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全省统一基准
2024年全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7646元
执行周期: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二、职工养老/失业/工伤(全省统一上下限)
缴费下限(60%):4588元/月
缴费上限(300%):22938元/月
规则:单位职工按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申报,低于4588按4588,高于22938按22938封顶单位职工五险缴费比例(省本级通用)
三、职工医保、生育、长护险基数区分
1、企业在职职工
基数区间同养老保险:4588~22938元/月
2、灵活就业/个体参保职工医保(省本级)
统一固定基数:7646元/月,不设上下限自选
统账结合(有个人账户):费率11%
单建统筹(无个人账户):费率7.5%3、各地市灵活就业医保基数略有差异(遂宁5353、泸州6117等,以当地医保局通知为准)
四、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可自选档次)
基数可选范围:4588~22938元,缴费总费率20%(全部个人承担)
常用档次月缴费参考:
60%档(4588):4588×20%=917.6元/月
100%档(7646):7646×20%=1529.2元/月
300%档(22938):22938×20%=4587.6元/月
五、城乡居民社保(单独标准,不按7646执行)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年200–6000元多档自选
2、城乡居民医保:2026年缴费标准各地单独公布,全省统一筹资标准区间
补充说明
文件依据:四川省人社厅2025年9月22日发布《关于公布2025年度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等参数的通知》,该基数用于2026全年征缴;
成都、绵阳、宜宾等省内各市,养老/失业/工伤上下限全省统一,仅灵活就业职工医保基数各地微调;
计算口径:工资性收入含基本工资、绩效、奖金、补贴等全部货币收入。
基准:2024年全省全口径月均工资7646元
养老/失业/工伤统一区间:60%(4588元)~300%(22938元)
一、企业在职职工(单位参保):无自选档次,按实发工资核定
档次划分规则(强制区间)
1、月均工资<4588元→统一按60%下限档4588元缴费
2、4588元≤月均工资≤22938元→按本人实际工资作为基数(无固定档位,实发多少报多少)
3、月均工资>22938元→统一按300%上限档22938元封顶缴费
医保/生育基数规则
单位职工医保基数与养老完全同步,同样执行4588–22938区间。
二、灵活就业/个体参保职工养老保险:官方固定9档自选(全省统一比例标准)
缴费总费率20%(全部个人承担),各市税务局统一执行以下9档:
| 档次比例 | 月基数(元) | 月缴费(元) | 年缴费(元) |
|---|---|---|---|
| 60%(最低档) | 4588 | 917.60 | 11011.20 |
| 70% | 5352 | 1070.40 | 12844.80 |
| 80% | 6117 | 1223.40 | 14680.80 |
| 90% | 6881 | 1376.20 | 16514.40 |
| 100%(基准档) | 7646 | 1529.20 | 18350.40 |
| 150% | 11469 | 2293.80 | 27525.60 |
| 200% | 15292 | 3058.40 | 36700.80 |
| 250% | 19115 | 3823.00 | 45876.00 |
| 300%(最高档) | 22938 | 4587.60 | 55051.20 |
说明:成都、宜宾、德阳、内江、自贡等全省各地均采用这套9档标准,仅少数地市增设120%过渡档,不影响主流9档选择。
三、灵活就业职工医保(无多档次,固定基数)
不跟随养老档次自选,全省统一计费基数:7646元/月
统账结合(有个人账户):费率11%
单建统筹(无个人账户):费率7.5%
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独立档次,和职工社保无关)
按年缴费,分多档自选,2026年全省区间:200元–6000元/年,常见档位:200、300、400、500、600、800、1000、1500、2000、3000、4000、6000元。
五、核心政策要点
档次逻辑:所有职工养老基数均以7646元为基准,按60%–300%比例折算;
单位职工不能自选档次,只能按真实工资申报,系统自动上下限兜底;
灵活就业仅养老保险可自由切换档次,医保基数固定不可选;
缴费指数=所选档次比例(交60%档,缴费指数0.6;交100%档,指数1.0,直接影响未来养老金计算)。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灵活就业)
1.最低领取年限(当前+未来调整)
2025—2029年(含2026年)退休:最低累计缴费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2030年起逐年上调,每年增加6个月,2039年统一提高至20年
| 年份 | 最低缴费年限 |
|---|---|
| 2026 | 15年 |
| 2030 | 15年6个月 |
| 2035 | 18年 |
| 2039 | 20年 |
2.年限认定规则
累计年限:省内+省外转移合并计算;国企/机关事业单位工龄可认定视同缴费年限
异地退休门槛:非户籍地在四川某城市办退休,需该城市养老累计满10年,全国累计满最低年限
长缴多得: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同步提高
3.到龄不足15年处理办法(四川统一执行)
2011年7月1日前参保(社保法实施前)
达到退休年龄不足15年,逐年续缴5年后仍不够,可一次性补缴剩余年限办退休2011年7月1日后参保
不允许一次性补缴断档,只能逐年延长缴费至满最低年限,再办理退休;无法一次性趸缴历史空档
二、职工医疗保险(分过渡期、全省统一目标2035年落地)
1.全省统一最终标准(2035年起强制执行)
男性累计缴费≥30年,女性累计缴费≥25年
硬性附加:四川省内实际缴费不少于15年(外省医保年限只算累计,不计入省内实缴)
2.2026年过渡期(各市现行标准不同)
成都现行:累计职工医保20年(连续缴满15年也可)即可终身免缴医保退休待遇绵阳、南充、达州等多数地市现行:累计20–25年不等,逐年递增向30/25年靠拢
到龄年限不足两种方案:
①按月继续缴灵活就业医保,缴满规定年限;
②退休时一次性趸缴补齐缺口年限,次月享受终身职工医保(补缴不计个人账户)
3.年限计算说明
职工养老、医保年限分开单独计算,互不通用;医保年限可跨省转移合并累计。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省统一,无年限上调计划)
1、最低领取年限:固定15年(永久不变,不受职工养老年限上调政策影响)
2、领取年龄:统一60周岁
3、补缴规则:
制度实施时距离60岁不足15年:可逐年缴费,60岁一次性补缴至15年(无政府补贴)
制度实施时距离60岁超15年:必须逐年缴满15年,不允许提前一次性补缴多年
四、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年限(无退休最低年限要求)
1、失业保险
申领失业金:单位参保累计满1年,非本人意愿失业可申领;缴费年限越长,领取月数越多
2、工伤保险
仅在职参保生效,无累计年限要求;发生工伤时正常参保即可享受待遇
3、生育保险
各地要求连续缴6–12个月方可报销生育医疗、生育津贴,退休后不再单独缴费
五、关键总结
职工养老今年退休只需累计15年;2030年后门槛逐年上涨;
职工医保各地标准不一,长期目标男30年、女25年+省内实缴15年;
居民养老终身最低15年,60岁领钱;
养老、医保年限独立核算,不能互通抵扣;
2011年7月后参保职工养老,断档不能一次性补缴,只能逐年续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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