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基数分两个执行阶段
1)2026.1.1–6.30(旧基数预缴)
全省全口径社平工资8433元/月
五险统一区间:下限4986元(60%)、上限25299元(300%)2)2026.7.1–2027.6.30(新基数全年正式执行)
全省全口径社平工资8910元/月
五险统一区间:下限5346元(60%)、上限26730元(300%)
适用险种: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职工医保(生育并入医保)。
二、企业职工五险统一缴费比例(全省通用)
| 险种 | 单位比例 | 个人比例 | 备注 |
|---|---|---|---|
| 职工养老保险 | 16% | 8% | 个人8%计入个人账户 |
| 失业保险 | 0.5% | 0.5% | 阶段性降费延续至2026年底 |
| 工伤保险 | 0.2%–1.9% | 0 | 8档行业浮动费率,个人不缴费 |
| 职工医保(含生育) | 8.5%–9.5% | 2% | 杭州机关9.5%、普通企业8.5%;生育0.5%内嵌其中 |
按上半年最低基数4986元测算月度扣费(工伤0.2%档)
个人每月代扣:4986×(8%+2%+0.5%)=523.53元
单位每月承担(医保取8.5%):4986×(16%+8.5%+0.5%+0.2%)=1256.47元
企业+个人合计:1780元/月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职工养老+职工医保)
1、灵活就业职工养老保险
缴费比例20%(全额自缴,8%进个人账户、12%统筹)
上半年区间:4986~25299元自由选
下半年区间:5346~26730元自由选
主流参考三档(上下半年分开)
|档次|上半年基数|月缴费|下半年基数|月缴费|缴费指数|
|----|----|----|----|----|----|
|60%最低档|4986|997.2|5346|1069.2|0.6|
|100%标准档|8433|1686.6|8910|1782|1.0|
|300%封顶档|25299|5059.8|26730|5346|3.0|
2、灵活就业职工医疗保险
无自选档次,统一使用全省基数下限:
上半年最低基数4986,费率8%–10.5%各地略有差异;
以嘉兴8%举例:4986×8%=398.88元/月;
每年另缴大病保险36–60元。
灵活就业养老+医保最低合计(嘉兴上半年)
997.2+398.88=1396.08元/月
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按年缴费,当年缴费享财政补贴,补缴无补贴:
200、300、400、500、600、800、1000、1500、2000、3000、4000、5000元/年;
2000档补贴500元,3000元及以上补贴600元;
低保、重度残疾人可缴100元档,政府全额代缴。
五、关键政策说明
补差规则:7月启用新基数后,1–6月新旧基数差额统一补扣;企业从工资分次扣,灵活就业一次性补缴。
申报要求:企业必须按职工全年税前工资如实申报,不得全员统一最低基数;长期低缴可向税务、社保稽核投诉,单位补足养老、工伤待遇差额。
补缴规则:灵活就业仅允许补缴当年欠费,不能跨年补缴往年断档;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单位欠缴,由单位申请补缴。
计发基数区分:缴费基数用8433/8910;退休核算养老金单独使用浙江养老计发基数,二者不混用。
执行分段:
上半年2026.1.1–6.30:全口径社平8433元,基数区间4986(60%)~25299(300%)
下半年2026.7.1–2027.6.30:全口径社平8910元,基数区间5346(60%)~26730(300%)
分三类:企业职工五险、灵活就业职工养老、城乡居民养老,三类档位规则完全独立。
一、企业在职职工五险:无自选档位,按实际工资核定
企业职工不能自主选档,必须以上年度月均应发工资如实申报:
月工资<下限(上半年4986/下半年5346):强制按60%最低基数缴费;
工资在上下限中间:按真实工资全额申报,无固定档位限制;
月工资>上限(上半年25299/下半年26730):封顶按300%基数缴费。
适用险种:养老、失业、工伤、职工医保(生育并入医保)共用一套上下限;
重要提醒:单位不得全员统一按最低档参保,长期低基数少缴,职工可向税务、社保稽核投诉,单位需补足养老金、工伤待遇差额。
二、灵活就业职工养老保险:区间自由填报,税务设常用参考档
缴费比例20%(全额个人承担,仅8%计入个人账户),基数可在60%~300%区间任意填报整数,无强制固定阶梯,各地税务APP提供5档快捷勾选参考。
1、上下半年主流参考5档对照表
| 档次比例 | 上半年基数(元) | 月缴费(20%) | 下半年基数(元) | 月缴费(20%) | 缴费指数 |
|---|---|---|---|---|---|
| 60%最低档 | 4986 | 997.2 | 5346 | 1069.2 | 0.6 |
| 80%中档 | 6746 | 1349.2 | 7128 | 1425.6 | 0.8 |
| 100%标准档 | 8433 | 1686.6 | 8910 | 1782.0 | 1.0 |
| 200%高档 | 16866 | 3373.2 | 17820 | 3564.0 | 2.0 |
| 300%封顶档 | 25299 | 5059.8 | 26730 | 5346.0 | 3.0 |
配套规则
灵活就业职工医保无分档,统一使用全省基数下限,各地费率8%–10.5%不等,单独缴费、与养老档位无关;
每年可变更一次缴费档次;仅允许补缴当年欠费,不能跨年补缴往年断档;
宁波、杭州等窗口提供固定勾选档位,其他地市支持自定义中间基数(如6000、12000元)。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独立体系,全省统一7档,浙人社发〔2025〕65号)
2026年全省统一7个年度缴费档次,当年正常缴费享受财政补贴,补缴无高额补贴;200元仅困难群体代缴专用。
| 年缴费档次 | 2026年省级最低财政补贴/年 | 适用人群 |
|---|---|---|
| 200元 | 30元 | 低保、特困、重度残疾人等,财政全额代缴 |
| 500元 | 80元 | 普通低收入居民 |
| 1000元 | 120元 | 大众基础档 |
| 2000元 | ≥500元 | 性价比主流档 |
| 3000元 | ≥600元 | 中高收入 |
| 5000元 | ≥700元 | 追求高养老金 |
| 7000元 | ≥900元 | 高缴费顶配档 |
补充:部分县市对被征地农民增设10000元特殊档次,补贴同7000元档;累计缴满15年、年满60周岁按月领取居民养老金。
四、关键区分要点
缴费指数≠固定档位:60%/80%/100%/200%/300%是养老金核算指数,灵活就业可自由填报区间内任意中间基数;
险种区分:失业、工伤、职工医保无自选档位,跟随企业基数规则;居民养老单独一套年度缴费标准,和职工社保基数不互通;
执行节奏:7月启用新基数后,1–6月新旧基数差额统一补差;缴费档次高低不影响最低缴费年限要求(养老15年、医保退休男25年女20年)。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最低年限)
1、现行标准(2025–2029年退休人群)
累计缴满15年(180个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女工50、女干部/灵活就业55岁),可按月领养老金。
年限=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国企、机关改革前工龄、参军、下乡工龄可认定视同);
年限累计计算、断缴不清零,省内、省外转移年限合并累计。
2、到龄不足15年补缴规则(全省统一分水岭:2011.7.1)
2011年7月1日前首次参保(老人)
到龄不满15年→先延长缴费5年;延缴5年后仍不足,剩余年限可一次性补缴至15年。
2011年7月1日后首次参保(绝大多数新人)
禁止一次性补缴凑15年,只能逐年按月延缴满15年再办退休;延缴至65岁仍不足,可转入城乡居民养老合并年限。
3、未来年限上调(全国统一执行)
2030.1.1起每年提高6个月最低缴费年限,2039年统一提升至20年。
4、灵活就业职工养老
最低年限同样15年,退休年龄男60、女55;灵活就业不允许跨年补缴往年断档,仅当年可补缴当年欠费。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终身医保年限,省级统一+各地附加本地实际年限)
1、省级统一累计总年限标准
男女统一累计满20年(含视同+省外转入年限),退休后终身免缴职工医保,正常享受退休医保待遇。
2、各地额外硬性附加:本地实际缴费年限
杭州、宁波、温州、金华、台州等绝大多数地市要求:在本市实际缴费满10年;杭州部分区间逐步过渡至15年本地实际缴费。
省外转入年限只计入总20年,不算本地实际缴费年限,两项条件必须同时达标。
3、年限不足两种处理方式(二选一)
一次性趸缴补齐差额年限:按当年灵活就业基数、费率一次性补缴,补缴次月起享受退休医保;
按月延缴:继续按在职标准缴费至满年限,延缴期间只享受在职医保待遇。
4、断缴影响
断缴≤3个月,补缴后连续年限可接续;断缴超3个月,连续缴费年限清零重算,累计年限不受影响,短期报销限额下降。
三、失业保险(申领失业金年限要求)
申领最低门槛:失业前单位+个人累计缴满1年、非本人自愿离职、完成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愿,方可申领失业金。
领取时长上限24个月,按累计缴费分段:
满1年不足5年:最长领12个月;
满5年不足10年:最长领18个月;
缴费10年以上:最长领24个月。
重新就业再次失业,前后未领完期限可合并发放,最高不超24个月。
四、工伤保险(无最低缴费年限)
当月参保、当月生效,参保期间发生工伤即可全额享受工伤医疗、伤残、工亡全部待遇,无缴费时长门槛。
断缴当月起停止工伤赔付;补缴断档时段,不回溯赔付该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
五、生育保险
生育医疗费:正常参保即可报销,无年限门槛;
生育津贴申领要求:参保地连续足额缴满6个月(生育当月正常参保);未满6个月,缴满6个月后可回溯补发津贴,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同标准。
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独立体系,与职工社保年限不互通)
按月领居民养老金最低年限:累计缴满15年,年满60周岁办理待遇领取;
补缴宽松:浙江户籍满60岁不足15年,可一次性补缴补齐15年;补缴无财政缴费补贴,当年正常缴费才有补贴;
国家最低年限上调政策不适用于城乡居民养老,长期维持最低15年标准。
七、通用核心补充规则
累计≠连续:养老、医保年限全部累加,断缴不会清零;仅医保断缴超3个月影响连续待遇。
视同缴费年限:仅养老、医保认可工龄/军龄视同;失业、工伤、生育无视同缴费年限。
单位欠缴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单位少缴、断缴,可由单位凭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申请补缴,补缴月份正常计入累计年限;个人灵活就业主动断档,不允许跨年往前补缴。
年限互转规则:职工养老、居民养老可相互转移合并年限;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年限不互通、不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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