核、专家鉴定;
空白补偿协议、自愿放弃异议承诺书一律不签字;
无征地批复、未足额付款前,有权拒绝腾房、拒绝交付房屋。
常见程序违法情形(可直接起诉撤销征收行为)
预公告公示不足10个工作日、补偿方案公示不足30日;
未入户全面调查、漏登房屋、院墙、果树、装修;
半数村民反对补偿方案,政府拒绝组织听证;
补偿资金、社保资金未足额预存即上报征地;
未取得省级征地批复直接拆房占地;
未出具《补偿安置决定》,直接组织人员强制拆除房屋。
三种法定安置方式(农户自愿选择,政府不得强制单一方式)
货币补偿:一次性付清宅基地区片地价+房屋+附属+过渡费+签约奖励;
产权置换安置房:城区城中村主流,按合法房屋面积征一还一,多数地区人均保底40–50㎡安置面积;
异地划拨宅基地(仅限城市规划区外乡镇)
政府另行审批合规宅基地供农户自建,仅补偿房屋重置、搬迁费,不再发放宅基地区片综合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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