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全省统一基准(养老/失业/工伤全省统一基数区间)
2025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794元/月
1、缴费基数下限(60%):6794×60%=4076元/月
2、缴费基数上限(300%):6794×300%=20382元/月
执行周期:2026.1.1–2026.12.31,石家庄、唐山、保定、邯郸、雄安、定州、辛集全部地市统一上下限。
重要区分
职工养老、失业、工伤共用4076–20382元区间;职工医保(含生育)基数由各地市单独制定,不执行全省统一标准。
二、企业在职职工五险基数规则(不可自选档次,三段区间核定)
职工按上年度全部工资性收入(底薪、加班费、绩效、年终奖、各类补贴)申报:
1、保底档(60%):本人月均工资<4076元→统一按4076元缴费
2、实缴中档:4076元≤本人月工资≤20382元→按实际工资如实申报
3、封顶档(300%):本人月工资>20382元→统一按20382元封顶缴费
全省统一五险费率、最低基数测算(4076元)
| 险种 | 单位比例 | 个人比例 | 单位月缴(4076) | 个人月缴(4076) |
|---|---|---|---|---|
| 企业养老 | 16% | 8% | 652.16 | 326.08 |
| 失业保险 | 0.5% | 0.5% | 20.38 | 20.38 |
| 工伤保险 | 0.2%–1.9%(行业浮动) | 0 | 最低8.15 | 0 |
职工医保各地费率不同,基数各地自定,不计入全省统一基数体系。
最低基数合计(工伤按最低0.2%测算)
单位每月合计:652.16+20.38+8.15=680.69元
个人每月合计:326.08+20.38=346.46元
单位+个人每月五险总支出(不含医保):1027.15元
三、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养老保险(全省6档自选,费率20%全额个人承担)
全省固定6个官方缴费档次,一年只能选定一档,当年不可中途变更;缴费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
| 档次比例 | 月缴费基数 | 月缴费20% | 全年缴费总额 |
|---|---|---|---|
| 60%(最低档) | 4076 | 815.20 | 9782.40 |
| 80% | 5435.2 | 1087.04 | 13044.48 |
| 100%(标准档) | 6794 | 1358.80 | 16305.60 |
| 120% | 8152.8 | 1630.56 | 19566.72 |
| 160% | 10870.4 | 2174.08 | 26088.96 |
| 300%(最高档) | 20382 | 4076.40 | 48916.80 |
四、灵活就业职工医疗保险(无全省统一档次,各地单独标准)
河北灵活就业医保不统一基数、不分多档,各地以本市全口径工资单独划定一档基数,分两种参保模式(以唐山举例):
1、统账结合(有个人账户):费率9.65%+长护险0.3%+大额医疗11元/月,每月合计565.5元;每月医保账户返钱,可药店、门诊使用。
2、单建统筹(无个人账户):仅住院报销,无个人账户,缴费更低。
石家庄、保定、邯郸等各地基数、费率略有浮动,以当地医保局当年通知为准。
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度固定档次,与职工社保分离)
按年自愿缴费,全省统一10档,档次越高财政补贴越多,累计缴满15年60岁领养老金:
每年缴费:200、300、500、800、1000、1500、2000、3000、4000、5000元。
六、核心补充政策要点
严禁企业全员统一按最低4076元申报,税务、人社大数据稽查,需补缴差额+滞纳金;
养老金计发基数:2026年河北职工退休计发基数7410元/月,仅用于核算退休金,≠缴费基数;
养老、失业、工伤全省基数统一;职工医保、生育、长护险属地管理,基数单独执行;
跨省/省内养老保险转移,不同档次缴费年限、基数全部累计合并,不清零;
工伤保险仅区分行业浮动费率,无额外缴费档次划分。
一、企业在职职工五险(无自选固定档次,三段区间核定)
职工不能自主选档,必须按本人上年度全部工资性收入(底薪、加班费、绩效、年终奖、各类现金补贴)如实申报,仅分3档判定区间,养老、失业、工伤共用一套上下限;职工医保(含生育)为市级统筹,基数各地单独制定,不执行全省统一分档。
1、低档(保底60%档)
本人月均工资<4076元→强制按4076元缴费
2、中档(实缴浮动档)
4076元≤本人月工资≤20382元→按实际全额工资缴费
3、高档(封顶300%档)
本人月均工资>20382元→统一按20382元封顶缴费
重要禁令
企业全员统一按最低4076元申报属于违规,税务、人社大数据稽查,需补缴差额+滞纳金;工伤保险仅区分0.2%–1.9%行业浮动费率,无缴费档次划分。
二、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养老保险(全省固定6档,自由自选)
灵活就业养老费率20%(8%进个人账户、12%进统筹),一年只能锁定单一档次,当年不可中途变更,全省统一6个官方梯度:
| 档次比例 | 月缴费基数(元) | 每月缴费20% | 全年缴费总额 |
|---|---|---|---|
| 60%(最低档) | 4076.0 | 815.20 | 9782.40 |
| 80% | 5435.2 | 1087.04 | 13044.48 |
| 100%(标准社平档) | 6794.0 | 1358.80 | 16305.60 |
| 120% | 8152.8 | 1630.56 | 19566.72 |
| 160% | 10870.4 | 2174.08 | 26088.96 |
| 300%(最高档) | 20382.0 | 4076.40 | 48916.80 |
三、灵活就业职工医疗保险(无多缴费档次,仅单基数、两种保障模式)
河北职工医保实行市级统筹,全省不统一基数、不分高低缴费档次,各地单独设定一档固定基数,仅分两类参保类型:
1、统账结合(有个人账户)
费率高,每月医保账户返钱,可用于药店购药、普通门诊结算;
2、单建统筹(无个人账户)
费率更低,仅享受住院报销待遇,无个人账户返还。
各地基数、费率小幅浮动,以当年本市医保局通知为准,无法自主调高/降低医保缴费基数。
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度固定10档,与职工社保完全分离)
城乡居民养老按年缴费,2026年全省统一10个自愿缴费档次,档次越高政府配套补贴越多,累计缴满15年、年满60周岁按月领取居民养老金:
每年缴费档次:200、300、500、800、1000、1500、2000、3000、4000、5000元
五、补充核心政策说明
基数共用范围:仅职工养老、失业、工伤执行4076–20382元统一区间;职工医保、生育、长期护理保险属地单独划定基数。
待遇规则:缴费档次越高、缴费年限越长,个人账户累计越多,退休养老金、工伤一次性医疗/就业补助金核算标准越高,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年限合并:省内、跨省养老保险转移,不同地区、不同档次缴费年限、缴费基数全部累计合并,不会清零。
办理渠道:灵活就业养老保险档次变更可通过河北税务公众号、电子税务局、街道社保窗口申报;当年申报档次全年锁定。
养老金计发基数7410元仅用于退休核算基础养老金,不等于社保缴费基数。
一、企业职工/灵活就业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最低年限)
1.现行执行标准
累计最低缴费满15年(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按月领取职工养老金。
年限构成:
1)视同缴费年限:国企、集体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前连续工龄、参军服役年限,档案齐全可认定;
2)实际缴费年限:制度建立后按月正常缴费,欠费补缴到账才计入有效年限;
3)特殊工种工龄可按规定折算,折算年限最多不超过5年。
2.最低年限上调规则(全国统一,河北同步落地)
2030年1月1日起逐年提升领取最低年限,每年增加6个月,2039年稳定至20年:
2025–2029年退休:仍执行最低15年,不受新规影响;
2030年退休:最低15.5年;2031年16年……
2039年及以后退休:统一最低20年。
3.到龄缴费年限不足补救政策
2011年7月1日前首次参保:到龄不满最低年限,可延长缴费5年;延缴5年后仍不足,允许一次性补缴至达标年限。
2011年7月之后参保(绝大多数灵活就业、新入职职工):禁止一次性补缴往年断档,只能逐年延缴,缴满对应最低年限再办理退休。
不愿继续缴纳职工养老:可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居民养老标准领取待遇(待遇水平大幅降低)。
单位历史欠费:凭劳动合同、工资流水、仲裁文书,由单位统一补缴,滞纳金由企业承担;个人不能单独补缴多年灵活就业断档。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终身免缴医保硬性年限,全省统一)
依据河北省医保局官方文件,全省统一标准,无地市差异化放宽:
1、累计缴费年限:男性累计满30年、女性累计满25年(视同+实际合并);
2、本地实际缴费硬性门槛:在参保统筹区内实际缴费不少于10年;外地转入年限可合并累计,但不能抵扣本地10年实缴要求;
3、满足双项条件,办理养老退休后可同步办医保退休,终身不用再交职工医保,正常享受退休报销待遇。
年限不足两种处理方式
1、按月延缴:按当年灵活就业医保标准持续缴费,缴满规定年限后转为退休医保待遇,延缴期间享受在职报销;
2、一次性补缴:退休当年按当年医保缴费基数、单位费率一次性补齐差额年限费用,补缴完成次月起享受终身退休医保。
补充规则
医保断缴次月停止报销;累计缴费年限不清零,但断缴月份不计入有效缴费时长;省内、跨省医保转移,各地缴费年限合并累计。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农村/居民养老,不分男女)
1、最低领取门槛:累计缴满15年,年满60周岁按月领取居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2、年满60周岁缴费不足15年:允许一次性补缴补足15年,但补缴年度不享受财政缴费补贴,仅增加个人账户余额;
3、鼓励长缴:缴满15年后持续缴费,每年额外加发基础养老金,缴费档次越高、年限越长,待遇越高。
四、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决定失业金最长领取时长)
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单次最长领取12个月失业金;
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单次最长领取18个月;
累计缴费10年及以上:单次最长领取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缴费年限重新累计,终身领取上限24个月。
五、工伤保险(无最低缴费年限门槛)
当月正常参保缴费,当月发生工伤即可全额享受工伤医疗、伤残补助、工亡待遇;
断缴期间职工发生工伤,全部工伤赔偿费用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
缴费年限不影响工伤认定资格,仅离职核算一次性医疗/就业补助金时,缴费基数影响待遇高低。
六、通用核心补充政策
1、年限合并规则:省内、跨省转移职工养老、职工医保,不同地区、不同缴费档次的年限、缴费基数全部累计合并,不会清零;
2、断缴影响区分
养老保险:年限不清零,仅个人账户停止计息、平均缴费指数下降,退休养老金降低;
职工医保:断缴停止实时报销,累计年限保留,但断缴时段不计入有效年限;
失业、工伤:断缴中断缴费累计时长,重新参保后重新计算;
3、视同年限认定前提:必须提供完整人事档案(招工表、转正定级、工资台账、参军证明),社保、医保窗口人工审核录入系统,不会自动折算;
4、待遇核心逻辑:养老、医保均执行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退休后报销与养老金待遇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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