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原拆迁分国有土地(城区商品房、老小区、棚户区)、集体土地(城中村、农村宅基地)两套独立政策:
1、国有土地:《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太原市棚改实施细则(全市统一补助基准)
2、集体土地核心依据:晋政函〔2026〕12号(2026年2月实施新版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全市征地最低法定标准)
安置可选: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回迁)两种,棚改项目普遍增设货币购房补助、提前搬迁奖励。
一、国有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市区楼房、平房、棚户区)
(一)房屋价值补偿(核心)
1、计价规则:第三方评估机构按征收公告当日同地段商品房市场价评估,补偿价不得低于周边二手房/新房均价。
2、棚改货币专项补助(城六区通用)
选择纯货币安置,在房屋评估总价基础上额外给予20%–30%购房补助(小店、迎泽、杏花岭核心区多按30%执行,西山、晋源近郊20%)。
3、面积认定:以不动产权证登记建筑面积为准;证载与实测不一致,以产权登记为准;无证违建仅补偿建筑残值或不予补偿。
4、公产房特殊规则
无其他住房承租人:800元/㎡优惠价买断产权,再按私房标准补偿;
名下另有房产:仅给予货币补偿,上限2000元/㎡。
(二)全市统一固定补助(各区项目不得低于该标准)
| 补偿项目 | 统一标准 | 发放规则 |
|---|---|---|
| 搬迁补助费(搬家费) | 15元/㎡,每户最低600元 | 1.纯货币:发1次;2.回迁期房:发放2次,一次性结清 |
| 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 | 20元/㎡/月,每月保底800元 | 1.货币安置:一次性发放6个月;2.自行过渡回迁:按月发放,首次付12个月,后续每半年一结;3.逾期交房:每超1年,标准上浮20%;提供政府周转房无此项补偿 |
| 室内装修补偿 | 按装修等级评估:简装40–80元/㎡,精装90–180元/㎡ | 按实际装修面积核算,毛坯无补偿 |
| 配套设施迁移 | 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燃气、空调拆装单独据实补偿 | 签约时一次性结清 |
(三)提前搬迁奖励(城六区项目通用底线)
1、签约搬迁20日内腾空交房:每户基础奖励20000元
2、21–30日内签约:奖励减半10000元
3、超过30日签约:无搬迁奖励
部分城中村棚改叠加面积奖励:300–500元/㎡,以项目公示方案为准。
(四)一层住改商(一楼住宅营业)补偿
持有有效营业执照、连续完税:一次性经营补助,按经营年限核算;不单独计算停产停业损失(纯商铺另行计算)。
(五)非住宅(商铺、厂房、仓库)
1、房屋价值:按同地段商铺/厂房市场价评估,无20%-30%货币购房补助;
2、搬迁费:15元/㎡,大型设备拆装运输单独评估;
3、停产停业损失二选一:
①近3年平均月净利润×过渡期限;
②房屋评估总价6%一次性补偿;
4、装修、附属物全部单独评估赔付。
二、集体土地宅基地/城中村征收补偿(2026最新区片地价)
1.土地补偿(仅土地,不含房屋、青苗、附着物)
依据晋政函〔2026〕12号,区片地价=土地补偿费40%+安置补助费60%;安置补助全额发放农户,土地补偿村集体留存不超20%,剩余分给村民。
用地系数统一规则:
永久基本农田、水田、水浇地:区片地价×1.2
宅基地、村庄建设用地、普通农用地:基准价全额
荒地、未利用地:基准价×0.8
太原城六区核心区片地价(元/亩)
小店区Ⅰ类(龙城大街、南中环建成区):257488元/亩
迎泽区Ⅰ类:232748元/亩
杏花岭Ⅰ类:257488元/亩
万柏林Ⅰ类(河西主城):257948元/亩
尖草坪Ⅰ类城区:183712元/亩
晋源区Ⅰ类(晋阳湖、古县城片区):232948元/亩
下辖县平均地价
清徐:37141元/亩;阳曲:32804元/亩;娄烦:36834元/亩;古交:46438元/亩
2.宅基地房屋重置补偿(房屋归个人)
按房屋结构、新旧成新率评估,全市通用重置单价(未折旧新房基准):
框架多层楼房:1800–2800元/㎡
砖混平房/二层小楼:1200–1800元/㎡
砖木砖瓦房:900–1400元/㎡
土木旧房:500–900元/㎡
简易棚房、院墙、仓房、果树、大棚单独评估计价
3.安置方式三选一
货币补偿:房屋重置成新价+宅基地土地补偿+院落附着物+搬迁、过渡补助;部分城改项目同步享受房票购房优惠。
产权回迁:主流拆1补1,优质城改项目最高1:1.3置换;安置房同等面积不补差价,超出面积按安置房成本价购买。
异地迁建:偏远乡村可申请政府另批宅基地,仅赔付房屋重建成本。
4.其他补助
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标准与国有住宅完全一致;青苗、畜禽圈舍、温室大棚单独核算;强制缴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社保费用单列不计入区片地价。
三、产权调换(回迁安置房)通用规则
1、就近/原地安置,安置房配套标准不低于原房屋;
2、高层住宅法定过渡期最长3年,超期过渡费逐年上浮;
3、公摊面积不扣减原有产权面积,多数项目公摊免费赠送;
4、低保、特困、残疾家庭优先选低层房源,小户型保底安置。
四、补偿计算示例(国有土地60㎡普通住宅,小店核心区货币)
1、房屋评估单价:11000元/㎡,30%货币补助
房屋价值=60×11000×1.3=858000元
2、搬迁费:60×15=900元(超最低600元,按实计)
3、临时安置费:20×60×6=7200元(货币一次性6个月)
4、20日内签约奖励:20000元
合计基础补偿:858000+900+7200+20000=886100元,另叠加装修、燃气宽带迁移补偿。
五、关键实操政策要点
征收公告发布后新建、扩建、装修、抢栽苗木一律不予补偿;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存在争议,必须先向区政府协调,协调不成向太原市政府裁决,才可起诉,不能直接立案;
国有房屋收到《征收补偿决定书》,6个月内可提起行政诉讼;
各区项目补偿方案以政府官网公示文件为准,补助、奖励标准可上浮、严禁低于全市统一底线;
评估结果不服:10日内申请复核,复核异议可向太原市房屋征收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一、先区分房屋类型,找直属主管(优先线下窗口)
(一)市区国有土地(商品房、老小区、棚改、楼房门市)
主管单位:太原市/区房产管理局(房屋征收主管)1、区级第一对接(项目直接管理)
①项目现场征收指挥部:当场沟通补偿差价、评估偏低、奖励克扣、漏发过渡费;
②区房产局征收科/信访窗口,提交书面补偿异议,要求复核评估、重新核算补偿。
2、市级监管单位:太原市房产管理局
内设太原市住房保障和房屋征收补偿中心,全市征收项目统一监管,电话:0351-4942688受理事项:补偿方案违规、评估机构弄虚作假、同片区标准不一、压低货币补助、不执行棚改上浮政策。
(二)城中村、农村宅基地(集体土地征地)
主管单位:太原市/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适用情形:征地区片地价偏低、院落/青苗补偿不核算、集体补偿款截留、未批先征、宅基地房屋重置价过低。
举报渠道:线下自然资源局信访窗口,土地违法投诉统一归集12345(原12336已整合并入12345)
二、通用一站式投诉渠道(不分土地性质,最快督办)
1.0351-12345政务便民热线(首选)
操作要点:
写明地址、征收项目名称、房产证号、不公平对比证据(邻居补偿、评估单价、少发补助)、明确诉求;
热线工单分派至区房产局/自然资源局,限时答复、全程留督办记录,可反复查询进度,工单可作为后续复议、诉讼证据。
2.各级信访局(多次沟通无果再走)
街道办/乡镇信访窗口:先组织调解,出具调解回执;
区政府信访局;
太原市信访局。
适合多人集体补偿不公、征收部门拖延答复、拒不整改。
三、专项举报部门(存在违纪、暴力逼迁、违法征收)
1.纪委监委12388
适用:征收工作人员区别对待、吃拿卡要、私分补偿款、滥用职权压低补偿、违规操作评估。
2.公安110
适用:断水断电逼签、非法闯入、损毁房屋、恐吓威胁、违法强拆,务必留存报警回执。
3.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
免费拆迁法律咨询,低保、残疾人、低收入人群可申请法律援助律师。
四、法定行政救济渠道(部门协调无效,强制维权途径)
1.行政复议(收到《征收补偿决定书》60日内申请)
作出补偿决定的主体是区人民政府,统一复议机关:太原市人民政府,办理机构为太原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办公室提交材料:复议申请书、房产证、征收补偿决定、补偿不公证据;
作用:审查补偿方案、评估程序是否违法,可责令区政府重新核算公平补偿,不用直接开庭。
2.行政诉讼(复议不服或不复议,6个月内起诉)
被告:XX区人民政府;
管辖法院:太原市各基层人民法院(不动产所在地);
适用:补偿明显低于市场价、评估违法、补偿决定显失公平、强拆违法。
集体土地特殊前置程序(必须先走,不能直接起诉)
对农村征地补偿、区片地价不服:
1、向区政府申请协调;
2、协调不成,向太原市政府申请裁决;
3、收到裁决书6个月内才可提起行政诉讼,直接立案法院不予受理。
五、完整维权步骤(由易到难,效率最高)
现场沟通:征收指挥部→区房产局/区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异议+全套证据,索要签收回执;
热线投诉:拨打12345登记,保存工单编号;
信访调解:街道、区信访局书面信访;
专项举报:存在土地违法、公职违纪拨打12345/12388;
法律救济:先行政复议,复议无果再提起行政诉讼。
六、维权必备证据清单
权属材料:不动产权证、户口本、宅基地证;
官方文件: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分户评估报告、《征收补偿决定书》;
补偿不公核心证据:同楼栋/同村邻居补偿单据、周边商品房市场价、征收沟通录音、现场公示照片;
补助损失凭证:装修照片、营业执照、燃气宽带迁移票据、过渡费发放记录。
前置核心区分(决定你能不能直接立案,至关重要)
一、国有土地房屋(市区商品房、棚改、楼房商铺)
1、纠纷类型:不服《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评估价偏低、克扣补助、补偿标准不公、违法逼迁、强拆
2、无强制前置程序:可二选一
方案1:收到补偿决定6个月内直接起诉;
方案2:先60日内向太原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不服复议15日内起诉。
3、被告:XX区人民政府(征收办、指挥部只是实施单位,不能单独当被告)
4、管辖法院: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告为区级政府,一审归中院行政庭)
5、诉讼费:50元,胜诉由政府承担
二、集体土地(城中村、农村宅基地征地补偿争议)
法定前置,不走完不能立案,法院会直接驳回
第一步:向区政府申请补偿协调(书面邮寄,留存底单);
第二步:协调无果,向太原市人民政府申请征地补偿裁决;
第三步:收到《征地补偿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太原市中院起诉。
仅签完补偿协议政府违约不打款、不交房,走民事诉讼(不动产所在地基层法院)。
第一阶段:起诉前全套准备(立案必做)
步骤1:固定全部证据(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在政府,但你要证明你是权利人、补偿不公)
1、权属原件复印件: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宅基地证、户口本、共有产权证明;
2、被诉核心文书:《征收补偿决定书》/征地裁决书、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分户评估报告;
3、补偿不公证据:
同小区/同村邻居补偿单据、签约单(拍照/复印件);
周边新房、二手房市场价截图、中介报价;
征收工作人员沟通录音、录像、书面沟通函、EMS邮寄回执;
4、损失佐证:装修照片、营业执照(住改商)、燃气/宽带迁移票据、过渡费发放记录;
5、维权记录:12345工单、信访回执、复议申请书签收记录。
步骤2:可选前置:行政复议(推荐,能省去开庭)
1、申请期限:收到补偿决定书60日内;
2、复议机关:太原市人民政府(太原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处);
3、提交材料:复议申请书、身份证、房产证、补偿决定、证据;
4、结果:
复议撤销补偿决定:政府直接重新核算补偿,无需起诉;
复议维持/驳回:收到复议决定书15日内去中院立案。
第二阶段:一审完整起诉7大详细步骤(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步骤1:撰写《行政起诉状》,备齐份数
起诉状标准内容
1、原告: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
2、被告:XX区人民政府(完整官方全称、住所地);
3、第三人(按需追加):区住建局(征收办)、评估公司(评估违法时加);
4、诉讼请求(直接套用组合):
①撤销XX区政府X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②判令被告按照太原市法定征收标准、周边市场价重新作出公平补偿;
③判令补足拖欠的搬迁费、临时安置费、货币补助、签约奖励;
④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5、事实与理由:写明房屋地址、征收时间、评估单价、对比同片区补偿差额、政府违法点(未公示方案、评估机构未摇号、不执行棚改20%-30%货币补助、小户型保底未落实等)。
材料份数要求
起诉状、证据复印件:被告1份+法院1份(合计2套,自己留存全套原件)步骤2:三种立案方式(太原优先现场立案)
1、现场立案(最稳妥)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行政立案窗口,当场核验材料,缺漏一次性告知补正,出具《材料接收回执》。
2、网上立案
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山西」、山西法院诉讼服务网,PDF上传全套材料,7日内法官线上审核。
3、邮寄立案
EMS寄太原中院立案庭,封面标注:行政起诉-房屋征收补偿纠纷,保留快递底单、物流签收记录。
步骤3:法院7日内立案审查、缴纳诉讼费
符合立案条件:发放《受理案件通知书》,扫码缴纳50元诉讼费;
材料缺失:出具《补正通知书》,限期补齐;
不符合立案(超时效、被告错误、集体土地未走裁决前置):出具《不予立案裁定书》,收到裁定10日内向上一级山西省高院上诉。
步骤4:送达、被告15日内举证答辩(举证倒置,政府自证合法)
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区政府;
区政府必须15日内向法院提交全套征收审批文件、评估档案、补偿方案、答辩状;逾期未提交视为无合法证据,直接推定补偿违法;
庭前可联系承办法官阅卷,复制政府全部证据,提前写好质证反驳意见。
步骤5:庭前调解(拆迁案件必经程序,多数在此和解)
法官组织原被告调解,政府一般主动上调补偿、补齐各类补助差额;
调解成功:出具《行政调解书》,具备强制执行力,原告撤诉,不用开庭;
调解失败:正式排期开庭。
步骤6:开庭审理完整流程
1、法庭调查
原告宣读起诉状,陈述房屋情况、补偿不公事实;
被告(区政府)出示征收全套审批、评估、补偿依据;
质证(核心环节):逐条反驳政府证据,指出违法点:
①程序违法:未公示补偿方案、未组织听证、评估机构未摇号选定;
②实体不公:评估单价低于周边商品房、未执行太原棚改货币上浮、克扣搬迁/过渡补助;
③适用政策错误:未落实小户型保底、公摊未免费计入置换面积。
2、法庭辩论
围绕3点辩论:程序是否合法、补偿标准是否公平、是否违反山西省/太原市征收补偿规定。
3、最后陈述:重申诉讼请求,请求法院撤销补偿决定、重新核算公平补偿。
步骤7:领取一审判决书(法定审限6个月)
开庭后1–3个月下发判决书,四类判决结果:
撤销原补偿决定,责令区政府重新作出合法补偿;
确认补偿方案违法,判令一次性补足补偿差额;
部分支持,调整过渡费、奖励、装修补助;
全部驳回(补偿标准、程序完全合规)。
第三阶段:不服一审判决——二审上诉流程(15天时效,超期作废)
收到一审判决书次日起15日内,向太原中院提交《行政上诉状》;
二审管辖: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材料:上诉状、一审判决书复印件、新证据;
二审审限3个月,可书面审理或开庭,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不能再上诉。
第四阶段:胜诉后强制执行(政府拒不履行判决)
拿到生效判决书/调解书,区政府拒不重新核算、发放差额补偿:
向太原市中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
附生效法律文书、身份证复印件;
法院向区政府、财政部门下发执行通知,强制拨付补偿差额、逾期过渡费、奖励补助。
三、全套立案必备材料清单(一次性备齐)
行政起诉状(本人手写签名按手印,不能复印签名);
原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宅基地证复印件;
被诉文书复印件:《征收补偿决定书》/征地裁决书;
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分户评估报告;
补偿不公对比证据(邻居补偿单、周边房价、沟通录音文字版、照片视频);
损失佐证:装修、营业执照、迁移票据、过渡费发放记录;
证据目录(标注每份证据名称、证明目的);
委托律师额外补充:授权委托书、律师执业证、律所公函。
四、绝对不能踩的时效红线(超期直接丧失起诉权)
国有土地直接起诉:收到补偿决定书6个月;
先复议再起诉:收到复议决定书15日;
集体土地裁决后起诉:收到征地裁决书6个月;
不予立案/驳回起诉裁定书上诉期:10日;
一审判决书上诉期:15日;
不动产最长保护期:征收行为作出之日起20年;
征地协调、裁决申请无严格期限,但建议收到补偿方案3个月内提交书面申请。
五、起诉前最优维权顺序(先协商再诉讼,降低成本)
现场沟通:征收指挥部→区住建局(征收办),书面提交补偿异议,索要签收回执;
拨打0351-12345政务热线登记投诉,保存工单编号;
街道/区信访局书面信访,留存调解记录;
国有土地:申请行政复议;集体土地:先协调、再申请政府裁决;
行政救济无果,再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起诉。
中律网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